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哥德堡”号的奇幻漂流
公元1745年9月12日,瑞典西南部大港哥德堡的码头上人头攒动,众多官员、商人、搬运工和船员家属都急切地等着以这座港口命名的商船靠岸,给他们带来远东的巨额财富。他们已经等了太久,“哥德堡”号在1743年3月14日就从哥德堡港出航,本来计划在次年夏天回到瑞典,没想到当年10月在越南海域遭遇反常的强烈东北风,尽管那时的帆船有能力在逆风中航行一段距离,毕竟还不能像后来的蒸汽或燃油动力轮船一样,完全顾及风向的影响。结果,“哥德堡”号无法抵达近在咫尺的广州,反而被刮到南方的爪哇,多名瑞典船员因为不习惯爪哇的闷热天气而丧生。直到次年夏季,“哥德堡”号才扬帆抵达广州。
尽管比预定时间延迟了一年多,“哥德堡”号还是满载着从广东十三行购买的中国产品回到了瑞典。公元1745年9月12日,哥德堡码头上的民众已经望见,这艘排水量1250吨的大帆船出现在1000米外的海面上,甚至还能透过海雾,模模糊糊地看到船头上的船员们正激动地向他们招手。
复原的“哥德堡”号
突然,船停住了,尔后开始侧翻并下沉。乐极生悲,在大洋上航行过10万千米之后,“哥德堡”号竟然在距母港1000米外触礁沉没了。码头上的民众连忙登上各自的小船前去抢救,由于水很浅,船员都安然无恙,可船上的货物却大多被海水泡湿,或是在沉船的过程中被压碎了。最终,仅有30吨茶叶、80匹丝绸和几箱部分完整的瓷器被打捞出来,只占全船货物的三分之一左右。船东却惊喜地发现,仅出售这三分之一商品的所得,就足以弥补此次倒霉至极的航行的全部成本,而且还赢利14%!
与广东十三行的贸易,就是这样有利可图。
想要了解“哥德堡”号传奇背后的历史真相,我们还要回溯到公元1700—1721年的大北方战争。在这场战争爆发之前,俄罗斯通过恰克图进口中国的茶叶、丝绸、瓷器等商品,再转手将其中大部分卖给瑞典等欧洲邻国,从中赚取巨额差价。为此,瑞典也成立了“瑞典东方公司”,与俄罗斯、波兰和土耳其等国家展开贸易。由于大北方战争的爆发,俄罗斯自1700年开始,停止向瑞典出口商品,瑞典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从英国、荷兰等国进口中国商品,又试图通过挪威、土耳其等国打开新的东方航道,但均未成功。久而久之,高昂的东方商品物价令瑞典国民不堪重负,怨声载道。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号称军事天才,虽然远征莫斯科失利,在波尔塔瓦决战中惨败给俄国沙皇彼得大帝,仍然拒绝和谈,继续穷兵黩武。[1]查理十二世的妹夫腓特烈是个阴险的德国贵族,他看到瑞典民众对查理十二世的不满情绪,便在征战挪威期间,从背后开枪射杀了查理十二世,拥立自己的妻子、查理十二世的妹妹乌莉卡为瑞典女王,一年后又说服妻子让位给自己,就此篡夺了瑞典王位。为了巩固自己并不牢固的统治,腓特烈即位之后连忙向彼得大帝求和,以割让大片瑞典领土给俄国为代价,结束了大北方战争。为了掩饰自己卖国求荣的罪恶,腓特烈大力发展经济,但是俄国对瑞典仍然极不信任,拒绝与其通商。查理十二世生前曾经考虑通过北冰洋到中国和日本通商,但是由于北冰洋长年冰封,这一计划仅在地图上可行。查理十二世还曾经试图收编一支印度洋海盗,但是在他遇刺以后,双方就停止了合作,使瑞典在国际贸易中更加孤立。就在此时,一名原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曾经在广州与十三行做过买卖的苏格兰商人坎贝尔主动找上门来,并拿出一个从伦敦股市融资,帮助瑞典开辟海上对华贸易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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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莉卡女王 |
瑞典国王腓特烈一世 |
原来,自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来,英国东印度公司长期垄断英国与亚洲的全部贸易,令许多英国东印度公司之外的英国商人特别是苏格兰商人极为不满。然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实际上控制着英国政府,这些英国的自由商人无奈中只得将目光转向外国政府,试图“曲线发财”,组成一家由他们参股的外国东印度公司来展开利润丰厚的对华贸易。自古以“北欧海盗”闻名的瑞典造船业发达,具备展开远洋航运的条件,又深陷经济危机,所以就成了他们的潜在客户。1720—1723年,主营拉美外贸的“南海公司”发生危机,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股灾——“南海泡沫”破裂,1727年神圣罗马帝国又停止了奥斯坦德公司的业务,使坎贝尔等外贸商人背上了巨额债务,被迫紧急寻找新的发财途径。瑞典没有海外殖民地,对大英帝国构不成威胁,因此英国政府对本国自由商人与瑞典的合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双方一拍即合,1731年年初,瑞典议会批准将一直没有开展业务的瑞典东方公司改组为“瑞典东印度公司”(SOIC),由与腓特烈一世关系密切的德裔商人科尼希担任法人代表,坎贝尔和一名法国葡萄酒商人参股,授权该公司建造远洋船队,去遥远的东方与广东十三行展开贸易。很多瑞典人担心,在没有海外殖民地和东方贸易经验的情况下,投入巨资建立东印度公司会导致瑞典国有财产流失。为了安抚民众的情绪,腓特烈一世命令公司的这三位外籍董事都加入瑞典国籍,而且为了鼓励外国人购买瑞典东印度公司股票,还立法规定,任何购买瑞典东印度公司股票的人均可加入瑞典国籍。
