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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要读心理学大全集(超值金版)
1.7.6.3 梦想成真不是神话:梦的灵异心理说
梦想成真不是神话:梦的灵异心理说

1.心理作用下的梦幻

案例一

一个女士梦见自己在某家店门口遇到从前的家庭医师,而巧的是,第二天早上她出去逛街,真的就在那个店门口遇见了他。她将自己的“预知之梦”告诉了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详细查问,发现这位女病人早上起床之后,并没有想起来自己昨晚的梦,只是在遇到老医师之时,才认为自己昨夜曾梦过这次相遇。原来这位女病人多年前在医师家里认识了某位男士,两人一见钟情,一直来往了很多年。而就在做梦的前一天晚上,她等他到深夜,可他却没有来。弗洛伊德说:“我很快就了解,这个梦的意思是说:‘啊,医师,你让我想起了旧日时光,那时他多看重和我的约会,我从不会白等。’”

例子中的女士,对旧日美好时光的熟悉感,在遇到老医师时一下子浮现,想“重温旧梦”的念头“转移”成她在梦中与老医师相遇的想法。

除了美好时光,还有些人存在“景物”的熟悉感,即在初到某个地方时,忽然觉得那里的一草一木都“似曾相识”,好像在梦里见过。这也可能是另一种压抑心理的“转移”。

案例二

一位女士12岁时发生过一件怪事,许多年里都无法忘怀。当年她到同学家做客,一进同学家的庭院就觉得以前曾经来过,进入客厅后感觉更加强烈,但她确实未曾来过这里。弗洛伊德分析指出,这种“熟悉感”其实是来自另一种“熟悉感”。原来这位同学有个因病即将去世的弟弟,这位女士去同学家之前已经知道此事。而女士自己唯一的弟弟在几个月前曾患重传染病,导致她被送到远方亲戚家隔离,因而可能有过期望弟弟死亡的心理,但被压抑住了。在拜访同学家时,女士可能模糊地想起自己在几个月前也有类似熟悉的处境,并将这种熟悉感“转移”到同学的庭院、客厅上。

也就是说,在某种幽微的心理作用下,我们会觉得做过某个梦,但并不一定真的做过。

2.潜意识洞察力

案例一

有位男士,多次梦见自己的手臂及嘴巴麻痹痉挛。没想到几个月后竟梦境成真,他的手臂真的产生了局部麻痹的现象,而且发现麻痹是因梅毒引起的。

他为什么能够做出“预知之梦”呢?可以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分析:生理上,梅毒发作很隐蔽,这位男士可能在夜梦中感受到一些轻微的袭击而做了这样的梦;心理上,男士心中或许早有感染梅毒的忧虑,在梦中,这些隐忧活跃起来,促成了“预知之梦”。

案例二

一位先生与一位小姐经人介绍,见面相亲,彼此印象良好。见面后当晚,先生做了一个梦,梦见那位小姐和他结婚后给他戴了“绿帽子”,还独吞他的财产,将他赶出家门。惊醒之后,他不停责备自己疑神疑鬼,并努力忘掉这个梦。后来,他和那位小姐成为恋人,一段时间后结婚了。结婚两年后,他妻子真的在外面找了个情人,要求和他离婚,将他赶出了家门。

心理学家分析认为,这个“预知之梦”其实来自于这位先生潜意识的洞察力。他们初次见面时,先生就对小姐有一种水性杨花的直觉,但小姐的外在形象却又给先生留下非常好的印象,于是他压抑了自己的“疑心”。可被压抑的直觉在夜梦中可以大肆活动,从而产生“预知之梦”。

上面的例子说明,“预知之梦”有时候可能来自于人的潜意识洞察力。这种洞察力可分为生理洞察力和心理洞察力两种,“案例一”中的梦是两者兼而有之。

3.自我兑现

案例一

一位先生要发奖金了,很高兴。可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领了奖金回家之后,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忙回到路上寻找的时候,路人都冲他笑。他醒后感觉很不祥,于是第二天领了奖金之后,放在皮包里,使劲抱在怀里,并在回家路上不时打开来检查一番。没想到这番动作被小偷盯在眼里,尾随他到一辆公共汽车上,割破他的包,偷走了他的钱,而一车的人看在眼里,却没人吱声。

