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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1.1.3.1.1 一、分类
一、分类

根据《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下列消防基础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并按照公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单位、场所基础资料档案。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

(4)火灾事故调查档案。

(5)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档案。

(6)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档案。

(7)消防举报投诉监督检查档案。

(8)民警消防监督工作量化管理考核档案。

其中第(2)、(3)、(4)、(7)项属于消防执法档案,(1)、(5)、(6)、(8)项为消防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