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

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

本章重点:

(一)财政收入及其分类,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二)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税制要素,税收分类,托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三)税负转嫁的方式,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四)国债的基本含义,国债种类与结构,国债的政策功能,国债的负担与限度,李嘉图等价定理,国债的制度,我国政府性债务分类与规模,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本章难点:

财政收入分、衡量财政集中度的指标、税收分类、税制要素、影响税收转嫁的因素、国债种类、国债负担、国债制度。

知识点一、财政收入的含义与分类

一、财政收入及其分类

(一)财政收入的含义:为履行政府职能、实施公共政策、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总和。

(二)政府收入的分类:

1、IMF的标准有4种:税收、社会缴款、赠与收入、其他收入。

2、我国2007年收支分类改革,将政府收入分为6类: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

其中,非税收入包括8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彩票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

1、最小口径:税收收入

2、小口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1)不包括政府债务收入、专款专用的社会缴款等;

(2)最常用的一个财政收入口径,我国统计年鉴中对外公布的财政收入就是这个口径。

3、中口径: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4、最大口径:全部政府收入

二、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1、财政集中度:又称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2、衡量宏观税负的口径:

(1)税收收入/GDP;

(2)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GDP;

(3)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GDP。

3、当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及其合理性评估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高;

但若将构成财政收入的各种收入加总计算,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超过30% ,并不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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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基本特征:

(1)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

(2)税收的无偿性

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3)税收的固定性: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依法执行。

二、税制要素

1、纳税人:纳税主体;

2、课税对象:征税课体;

3、税率:征税额与课税对象比例;

(1)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2)税率分类:

比例税率: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

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其中差别比例税率分为:产品、行业、地区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固定税率):不规定征收比例,规定固定税额。

累进(退)税率:税率随着课税对象增大而提高。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象调高到一个新档次,征税对象全部按高 一级税率征收。

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象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级别按该级的税率计征。

4、纳税环节:国民收入与支出环流过程中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纳税的期限;

6、减税和免税:对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的鼓励;

(1)减税: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

(2)免税: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7、违章处理:违反税法的处罚性措施,税收强制性特征体现;

8、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地。

三、税收分类

1、按征税对象的不同:

(1)流转税: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房地产税、契税;

(4)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使用税;

(5)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

①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

②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等项目,资源税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价内税和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纳税人即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

间接税: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如:增值税、消费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地方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四、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1、拉弗曲线:描述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的。含义: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

2、征税限度:税率有一个限额,低于限额税收收入随着税率增加而增加;高于限额税收收入随着税率增加而减少。

3、实践意义:征税有“禁区”,政府要涵养税源(国民收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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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税负转嫁

一、转嫁方式

1、前转:转给消费者(抬高售价);

2、后转:转给供给者(压低进价);

3、混转:前、后、消转都使用(实践常用方法)

4、消转:生产者自己消化(增加利润);

5、旁转:转给购买者或供应者外其他人;

6、税收资本化: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

税收资本化与税负后转区别:

(1)税收资本化是税收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2)税负后转借助的是一般消费品、税收资本化借助的是资本品;

(3)税负后转是商品交易时一次性税款的一次性转嫁、税收资本化是在商品交易后的预期历次累计税款一次性转嫁。

二、影响转嫁的因素

1、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弹性:

(1)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小,税负主要由纳税人自己

承担,不容易转嫁;

(2)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税负主要由其他人承担;

2、课税商品的性质

(1)必需品需求弹性小,消费基础广泛,税负易于转嫁;

(2)非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大,消费基础窄,税负不易于转嫁;

3、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

(1)与经济交易无关直接对纳税人课税,不容易转嫁;

(2)通过经济交易间接对纳税人课税,容易转嫁。

4、课税范围的大小

(1)课税范围广,购买者不容易产生替代效应,税负容易转嫁;

(2)课税范围窄,购买者容易产生替代效应税负不易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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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国债

一、国债的基本含义

1、一国中央政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2、国债产生需要具备的两个条件:

