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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2.1.1.1 一、检查范围
一、检查范围

依照《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对辖区内除市、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场所(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和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