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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2.1.2.5 五、其他
五、其他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应与居住场所合用。可参考以下指引发现并查处“三合一”场所:

① 饭店、足浴、养生馆、美容美发厅、修车店、小作坊等临街门面内住人的。

② 游戏机房、网吧、KTV、棋牌室内设置暗房作为住宿使用的。

③ 临街门面中前店后铺,后面使用橱柜故意遮挡住宿部位的。

④ 临街门面房内搭建阁楼住人的。

⑤ 场所内有晾晒内衣物、使用液化气钢瓶或电磁炉做饭的。

⑥ 临街门面房夜间从内部锁门的场所。

⑦ 仓储、快递等物流场所内住人的。

⑧ 商场、菜市场内住人的。

⑨ 车库及自行车库内值班室住人的。

⑩ 生产、经营场所内住人的。

(2)禁止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