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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2.5.1.4 四、查处打击现场安全处置要点
四、查处打击现场安全处置要点

公安派出所发现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应立即派员封闭现场,调派专业运输车辆实施转运,确保处置现场安全有序。

(一)现场警戒

根据实际就地划定安全警戒区域,派员实施全程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接触非法产品。警戒区域内不得使用明火,清理危险物品,切断电源。

(二)调派转运车辆

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专业运输单位实施转运。通知时,应准确描述处置现场具体位置,初步清点的非法产品数量。运输单位会调派运输车辆和装卸工人。

(三)装车期间旁站看护

装车期间,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在现场旁站看护,一是监督装卸工人按规定操作,轻拿轻放;二是逐一清点登记运输车辆车数、非法产品品种(一般分为礼花弹、擦炮、烟花、高升、鞭炮等)和数量;三是装车结束后,在关闭的车厢门处,采取加贴封条、设置软手铐等措施,防止运输期间违规开启车门,造成非法产品外流。

(四)严禁行为

(1)严禁使用警车、私家车等非专业车辆转运非法产品。

(2)严禁在派出所、消防中队等建(构)筑物内储存非法产品。

(3)严禁擅自侵占、转送非法产品。

(4)严禁在处置现场使用非防爆型电子产品(如摄像机、照相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