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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5.1.2.3 三、新媒体宣传
三、新媒体宣传

新媒体是相对印刷媒体、电子媒体等传统媒体而言,主要分为网络新媒体、数字新媒体、客户端三类,包括互联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互动性强,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工具。基层派出所可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新媒体宣传。

(一)微博

微博具有短小精悍、便利快捷、即时互动的特点,其评价体系包括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消防政务微博的内容被网民看到的越多,通过微博平台接受消防部门服务的网民越多,微博与网民互动的指标越高,内容引发网民响应的越大,证明微博的作用力越大。

在微博中可通过转发、评论、微话题等形式与网民进行交流,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逃生救援方法和消防安全提示,社会公众可在打开微博浏览、参与互动的过程中零距离接触、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可通过官方微博的权威发布,向网民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信息,对一些网民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讨论,释疑解惑,有利于对社会群众的关注点和需求点进行正面引导,可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正能量,避免负面舆情和不准确的信息发酵蔓延。

(二)微信

微信通过互联网络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具有用户数量庞大、发布即时快捷、裂变式传播的特点,近几年迅速发展成为网民获取信息、参与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作为新媒体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政务微信在全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广泛应用,做到“动动手指滑滑屏”就可以完成“指尖上的政民对话”。

基层派出所应积极顺应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潮流以及新媒体的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消防政务微信的应用。由于消防政务微信可发送语音、文字、表情、图片、视频、地理位置等信息,表现形式活泼多样,为网民的表达提供了多种方式。通过语音或单条图文发布消防民生话题,激发受众的阅读体验和参与热情。开通这样的政务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政府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拉近警民距离。

消防政务微信通过在线发布、求助、咨询、问询、投诉等,进行一对一的传播模式,实现警民互动。通过移动政务办事平台应用,让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办事的业务流程,及时回应公众的咨询、投诉、举报等,实现警民之间“点对点”的客户服务。

与微博不同的是,微信不同于微博的主动性拓展,微信更多的是来自用户对其推送内容的自主需求判断。在公众平台版本优化之后,微信强大的后台管理工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当公安消防部门以权威的政务信息占领了舆论阵地时,微信便不易被类似微博巨大的负面评论、恶意谩骂所淹没,能够有效避免负面舆论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