瑞典东印度公司的创始人科林.坎贝尔
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在中国捷足先登的老牌远洋贸易强国相比,瑞典森林和铁矿资源丰富,造船业也算发达,但严重缺乏具备远航亚洲经验的商人和水手,这些职务于是都被坎贝尔等英国商人承包下来,腓特烈国王还封坎贝尔为爵士兼瑞典驻华大使。公元1731年6月14日,第一艘瑞典东印度公司自主设计并建造的远洋商船在瑞典西南部大港哥德堡下水,顺理成章被命名为“瑞典国王腓特烈”号,由坎贝尔担任大班,他的英国同胞格雷厄姆担任二班,莫福德担任三班。在瑞典政府看来,这艘排水量500吨的大帆船,承载着国家经济复苏的神圣使命。为了隐匿主要来自英国的自由商人投资者身份,使他们不致暴露身份而遭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报复,瑞典东印度公司在每次航行后,都要公开焚毁账册。[2]
“瑞典国王腓特烈”号于1732年2月离开哥德堡,首先航行到西班牙港口加的斯卖了船上的木材和金属,换得广东市场上的硬通货——西班牙银圆,再经过半年的航行,8月乘着西南季风抵达珠江口。广东人看到瑞典国旗以蓝色为主,就称瑞典为“蓝旗国”。令广东十三行商人吃惊的是,国是新的国,船是新的船,可是船上的商人却尽是老相识。
瑞典东印度公司起初曾经雇过几艘外国商船去东方贸易,但都在途中被荷兰、法国等国舰队抓获。这一次,诡计多端的坎贝尔为了安全起见,一进入印度洋,就在船上挂起英国东印度公司船旗,伪装成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并且只雇佣有在各国东印度公司工作经验的员工,这才躲过各国舰队的层层拦截,进入南海以后再改挂瑞典东印度公司船旗。[3]这个为了绕开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而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内部并不团结,大班坎贝尔和二班格雷厄姆、三班莫福德之间矛盾重重,他们分别和自己偏好的行商谈生意,结果深深陷入了广东十三行的内讧中。
原来,广州公行解散之后,广顺行老板陈寿官及其合伙人谭康官受到英国东印度公司青睐,成为十三行中最有实力的商人。但是,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些富起来的商人被清政府要求承担更多的义务,粤海关在十三行商人中选出6名资产最多的担任总商,作为十三行的代表向政府负责,陈寿官和谭康官都名列其中。1728—1729年,粤海关强行推出10%的外贸附加税(即“加一征收”),谭康官当众表示抗议,惹怒官员,被捕入狱。谭康官出狱后不久,外国商人听说要缴纳10%的外贸附加税,群情激愤,竟有11位外商持剑冲入总督衙门,向两广总督兼粤海关监督孔毓珣请愿。孔毓珣和广东巡抚杨文乾见外商不好说话,于是转而向行商收取这笔费用,导致茶叶价格大幅上涨。同时,粤海关又要求总商重组公行,导致中外关系进一步恶化。[4]次年,陈寿官的老对头(孚德行老板陈芳官)和谭康官突然联名给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写信,举报英国东印度公司原管理部主任法扎克利为了获得回扣,在1729年向陈寿官购买高于市场价的茶叶,使英国东印度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董事会信以为真,指示大班今后不得再与陈寿官做生意。陈寿官闻讯,向粤海关监督祖秉圭告状,祖秉圭于是吊销了孚德行的营业执照,并查封其资产,逼得陈芳官连夜逃离广州。谭康官与陈芳官合作的秘密暴露,从此与陈寿官反目成仇,二人分道扬镳,谭康官建立隆兴行。[5]1730年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大班的日志称,谭康官为人忠实可信,但是与“有能力和才干……但经常是苛刻的”陈寿官相比,商业才能欠佳,另一位主要行商陈汀官“有人怀疑他负债甚巨,我们担心这是真的”[6]。
陈寿官、陈芳官、陈汀官不仅都姓陈,而且都来自福建,这当然不是偶然的。随着欧洲人对福建红茶和乌龙茶的喜爱日甚一日,雍正时期,福建籍商人在广东十三行内的比重越来越大,连雍正皇帝本人都被震动。公元1732年,有18艘外国商船抵达广州,数量多于以往,而粤海关却只向户部和内务府上缴了24.8万两白银的税款,雍正皇帝很不满,下令调查粤海关,结果得知:“洋行共有一十七家,惟闽人陈汀官、陈寿官、黎关官三行任其垄断,霸占生理。内有六行,系陈汀官等亲族所开,现在共有九行。其余卖货行店尚有数十家,倘非钻营汀官等门下,丝毫不能销售。(外商)凡卖货物与洋商,必先尽九家卖完,方准别家交易。若非(粤海关)监督纵容,伊等岂敢强霸?”[7]也就是说,公元1732年广州共有17家办理外贸牌照的洋行,其中至少9家的老板都是福建人,有垄断市场的迹象。
高度重视外贸的雍正皇帝
清朝政府费尽心机把外贸市场从福建迁到广东,可最后这个市场还是落入了福建商人之手。雍正皇帝对此忍无可忍,认定粤海关监督祖秉圭管理不力。正在此时,逃离广州的陈芳官从祖秉圭的下属处弄到了粤海关贪腐记录的内部账册,交给广东巡抚鄂弥达,祖秉圭闻讯后上表控告鄂弥达包庇陈芳官,酿成巨案。最终,雍正皇帝下旨,将祖秉圭和主要行商全部逮捕审讯,后来祖秉圭和陈芳官被判死刑,陈寿官、谭康官等人则经过一段铁窗生涯后被释放。[8]
