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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1.2.2.2.2 二、师幼关系的内涵
二、师幼关系的内涵

师幼关系是指幼儿与教师之间形成的以情感、认知和行为交往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心理关系。[27]理想的教师不仅应该为儿童提供丰富的认知学习材料和环境,调整好儿童的活动水平,为儿童的行为和技能提供支持,还应该帮助儿童与家庭之外的成人(其中主要是教师)和伙伴建立积极、信任的人际关系。师幼关系的内涵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

(一)师幼关系是一种非对称的相倚关系

教师与幼儿是教育者、保护者与被教育者、被保护者的关系。作为专业的幼儿教师,一般都具有对幼儿施加正确教育影响的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引导幼儿的发展方向,能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材料,支持幼儿的发展。因此,教师对幼儿的信任、热爱、教育和幼儿对教师的尊敬、依恋、信任是师幼间的第一层关系。

(二)师幼关系是完全平等的关系

从本质上看,教师与幼儿都是独立的人,都有着人的尊严、物质和精神的需要,都有生存、学习、游戏、娱乐、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和权利。教师应以朋友的身份与幼儿交流情感和看法,耐心倾听和征求幼儿的意见,赏识幼儿的优点和进步,这样,教师才能走进幼儿的内心世界,得到幼儿的真诚爱戴。

(三)师幼关系是教师和幼儿共同学习的关系

每个幼儿都是有能力、有自信的、发展着的个体,他们不断对周围环境探索,以发展自己的经验、能力、学习品质和情绪态度。幼儿的能力常常超出教师的预料。因此,教师需要充分发挥幼儿主体性,挖掘幼儿潜能,学会站在幼儿的角度客观评价和反思自己的教育观念、策略和方法。从幼儿的发展、需求和利益出发,思考教育的各个方面内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