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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4.1.1 第一节 工作依据
第一节 工作依据

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公安派出所对轻微火灾事故加强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公发〔2010〕318号)规定,凡符合轻微火灾条件的,由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