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2.2.6.2 二、检查要点
二、检查要点

(1)厨房区域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及包厢内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供气。单、多层建筑内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指2个及以上)供气时,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严禁与燃气灶具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4)面积大于1000 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厨房)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5)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6)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当需要使用时(如固体乙醇等),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储存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