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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
1.3.2.5 1.2.5 法学作品的发表规范
1.2.5 法学作品的发表规范

法学作品的发表是作品为他人知悉的重要途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合作作品,应当取得合作作者的同意后,始能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不得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不能采取改头换面或排列组合的方式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更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该法第四十八规定,对于他人的作品,不得擅自汇编,或在网上传播。在发表前,主编应当对全书承担责任,应当认真审校该书的指导思想、思想路线、总体精神等,并督促作者对引文、内容、数据、表格等的真实性、妥当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