第一艘瑞典来华商船“瑞典国王腓特烈”号抵达广州时,正是谭康官与陈寿官分家,陈芳官状告祖秉圭之际。此时行商之间的矛盾极为尖锐,斗争极为激烈。入港时,坎贝尔凭6年前来广州的老经验,以为陈寿官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御用行商”,不敢和英国东印度公司抢生意,选择了规模较小的崇义行担任“瑞典国王腓特烈”号的保商①,老板是陈汀官。后来,坎贝尔认为崇义行的商品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需求,又得知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经停止与陈寿官来往,就立即跑到广顺行大做生意。同时,三班莫福德又跑到如升行,向老板陈葵官订货,坎贝尔因为同莫福德关系不好,撕毁了这一合同。莫福德大为丢脸,为了报复,就挑拨坎贝尔和陈汀官之间的关系,使双方后来竟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9]
此时的广东十三行已经分为两个敌对阵营:陈寿官、陈汀官、陈葵官、黎关官、张族官等为一派,支持粤海关监督祖秉圭;谭康官与陈芳官等为另一派,反对祖秉圭。“瑞典国王腓特烈”号与陈汀官、陈葵官交恶,等于得罪了祖秉圭;他们又不与谭康官、陈芳官一派做生意,结果在广州四面树敌,回国时颇受冷遇,只有一位小行商来送行。[10]十三行商人甚至怀疑,这个“蓝旗国”根本就不存在,是狡猾的英国商人为了逃税而捏造出来的。“瑞典国王腓特烈”号遇上的倒霉事还不止于此:驶出南海时,坎贝尔疏忽大意,忘记了把瑞典东印度公司船旗换成英国东印度公司船旗,结果在马六甲海峡被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拦截。尽管坎贝尔出示了各种证件,荷兰人还是不相信世界上有一家瑞典东印度公司,于是把“瑞典国王腓特烈”号当作走私船带到巴达维亚,好在经过审讯以后终于化险为夷。“瑞典国王腓特烈”号顺利返回哥德堡,卖出带来的中国货后获得了高达75%的利润率。受此成功激励,瑞典东印度公司建造了更大的商船——排水量达1250吨的“哥德堡”号。
“哥德堡”号于1739年1月离开波罗的海,展开第一次中国之旅,当年秋季顺利抵达了珠江口。受“瑞典国王腓特烈”号恶劣行径的影响,陈汀官拒绝再担任“蓝旗国”船只的保商,陈寿官等主要行商也未表现出兴趣。陈芳官被逮捕后,谭康官逐渐淡出市场(陈芳官被捕前曾担任谭康官的账房),临退休前,他以行贿3万两白银为代价,向新登基的乾隆皇帝争取到了取消10%外贸附加税的优惠政策,但又增加了每条船1950两白银的“规费”[11]。更何况,熟悉广东外贸市场的大班坎贝尔等人已经退休,新一批瑞典商人对中国市场的行情与粤海关繁琐的报关纳税手续都不熟悉。看来,“哥德堡”号的第一次中国之旅注定不会顺利。
令瑞典东印度公司雇员们也没想到的是,他们在广州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生意做得异常成功,次年6月就满载着中国商品返回哥德堡,卖出后获得了超过100%的利润。原因无他,他们在广州有贵人相助。
如此慷慨帮助瑞典东印度公司的贵人,是当时广东十三行的年轻商人潘振承。后来以商名“潘启”或“潘启官”广为人知的潘振承,公元1714年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同安县(今同安区)的一个渔民家庭。同安县依山面海,土地贫瘠,资源匮乏,民众主要以渔业和商业为生。潘振承是农民潘乡的长子,自幼生活贫困,父母还给他生了四个弟弟和多个姐妹,家庭经济压力越来越大。1727年,雍正皇帝开放海禁,次年,年仅14岁的潘振承就带着三弟潘振联出外打工。后来,潘振承的次子潘有为写诗解释说,当时潘振承“家无宿舂升斗储,风飧露寝为饥躯”,小小年纪出外打工糊口,实为饥饿所迫。[12]
潘振承、潘振联兄弟进入社会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把一批武夷山红茶从福建运往当时中国最大的外贸口岸广州,交给广东十三行。他们顺利完成了这个任务,因此得到了如升行老板陈葵官的赏识,被聘用为洋行雇员。
潘振承
陈葵官是早期广东十三行中的一位特殊人物,因为他有科举功名(可能是举人),文化水平较高,与官府的关系一直都不错。[13]公元1727年,陈葵官正式成为官商,开设“如升行”[14],英国东印度公司称他“往常对我们一直都很好”[15]。如上文所说,早期的欧洲工业革命产品质量低劣,在中国市场上并不受欢迎,当英国绒布滞销时,陈葵官主动提出用茶叶收购,从而赢得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感激。[16]刚入行就能遇上这样一位擅长人际交往的儒商,并成为其早期创业骨干,实在是潘氏兄弟之幸。
潘氏兄弟进入如升行时,正如雍正皇帝在公元1732年对广东外贸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的那样,广州的外贸市场已经基本被福建商人垄断,而且洋行数量大幅增长,已经超过了“十三行”的传统数目,有外贸牌照的就多达17家,还有数十家行外企业参与外贸。陈芳官被捕以后,他的孚德行倒闭,与孚德行关系密切的丰恒行、宝丰行、鼎丰行和茂德行也都一同关门歇业,几乎占了“十三行”的三分之一,但是由于做外贸有利可图,它们腾出来的特许经销商名额很快就被行外商人分抢一空。市场饱和,竞争激烈,供过于求,导致商品大量积压在库房里,经常卖不出去,加之广州气候湿热,日子久了难免变质腐烂,造成巨额亏损。
不过,这点麻烦难不倒广东十三行的商人们。外国的商船不来,咱们的商船能不能出去,把中国商品直接运到贸易伙伴的家门口销售?毕竟,早在半个世纪前,就有很多中国商人这样做过,黎安官、谭康官等行商都有海外贸易经历。
一天,陈葵官把年仅二十出头的潘振承叫去,交给他一个特殊的任务:带商船出海,到国外推销中国商品。第一次出国经商,陈葵官替潘振承选择了离广州最近的海外商港——菲律宾首都马尼拉。
