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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2.4.4.2 二、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二、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一)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简介

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因火灾事故必须拉闸断电的情况下,需要继续工作、保障安全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是火灾应急标志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在火灾情况下,为人员疏散提供指示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及其方向,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二)检查流程

图2-4-9 疏散指示标志从插座上取电

(三)检查方法

1.基本检查内容

(1)外观检查:

① 外观是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应使用插头连接(图2-4-9)。

② 灯具产品标志、身份证标识是否清晰齐全。

③ 工作状态指示是否正常(处于主电工作状态,绿色指示灯点亮;处于故障状态,黄色指示灯点亮;处于充电状态,红色指示灯点亮)。

④ 埋地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保护措施应完好。

(2)应急转换功能:按下试验按钮,是否能自动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照明转换时间是否超过5 s。

(3)应急供电时间:切断正常供电的交流电源后,观察消防应急灯具持续供电时间是否满足设计文件、产品标称值。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检查

除检查基本内容以外,还应检查: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并正常启动。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周围是否存在影响光线照射的障碍物。

(3)切断正常照明,目测检查区域内所有照明灯具是否点亮。

3.疏散指示标志检查

除检查基本内容以外,还应检查: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采用“安全出口”指示标识作为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图2-4-10)。

图2-4-10 安全出口的正上方采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2)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 m 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带方向标识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3)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保持视觉连续性,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大于20 m,在转角处间距不应大于1 m,观察者在任意位置都应明显看到疏散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