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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1.3.2.1.1 一、学前儿童社会问题行为的含义与类型
一、学前儿童社会问题行为的含义与类型

(一)问题行为的含义

行为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问题行为和正常行为是对应的概念,两者处在一个连续体的两端,问题行为的判定需要在与正常行为的比较中获得,具备什么样的特征才能称为正常行为呢?

1.正常行为的一般标准

(1)学前儿童的行为与年龄相符合。即个体的行为与所处的同龄群体的行为表现较为一致或相似,符合相应的年龄阶段特征,并无明显的特殊之处。如0~1岁是婴幼儿的“口欲期”,在这一时期孩子喜欢吃手是正常的,如果随着年龄的增长仍然存在这种状况,就是问题行为。

(2)幼儿逐步学会表达与控制自己的情绪。学会正确地表达情绪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表现为幼儿可以准确地识别自己与他人的表情和情绪,逐步学会在不同的情境中表现出适当的情绪,并开始逐步调整并控制自己的情绪,情绪表现与环境较为一致。

(3)能正确地处理同伴之间的关系,解决冲突。同伴交往是学前儿童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学会与同伴正确的相处、良好互动也是他们学习的重要内容。健康的幼儿乐于并善于与他人交往,在交往中表现愉快的情绪,对同伴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能够恰当地处理与同伴之间的矛盾,即使有矛盾也能够在他人的劝说引导下恢复良好的同伴关系。反之,不健康的学前儿童在群体活动中常常独自一个人活动,对同伴表现得较为冷漠,一旦发生争执容易冲动,表现出攻击性行为。

(4)幼儿的行为与当地的社会文化相适应。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习俗,学前儿童都生活于一定的文化共同体之中,同时,也需要将当地的文化习俗进行内化以适应所生活的环境。

学前儿童的问题行为与正常行为是一个连续体,两个不是对立的,绝大多数儿童处于两者之间,一般儿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行为问题。与此同时,学前儿童的社会性行为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有些问题儿童许多方面的行为都是正常的,只是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行为,我们对此要正确看待。

2.学前儿童问题行为

问题行为又叫作行为异常、行为障碍、偏差行为等,对儿童问题行为的研究可追溯到1928年。什么是问题行为?西方学者威克曼(E.K.Wakeman)认为:“行为,从社会意义来看,是社会评价和社会规范的结果;而问题行为则表示在个体行为与社会对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之间发生的冲突。”[2]我国研究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林格伦认为问题行为是“指任何一种引起麻烦的行为,或者说这种行为所产生的麻烦”[3]。台湾学者张春兴在《张氏心理学辞典》中把问题行为界定为:“凡带有反社会性或破坏性者称为问题行为;因此等行为不利于别人。此外,行为中带有不良适应性质者,亦属问题行为;因此等行为不利于自己。[4]”由林崇德所编制的《心理学大辞典》中将其界定为“个体的妨碍其社会适应的异常行为”。具体到儿童的问题行为,研究者们提出了以下观点:我国学者孙煜明认为:“儿童的问题行为是指那些妨碍儿童身心健康,影响儿童智能发展,或是给家庭、学校、社会带来麻烦的行为。”张梅从问题行为的类别角度进行了界定,指出“儿童的问题行为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它包括儿童在行为和情绪两方面出现的异常,表现为各种违纪行为和神经症行为”。

综上所述,学前儿童问题行为指妨碍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良好品德形成,给家庭、幼儿园乃至社会带来麻烦的行为。

3.社会问题行为的一般表现[5]

学前儿童的问题行为主要有良好行为不足、行为过度和行为不适当三种表现,具体来说:

(1)良好行为不足。良好行为不足是指人们所期望的行为很少发生或从不发生。如幼儿很少讲话或不愿和同伴接触、交往,智力发展迟滞,不会自己穿衣服和吃饭等。

(2)行为过度。行为过度是指某一类行为出现得太多。如儿童上课时经常注意力不集中,不遵守纪律,做小动作,扰乱别人,经常咬指甲等,引导案例中小瑞的行为就属于破坏行为过度。

(3)行为不适当。行为不适当是指期望的行为在不适宜的情境中产生,但在适宜的条件下却又不发生。如儿童叫送奶员为“爸爸”,儿童将喜爱的玩具放在垃圾堆里,或在悲伤时大笑,在欢乐时反而大哭等。

4.社会问题行为的一般特征

学前儿童问题行为虽然有各种不同的表现,但它们又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学前儿童的行为持久性困难。学前儿童在某一段时间内可能会表现出某些特殊的行为,如喜欢打人,爱发脾气等,如果这些行为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自然地消退,那这类行为表现就不属于问题行为。但如果问题行为持续存在,且并无消退的迹象,一般能延续半年以上,这类行为就有可能是问题行为。

(2)学前儿童的行为不受控制。行为不受控制是指学前儿童不理会教育者的引导,或行为过度而不合时宜,不符合要求,或被动、退缩,行为自控性差。但这些问题行为不会因为教师或加重的干预策略产生改变,不受教育者的控制。