潘振承曾经三次到马尼拉经商,获利丰厚,后来潘家子弟多次前往菲律宾做买卖,有的一次就能赚几千两白银,有的则“贩货南洋,归帆遇风,全船不幸”[17]。潘振承是幸运的,他一次也没有遇到台风,成功赚了大钱,因此深受陈葵官赏识,被“委托全权”,成为如升行的“总账房”。
尽管财运亨通,但从马尼拉回到广州的潘振承却并不快乐,因为他在菲律宾经商期间,了解到一些令他愤懑的事情。
经过明末的两次菲律宾屠华事件之后,西班牙驻菲律宾当局立法规定,长期旅居菲律宾的华侨数目不得超过6000人,而且必须皈依天主教。公元1662年郑成功占领台湾以后,威胁攻打菲律宾,结果又导致了一次规模较小的菲律宾屠华事件,数百人遇难。[18]即便如此,明末清初战乱期间前往菲律宾的华人依然连年不绝,只是在清朝政府颁布《迁海令》以后,这股浪潮才得到短暂遏制。不过,由于双方贸易依存度太大,中国很需要西班牙的白银,西班牙则需要中国的丝绸、瓷器和水银(用于生产白银),双边贸易从未完全停止,并因广东十三行的兴起而再度繁盛。
公元1735年左右抵达菲律宾的潘振承很快就感受到了西班牙驻菲律宾当局对华人的敌意,并了解到两次恐怖的“菲律宾屠华事件”,从此将对西班牙的深仇大恨牢记在心。
在广州和马尼拉期间,潘振承不间断地主动学习外语,靠着年纪轻、头脑灵,他掌握了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英语三门欧洲语言。虽然发音还带点闽南话的口音,却已经是当时中国屈指可数的优秀翻译。与当时大部分只能听说外语,不能读写外文的翻译不同,潘振承既说外语,还能用鹅毛笔写出一手很漂亮的花体拉丁字。
克服了语言关,给潘振承从事外贸带来巨大的优势,也使他能够比大部分同胞更准确地理解国际形势和中外关系。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确是在走下坡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依然控制着地球上的大部分银矿;康乾之治时期的中国固然繁荣昌盛,经济活动却严重依赖白银,而云南等省的银矿已经枯竭。所以,中国对西班牙白银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大。一旦与西班牙的贸易中断,中国必然会重新陷入明末通货紧缩的泥潭。有鉴于此,一切针对西班牙的商业抵制行为不论初衷如何,都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潘振承一辈子都不排斥同西班牙人做生意,而且每天都接触西班牙银币。
作为一个商人,不进行商业抵制,又如何教训对方呢?潘振承给出的方法是:不抵制西班牙,但培养西班牙的对手。
经过多年的情报搜集,潘振承了解到,欧洲列强分为天主教和新教(基督教)两个敌对阵营。天主教阵营的代表是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与它们长期对立的新教国家主要有三个,即脱离西班牙独立的荷兰、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英国,以及多年与西班牙争夺中欧统治权的瑞典,这三个国家构成了反西班牙的轴心。在这三个国家中,荷兰自公元1620年以来长期侵占中国领土,并吞并了爪哇等东南亚的原中国朝贡国,对东方各民族血债累累,而且近年来屡次败给英国和法国,国力虚弱;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国力日增,于公元1704年攻占西班牙主要港口直布罗陀,奠定了其世界第一海军强国的位置,虽然在亚洲的主要势力范围还局限于印度,但仍值得中国警惕;瑞典先是在三十年战争中与西班牙领导的神圣罗马帝国打成平手,后在大北方战争败给彼得大帝的沙皇俄国,国力削弱,又没有任何海外殖民地,找不到经济增长点。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样看来,作为西班牙和俄罗斯的敌人,中国和瑞典是天然盟友,对英国应当优待,对荷兰则应当提防。
其实,瑞典人手上也不干净。公元1662年被郑成功赶出台湾岛的荷兰驻台湾末代总督揆一,原名弗雷德里克.库伊特(Frederick Coyett),其实是个瑞典人,而且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年轻时,他随父母移居荷兰,成年后在荷兰东印度公司谋得一职,不料鬼使神差地被派到东南亚,还当上了台湾总督。尽管被郑成功打败投降,但揆一仍获准带走他在台湾搜刮的大批财宝回国,他的库伊特家族因此成为荷兰的名门望族。限于信息局限,潘振承并不知道揆一的来历,在他眼里,瑞典是没有原罪的国家。
以上便是潘振承基本的外交思路,历史也给了他实践这一外交思路的机会。自从1732年的祖秉圭案之后,陈寿官、谭康官等老一辈行商逐渐退出外贸第一线。对于这一代行商,外商评价甚高:“本世纪(18世纪)初期的商人,只是一些小商贩,也不太老实,不习惯于大量交易。当时来广州的商人主要是从福建、大部分是从泉州来的,安官(1703年在厦门,1715年在广州)可作为其中显著的例子。这以后,我们看到一种在确立之前早已显露趋势的新现象,即我们已经发现高级商人,他们善于经营,坚持要获得好的价钱,但当价钱已到达极限时,他们立即让步,尊重他们的对手大班,而大班亦尊重他们。在谈判期间,双方不断冲突,但在整个过程中又是非常要好的朋友。”[19]在这批“高级商人”之中,广顺行老板陈寿官无疑是最为突出的一位:他打破了公行对外贸的垄断,尽管屡次遭到逮捕,还数次被自己的合伙人与账房出卖,受到粤海关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制裁,却一直没有破产,也没有丧失过信用,在外贸市场上活跃达四十余年之久。他是一位精细、苛刻的商人,出售的商品虽然没有价格优势,却一直品质优良,而且善于把握市场动向,紧追时尚。即便在英国东印度公司明令禁止与陈寿官交易期间,许多大班仍然坚持同他做买卖。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道:“寿官的纺织品太好了,如果不特别重视,这对他是不公允的,而且他还费了很多心血按照欧洲式样制成,我们一定要把它们妥善保护,不致受污损。我们又向他订购了生丝,真的,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像他那样能够按照公司的指令,去完成困难任务的人。”[20]这成为日后所有成功的十三行商人共同遵循的行事作风。
