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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
1.9.3.1 4.3.1 一般作品关键词的选用
4.3.1 一般作品关键词的选用

关键词不宜过多,最多不超过8个;也不宜过少,通常至少要有3个。因此,关键词应以3~8个为宜。关键词应是作品中最频繁出现的、体现作品论题或思想的独立词语。因此,从选用标准上看,要符合以下4点要求。

首先,关键词要能体现作品的内容、思想和论点,可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的信息。

其次,关键词是频繁出现的、联结作品脉络的节点词。

再次,关键词要具有实质意义,能够体现作品的内容。

最后,关键词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1980年)等词表中选取规范词。对于不得已而选取的新词,应当在正文或注释中予以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从选用技术上看,如前所述,我们可以从作品各级标题中抽取;也可以从内容摘要中提取;还可以通过词频检索工具找到出现频率最高的、能够体现作品主要内容的词语。当然,当下许多作者仅从标题和内容摘要中提取关键词的偷懒做法,殊不可取。它在客观上阻碍了读者对作品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的把握和领会,不利于作品的传播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