(1)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存在闲置资金;

(2)财政方面存在资金需要。

3、国债特征:

(1)自愿性

(2)有偿性

(3)灵活性

二、国债的种类

(1)按发行地域:内债(国内资金总量不变)、外债(国内资金总量增加);

(2)借入到偿还债务时间:短期国债(1年内国库券)、中期国债(1-10年)和长期国债(10年上);

(3)利率变动:固定利率国债(发行时确定)、浮动利率国债(物价指数、市场利息率变化) ;

(4)能否在证券市场流通:上市国债(自由买卖转让)、非上市国债 (到期获得本金和利息);

(5)国债债务本位:货币国债(债权债务关系以货币为计量)、实物国债 (实物作为债务本位、高通胀采用)

三、国债的政策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产生的副作用比较小)

2、筹集建设资金

3、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4、调控宏观经济(引导资金流向,调增产业结构)

四、国债的负担和限度

(一)从4个方面分析国债负担

1、认购者即债权人的负担;

2、政府即债务人的负担;

3、纳税人的负担;

4、代际负担。

(二)衡量国债绝对规模的三个指标

1、历年发行国债的累计余额;

2、当年新发行国债的总额;

3、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

(三)衡量国债相对规模的两个指标

1、国债负担率:即国民经济承受能力;

表示:国债累计余额/国内生产总值;

国际公认的国债负担率的警戒线为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国家不超过45%。

2、债务依存度:即当年国债发行额与当年财政支出的比率。

我国的该指标计算口径有两种:

(1)全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当年的债务收入额/当年的全国财政支出额。

(2)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当年的债务收入额/当年的中央财政支出额。

根据国际通用的控制指标,国债依存度一般以15%-20%之间为宜。

五、李嘉图等价定理

1、国债有害论观点:政府支出通过税收融资和通过发行国债融资没有区别,即税收和债务等价。

六、国债制度

国家为管理国债的发行、偿还和交易,调节经济活动,以法律和政策形式所确立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包括国债发行制度、国债偿还制度和市场交易制度。

(一)国债发行制度

1、发行制度:由发行条件和发行方式构成。

2、国债发行条件:政府以证券筹集资金时所申明的各项条款或规定,包括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发行数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利息率、利息支付方式等。

决定国债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发行方式。

3、国债发行的方式:

(1)公募招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发行条件;

( 2)承购包销: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承销合同,实现国债销售任务方式;

(3)直接发行:亲自向特定发行对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等)推销国债;

(4)“随买”方式:小投资人发行不可上市国债方式。

(二)国债偿还制度:

1、抽签分次偿还: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偿还比例,政府按国债券号码抽签对号;

2、到期一次偿还: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兑付本息;

3、转期偿还:新发行国债偿还到期国债本息;

4、提前偿还:政府累积资金充分满足资金需求;

5、市场购销法:按国债行市适时购进国债,到期前逐步清偿。

(三)国债市场制度的构成

1、根据国债交易层次国债市场分为:

(1)国债发行市场: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2)国债流通市场:国债投资者变现的机会。

分为:

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形式运作;

场外交易市场:分散交易形式运作,包括柜台市场和店头市场。

2、证券交易所内国债交易分类

按国债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

(1)现货交易(最普通、最常用的方式):成交(谈妥交易)=交割(交券付价);

(2)回购交易:债券持有人卖出一笔债券同时,签订协议承诺约定期以约定价格买回同笔债券,第一笔是即期交易,第二笔是远期交易;

(3)期货交易:以国债期货(将来)合约为对象交易;

(4)期权交易:交付期权费,到期有权买进或卖出的契约

七、国债市场功能

国债市场具有两个方面功能:

1、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国家采用固定收益出售和公募拍卖方式

2、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

八、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我国政府性债务的分类与规模(多选)

1、分类: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由财政资金偿还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或有债务)

(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政府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或有债务)

2、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但由的地方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二)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中央政府债务实行余额管理,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批。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1)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2)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报批: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

(3)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

(5)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6)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