就在陈寿官把“欧洲式样”的特制纺织品卖给英国东印度公司的1739年年底,广东十三行被欧洲商船带来的两个大新闻震撼:一是在当年3月22日,波斯国王纳迪尔沙率军攻陷印度莫卧儿帝国首都德里,大肆掳掠,虽然很快就撤走了,但在明末清初曾经雄踞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宝座的莫卧儿帝国从此一蹶不振,在其沿海活动的欧洲列强和周边国家闻讯后都蠢蠢欲动;二是“蓝旗国”并非子虚乌有,而且又派了一艘大商船来华,这就是“哥德堡”号。
鉴于第一艘瑞典来华商船“瑞典国王腓特烈”号在广东闹出的乱子,与“哥德堡”号做生意的风险显而易见。不过,潘振承力劝老板陈葵官主动承揽了这一单业务,自己跑上跑下,热情接待,多方打点,尽可能地让来华的瑞典客户此行利润最大化。这看似荒谬的行为在当时没少遭同行冷嘲热讽,潘振承却胸有成竹。果然,仅两年后,“哥德堡”号再度出现在珠江口,还带来了另两艘瑞典商船,并指名要和陈葵官的如升行做生意,把其他货物滞销的洋行嫉妒得眼红。
“哥德堡”号头两次来华期间,正赶上广州外贸市场的低潮,这主要是国际因素导致的:1739年,英国和西班牙之间爆发了“詹金斯耳朵战争”,不久法国与西班牙结盟参战,战争持续至1748年,期间双方的军舰各自在海上攻击对方的商船,导致来华的英国、法国、西班牙船只锐减。另一件对广州外贸市场影响更大的事件,则是1740年年底在爪哇发生的“红溪大屠杀”。
上文说过,公元1683年清军占领台湾时,有数千不愿剃发降清的郑氏集团成员坐船远渡重洋,来到爪哇岛,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寻求庇护。此后,又陆续有华人因政治或经济原因来到爪哇岛。到了18世纪初,爪哇岛上的华人常住民数量已经增长到近2万名之多,主要定居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东南亚首府巴达维亚(今雅加达)附近。城内的华人主要从事商业,城外的华人主要从事农业,特别是当时爪哇的支柱性产业——甘蔗种植业和蔗糖加工业。到了1710年,爪哇岛上的125家制糖厂中有120家归华人所有。为了开拓甘蔗种植园,华人与爪哇的土著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土地纠纷。1720年,国际市场上的蔗糖价格暴跌,爪哇的甘蔗种植园和蔗糖工厂大规模停产,导致数千名华人失业,其中一些被迫从事盗窃等不法活动,遭到荷兰警方逮捕,巴达维亚监狱里的华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由于甘蔗种植园和蔗糖工厂大规模停产,其水渠年久失修,淤塞成池塘——蚊子的理想繁殖地,于是爪哇岛爆发了疟疾。当时世界上主要治疟疾的药物是金鸡纳霜,可是金鸡纳树生长在西班牙统治的南美洲,不肯卖给死敌荷兰人。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了控制疟疾,几经周折,总算将金鸡纳树引种到爪哇岛,但金鸡纳霜的产量起初很低。到了1733年,爪哇岛上三分之一的荷兰人都死于疟疾。更糟的是,增援爪哇的荷兰士兵80%都死于疟疾,荷兰在爪哇的统治摇摇欲坠。
18世纪的巴达维亚
公元1737年上任的荷兰东印度总督沃克尼尔(Valckenier)看到,巴达维亚的华人数量几乎是荷兰人的10倍,而且大半处于失业状态,感到忧心忡忡。1740年夏,他命令将一半失业的华人运到荷兰在亚洲的另一主要殖民地——锡兰(今斯里兰卡)和南非去。大多数华人担心会死在海上,拒绝登船,因此与荷兰军警发生了冲突。10月7日,50名荷兰士兵被华人包围杀死,受此胜利鼓舞,数千华人武装起来,试图联合爪哇的反荷兰势力,攻取巴达维亚。震怒的沃克尼尔总督立即调集全部兵力反扑,并下令处死监狱中的所有华人囚犯。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巴达维亚的所有华人住宅和商店都被焚烧,爪哇土著王公也调集兵马配合荷兰当局围堵华人。10月25日,华人武装在巴达维亚西北郊的红溪被荷兰骑兵击溃。到11月底,暴动终于被镇压下去,共有1.3万名华人丧生,其中约1万人是并未参加反荷武装暴动而遇害的无辜者,史称“红溪大屠杀”。荷兰政府闻讯后,认为沃克尼尔总督滥杀无辜,将其逮捕并判处死刑,行刑前沃克尼尔在狱中自杀。[21]
沃克尼尔总督
红溪大屠杀
红溪大屠杀
屠杀华人导致巴达维亚经济崩溃,继任的范英霍夫总督(Van Imhoff)试图改善对华关系,但是收效甚微,他委托广东十三行向清政府递交解释“红溪大屠杀”的公函,却只是证明了惨案的真实性。清政府原本乐于看到以郑氏集团成员为主的海外华人遭到重创,但由于广东民众群情激愤,遇害者家属还自发组成武装,试图攻击登岸的荷兰人。粤海关只得通过十三行行商通知来广州的荷兰商船,它们不能进港交易,中荷贸易就此中断,一些其他欧洲国家的商船因为被怀疑是伪装的荷兰商船,交易也受到限制。虽然一年后恢复贸易,但是荷兰人从此很难在广州的商业中获益了。[22]
