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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
1.5.1.2 2.1.2 法学学科的外延
2.1.2 法学学科的外延

在现代中国,法学有“大法学”与“小法学”之分,前者包括政治学、人类学等学科,后者专指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将法学做如此区分,是中国学科建制特有的现象。小法学从研究的法律上看包括法史学、比较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土地法学、军事法学,等等;从研究的方法上看包括比较法学、经济分析法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法学,等等;从法律运行的过程上看包括立法学、行政法学、司法学。在西方,法学最早出现于古罗马,在近代成为一门独立且非常重要的科学。在中国,法学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在民国初年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在20世纪90年代末,法学成为一门体系完备、门类众多的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