(3)学前儿童对周围环境和现实不理会。不理会现实是指经常忽视四周的环境,例如,学前儿童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有过度的情绪表现,莫名其妙的紧张,无法和周围的人建立关系,对现实情境不去理会,都可能是问题行为的表现。

(二)学前儿童社会问题行为的类型

学前儿童社会问题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成因也非常复杂,人们对它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学前儿童的社会问题行为,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学者将其进行了分类。

威克曼将儿童问题行为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外扰性的问题行为,例如不守纪律、不道德;另一类是危害儿童自身的问题行为,诸如社交退缩、抑郁、孤僻和依赖等。阿肯拜茨将儿童的问题行为划分为外显和内隐两类,外显的问题行为主要为攻击性、反社会性和过度活动等,而后者主要指焦虑、抑郁、退缩等情绪问题。国内学者也主要将问题行为区分为外在化行为和内在化行为,其中前者主要包括品行问题、攻击和违纪性活动;后者包括神经质、考试焦虑和性回避。左其沛等人根据外部情境、内部动因、行为方式及其特点、行为后果、心理活动状态及个性特点、自我评价及体验、性质程度等指标,将问题行为分为以下四类:品德不良型、攻击型、过失型、压抑型。

概括国内外研究者的观点,儿童的问题行为主要分为两大类:外化问题和内化问题。具体到学前儿童问题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维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从学前儿童问题行为的原因来看,有由发展不成熟、某些需要未被满足、特殊的生理和心理原因三类因素引起的问题行为。基于问题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度的可以忽略的问题行为、需要指导帮助的问题行为、需要特殊干预的问题行为;基于问题行为的表现分为生理性、心理性和品德性的问题行为三类。[6]在这里主要呈现基于问题行为的表现划分的三种类型。

1.生理性的问题行为

学前儿童生理性的问题行为主要与儿童的发育成熟度有关,由于发育不成熟或某方面的缺陷导致,通过身体表现出来。例如泼洒、小便弄湿衣服、碰撞、吸吮手指等,这些行为属于生理性的,一般是暂时性的,在学前时期的某一阶段发生,在后期适当的教育训练下可以得到缓解、好转或消失。

案例7-1

西西又吃手了

我班一位4岁的小女孩,聪明好学。老师、小朋友都很喜欢她,但就有一个坏习惯——爱吸吮手指。在午睡、上课、游戏时都会发现她将食指放入嘴里吸吮。当小朋友午睡起来时,就会听到小朋友的告状声:“老师,西西睡觉又吃手了!”这时,她又会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说:“我不是故意的。它自己要跑到我的嘴里。”有时候,看见她在吃手,我提醒她,她就把手指拿出来,一会儿又偷偷地吸吮手指了。

[评析] 案例体现的是幼儿吸吮手指的问题行为。

2.心理性的问题行为

此类主要是由心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行为问题,表现为以下几种:一是由于矛盾心理引起的神经性行为,如强迫性行为、歇斯底里行为、神经性厌食等;二是情绪方面的问题,表现为过度敏感导致的神经质、焦虑、多疑、烦躁、过分依赖、敌对情绪等;三是性格方面的问题行为,如性格偏执、反复无常、爱发脾气、胆怯、退缩等;四是过度的行为问题,有注意障碍、综合多动症、冲动等。

案例7-2

入园焦虑[7]

月月刚入园,她一进教室,就哭:“我想妈妈。”妈妈一走,她就会找上一个老师,抱住大腿就要往上爬,嘴里说:“抱抱,抱抱。”老师还得做事,不可能总抱她,但她看到没法抱了,就还是跟着老师,拉着老师的手,她喜欢单独跟着一个老师或阿姨。老师要是抱抱她,她就不哭了,或者哭得小声了,要是老师抱别的小朋友,她又会使劲地哭,她的书包像是宝贝,整天背着都不嫌累,一说要拿走书包就哭。

[评析] 案例主要体现的是儿童入园后面对陌生的环境,不适应而产生的焦虑,属于情绪方面的问题。

3.品德性的问题行为

品德性问题行为是由于接受不良教育而导致的问题行为,这类行为通常会伤害别人或违反道德规范准则,具有一定的道德评判意味。如攻击行为、偷窃、有意说谎、不遵守游戏规则等。这类问题需要教师与家长及时进行教育和指导,加以改善。

案例7-3

说脏话

5岁的辰辰看《大头爸爸和小头儿子》这部儿童电视剧已不止一遍了。那天他又在乐滋滋地看,奶奶凑上来问他某个情节,却不料,辰辰冲着奶奶脱口而出“你怎么像个白痴”,奶奶和同时在场的妈妈听后都惊呆了。

[评析] 辰辰说脏话属于品德性的问题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伤害”奶奶,父母应正确地加以引导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与他人进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