受“红溪大屠杀”打击最大的,并不是海外华人或中国的外贸商人,而是肇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经常被称为十七八世纪世界上最大的贸易组织”[23],17世纪全球海洋上的2万艘商船中,有1.5万艘属于这家公司,号称“海上马车夫”。经过三次英荷战争,1688年,荷兰执政官威廉成为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从此英国对荷兰极尽恭顺之能事。18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平均每年把七八千名欧洲殖民者运到亚洲,而平安返回者每年只有两三千人。[24]这么多殖民者不顾危险大举出洋,主要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当郑成功在台湾登陆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平均每年能从亚洲获得163万荷兰盾的收入,但在“红溪大屠杀”之后,却变成了年复一年的亏损。[25]最明显的变化,体现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往巴达维亚船只的骤减:1730—1740年,公司派往巴达维亚231艘船只,1740—1750年下降到140艘船只,而且此后还在不断下降。[26]缺少华人的合作,荷兰东印度公司原本利润丰厚的业务变成了财务黑洞,最后连殖民地都难以维持。1755年起,荷兰东印度公司一个接一个放弃了在波斯湾、南印度、斯里兰卡和马来半岛的殖民地。1781年,这些殖民地几乎全部落入了英国东印度公司之手,同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宣布无力偿还债务。1800年,早已资不抵债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破产倒闭,“海上马车夫”的帝国梦想就此结束,这无疑是以广东十三行为代表的中国商人对“红溪大屠杀”最漂亮的反击。[27]
在1740年前后这个中欧贸易的多事之秋,由于战争的原因,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等主要欧洲经济体的对华贸易额都大幅下降,甚至完全停止。对广东十三行商人来说,与这些交战国做生意,非常不安全。安全的选择是与置身战乱之外的国家做生意,中立国瑞典的商船“哥德堡”号再度来华,恰恰填补了这个市场空白。而对瑞典商人来说,主要欧洲经济体的对华贸易额因战争大幅下降,导致中国货在欧洲市场上价格暴涨,这意味着他们的广州之行将获得比以往更加丰厚的回报,正应了中国的俗语“和气生财”。
公元1741年年底,“哥德堡”号从广州满载而归,高兴的瑞典商人向陈葵官和潘振承保证,会尽快第三次来广州贸易。可没过几个月,乐极生悲,陈葵官去世,洋行由其子陈章官接任。时年28岁的总账房潘振承虽然年轻,却已是经验丰富的外贸商人,而且积累了一定的资本,打算自立门户。一两年后,经过与陈章官友好协商,年方三十的潘振承向粤海关提出申请,创立了自己的洋行,并给企业定商号为“同文”,即“同文行”。“同文”的意思是“翻译”,“同文行”的意思是“没有语言障碍的公司”,可见潘振承对自己语言才能之自负。他又给自己选了商名“启”,以显示其创业者的地位,从此人称“潘启官”。为了纪念同文行,其旧址所在街道被广州市政府命名为“同文街”[28],即今广州市文化公园。
拥有了自己的独立洋行后,少年老成又见多识广的潘启官要运用自己的经营战略大干一场了。如升行的主要贸易伙伴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但同文行的头几单生意都是与瑞典东印度公司做的。起初一切都很顺利,可是谁也没料到,祸事突然落到襁褓中的同文行头上。公元1745年9月12日,满载着同文行商品的“哥德堡”号在波罗的海触礁沉没,给瑞典东印度公司和同文行都带来了巨大的打击。财力尚不充裕的瑞典东印度公司失去了自己的主力舰,元气一时难以恢复;潘启官则丧失了重要的贸易渠道,因为其他瑞典商船都比“哥德堡”号小,排水量不足1000吨,在乾隆初年“每条船不论大小一律缴纳1950两白银规费”的进口关税制度下,十分吃亏。而且“哥德堡”号还欠着同文行一些款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笔小亏空可能会恶性循环,变成无底洞。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年内,瑞典对华贸易量明显下降。随着时间的推移,瑞典东印度公司拖欠同文行的款项越来越多,导致潘振承一度生活相当拮据。后来,潘振承的次子潘有为写诗回忆说,当时潘振承的妻子黄氏“日课女红夜仍织”,长子潘有能“家贫葵藿苦不供,身披败絮雨辄烘”,日子过得丝毫不像富商的家属,反倒像贫民乞丐一般。[29]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公元1748年,欧洲列强签署《亚琛和约》,结束了多年的战争,经济从此复苏。春江水暖鸭先知,潘振承很快从复苏的外贸市场中得益,手头宽裕了不少。等到瑞典商船再度来到广州之际,他提出要对方清偿以前的全部欠款。瑞典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瑞典东印度公司董事萨文格瑞只好亲自去找潘振承谈判,请求宽限,不料潘振承却给萨文格瑞提了一个出人意料的问题:瑞典东印度公司是股份公司吧?
萨文格瑞回答说,是的,和英国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一样。
