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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
1.9.8.1 4.8.1 论证的含义
4.8.1 论证的含义

论证就是用论据采取一定的方式证实论点的行为或过程。从论证方式上看,它可以分为正面论证(立论)与反面论证(驳论),或直接论证与间接论证,等等。正面论证是指以充分的论据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的观点;反面论证是指以有力的论据证明自己的观点的反面不成立,从而间接证明自己的观点。立论是论证的基本形式,驳论是论证的辅助形式。这两种论证方式可以交叉使用,从而形成“边立边破”的论证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