潘振承又问,我听说股份公司有债转股的先例,债权人可以选择把债权转为公司股权,是这样吗?
萨文格瑞回答说,确实如此。
潘振承当即表示,鉴于贵公司长期拖欠本商行货款,一时难以偿还,我们选择债转股。你们以前的债务都不用还了。
萨文格瑞目瞪口呆。
在瑞典,没有法律能阻止债权人选择债转股。正相反,瑞典政府还立法鼓励以各种形式购买东印度公司股票。
于是,潘振承成为瑞典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他还可以因此获得瑞典国籍!亚洲企业参股欧洲企业,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潘振承此举不是为了恶意兼并贸易伙伴,正相反,他希望借此减轻瑞典东印度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增加自己的综合实力与投资多样性,实现双赢。[30]
这还不算完,很快,经营头脑总是走在时代前列的潘振承又做出惊人之举:他把洋行的生意交给下属打点,自己登上一艘瑞典商船,飘然西去。
潘振承要到哥德堡去参加瑞典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大会。
身为瑞典东印度公司的大股东,这的确是潘振承的权力,瑞典人没法阻止,也不会阻止。但是,这种擅自出国的举动在清朝是严重违法的,何况潘振承像所有主要的洋行商人一样,早就捐了红顶子,属于官员集团。官员抛弃职守,跑到数万里外的蛮夷之地去,这在传统士大夫眼中实在是伤风败俗、极端恶劣的无耻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惩不贷。
可是,潘振承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大半年后,他顺利抵达哥德堡,受到瑞典朝野的热烈欢迎。此行让他大开眼界,也让他对贸易伙伴的上下游产业链和运营前景有了更准确的估量。不过,由于这是一次非法的出访,潘振承后来对此讳莫如深,以至于除了他的家人之外,中国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境,又是什么时候归来的。只有瑞典博物馆收藏的一幅画能证明,这位同文洋行老板兼瑞典东印度公司的大股东曾经到此一游。[31]
过去很多材料称林则徐或魏源为“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其实,这个头衔更应该属于潘振承。也许他仍算不得“第一人”,但起码比林则徐和魏源早一个世纪。
自公元1752年开始,同文行的生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年,有10艘英国船、6艘荷兰船、5艘法国船、3艘瑞典船、2艘丹麦船抵达广州,还出现了一个新面孔——普鲁士的第一艘来华商船。除法国之外,所有这些来华商船都属于新教(基督教)阵营,可见潘振承的外交策略已经收到成效。对于这些国家的商船,潘振承的态度是:对瑞典船、丹麦、普鲁士等没有亚洲殖民地的新教(基督教)国家商人放宽政策,尽可能购买他们带来的全部商品,并允许他们赊账购买中国商品,价格还可优惠;对有亚洲殖民地但在东亚和东南亚没有殖民地的英国商人,购买他们带来的多数商品,禁止他们赊账购买中国商品,但可以略加变通;对在东亚和东南亚有殖民地的荷兰与西班牙商人,则完全依照市场形势买卖,严禁他们赊账购买中国商品。这样一来,荷兰与西班牙的经济遭到沉重打击,几乎没有财力再向中国派遣商船了,少量来华商船也都不肯去广州,转而前往福建或浙江。[32]
潘启官抵达瑞典哥德堡港
潘振承之所以能够在开业几年内就左右广州外贸市场的走向,以至于影响世界经济格局,根本原因在于他掌握了核心竞争力。如上文所述,1718年起,茶叶开始成为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由于茶叶销量大、利润高,便于保存,到了潘振承开办同文行的1743年,大部分十三行商人都专营茶叶,丝绸则渐渐遭到冷遇。因为丝绸库存很少,来广州的外国商人如果要购买丝绸,必须先交一大笔定金,等着行商派人到江浙丝绸产地去采购,然后再运回广州。这样一来一回,经常要两三个月,很容易使外国商船错过搭东北季风回国的时机,为了能在一年内回国,就不得不放弃这单生意。[33]
当陈寿官等老资格的十三行商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茶叶上时,从小熟悉茶叶贸易的潘振承明白,以自己的财力和人脉,不可能在茶叶市场上取得什么优势。然而,外国市场对中国丝绸的需求依然很大,丝绸市场迟早会反弹。本着“人弃我取”的中国商业古训,潘振承将同文行的主营业务定为他本来并不熟悉的丝绸。175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预订了21万两白银的生丝,全部由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潘启官包揽,这超过了当年英国进口生丝总数的一半。1768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从广州购买的2000担生丝中,有1500担购自同文行,因为其他洋行缺乏丝绸资源,加起来也只能提供1000到1500担生丝,而且每担生丝的价格还比同文行的生丝贵5两白银。[34]从此,潘启官成为广东的丝绸大王,并利用在丝绸贸易中积累的资金和人脉,逐渐确立了同文行在广东茶叶市场中的地位。
广东十三行商人潘振承用自己的行动,促成了英国、瑞典的崛起与荷兰、西班牙的衰落。但是,他并不愿看到一两个国家垄断中国外贸,加上需要获得更多的白银,所以在公元1757年,他也和西班牙人做了一笔20万银圆的纺织品生意。[35]
西班牙人早就开始提防潘启官,之前多年宁愿去浙江和福建,也不来广东。可是这次,他们却不得不与潘启官做生意,因为公元1757年乾隆皇帝突然下令,从今以后,西洋各国只许在广州一口通商,不准前往福建、浙江等省港口做买卖。所以,西班牙人不得不来广州,而此时广东十三行中,只有同文行能够卖给他们充足的丝绸和南京布,他们别无选择。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参考文献:
[1] 富勒.西洋世界军事史(卷二).钮先钟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28—149.
[2] 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58—65.
[3] 同上:1—5,34—37.
[4]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188—194.
[5] 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36—140.
[6]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197.
[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22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924.
[8] 谭元亨.国门十三行——从开放到限关的逆转.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96—98;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48—152.
[9] 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98—101.
[10] 同上:191—193.
[11]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217—258.
[12] 潘有为.南雪巢诗钞.番禹潘氏诗略(第一册);番禺龙溪潘氏族谱.
[13] 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15.
[14]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183.
[15] 同上:227.
[16] 同上:266.
[17] 番禺龙溪潘氏族谱.
[18] 雪珥.大国海盗.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1:94—96.
[19]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323—324.
[20] 同上:271.
[21] 梁英明,梁志明.东南亚近现代史(上册).北京:昆仑出版社,2005:122—127;费蒙.西蒙.伽士特拉.荷兰东印度公司.倪文君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1:95—97.
[22]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280—281.
[23] 费蒙.西蒙.伽士特拉.荷兰东印度公司.倪文君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1:176.
[24] 同上:93—94.
[25] 同上:155—156.
[26] 同上:135—136.
[27] 同上:65—69,190—198.
[28] 周湘.广州外洋行商人.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50.
[29] 潘有为.南雪巢诗钞.
[30] 穆素洁(Sushata Mazumdar).全球扩张时代中国海上贸易的新网络(1750—1850)[J].广东社会科学.叶篱译.广州: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01(6):81.
[31] 潘月槎.潘启传略;Dilip Basu.Asian Merchants and Western Trad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alctta and Canton,1800—1840.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出版社,1975:376.
[32]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293.
[33] 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01.
[34]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二).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294.
[35] 同上(卷四、五):479.
注解:
① 负责代理外国商船报关纳税,并为外国商人和船员提供食宿的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