案例二

清初大儒朱竹坨自幼喜欢吃鸭肉。年轻的时候,他曾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行经郊外,路过一个大水池,池中蓄养了好几千只鸭子。看鸭的童子对他说:“这是先生您一生的食料。”朱竹坨在81岁时,生了小病而卧床休息,又梦见自己路过年轻时代梦过的那个大水池。可这一次水池里只剩下了两只鸭子。他醒来后觉得此梦不祥,就嘱托家人不要再烹杀鸭子。可不巧女儿回来探望父亲,知道他喜欢吃鸭肉,就在家里宰杀了两只鸭子,带来孝敬父亲。朱竹坨呆呆地望着这两只煮熟的鸭子,甚是抑郁,心想:我命休矣。结果当天晚上,他真的死了。

(故事出自清人笔记小说《秋灯丛话》)

如果太在意自己的“不祥”之梦,并为此而采取了某种行动,那么这个梦就有可能成为自我兑现的预言。表面上,那位先生的梦真可谓有预见性,但如果他不因忌讳梦而频繁查看包里的钱,可能就不会有小偷盯上他,钱也就可能丢不了。可以说,那位先生自己兑现了“预知之梦”。同样的道理,朱竹坨也自我兑现了梦境。

4.记忆扭曲

案例一

据英国“灵学研究会”曾经的报道,19世纪英国高等法院中声望甚高的一位老法官洪恩比爵士(曾担任过在上海的“英皇在中日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于1884年讲述了自己的灵异梦境事件。

1875年1月19日晚上,洪恩比爵士晚饭后在书房里写一份第二天将判决的某个案件的判决文摘要。这份摘要是要给某报的记者A先生的。写完摘要,他将它装在一个信封里,要佣人送去给A先生。要知道,当时的报纸,从拿到稿子至刊出,至少需24小时的时间,所以洪恩比给A先生的判决文摘要,等到报纸刊出时,他已在法院做完了判决。当天晚上入睡后,他听到有人在敲门,原以为是佣人来查看暖炉的火,就叫他进来,但在朦胧中他看到进来的是记者A先生。他非常不悦,对A先生说:“我的佣人在11点半已将判决文摘要送去给你了,你回去看吧!”但看起来脸色有点苍白的A先生却不肯走,他说:“时间很紧迫,请你口述判决摘要,我记在我的笔记本上。”说着就掏出一本笔记本。洪恩比法官看看钟,时间是1点20分左右,他怕吵醒太太,只好将判决摘要口述一遍,A先生则忙着速记。最后,洪恩比说:“这是我最后一次让一名记者闯进我的房间来。”而A先生竟然也说:“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和你见面。”他在录下摘要后,就告辞了。

第二天,洪恩比到法院,法院的听差进来帮他穿上法袍时,说某报跑法院新闻的记者A先生在昨天深夜去世了。他心里一惊,在追问之下才知道A先生昨晚在他的房间里写稿,他太太在凌晨1点30分去看他时,发现他已经死了,笔记本掉在地板上。洪恩比法官借来A先生掉落的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今早对本案作如下的判决……”接下来则是一些看不清楚的、潦草的速记笔迹。洪恩比法官觉得此事太过蹊跷,就委派人去查询A先生的太太及佣人。他们回来报告说,A先生是死于某种心脏病,当晚他并未外出。

英国“灵学研究会”对大法官的灵异梦境事件深信不疑。不仅有人证、物征,还有专门人员的调查,再加上洪恩比的身份和多年的封口不提,让人觉得这实在不像撒谎。

但后来有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调查者发现那位A先生的真实姓名为体朗·尼文斯,是《上海差报》(Shanghai Courier,一份在上海发行的英文报纸)的编辑,确实死于1875年1月20日,但是死于早上9点,而非凌晨1点。而且法院没有为尼文斯的死亡展开调查。这些出入之处,使洪恩比灵异梦境事件变成了谎言。但调查者认为,洪恩比法官没有理由开这么大的玩笑,真实的原因可能是他在尼文斯死后,做了类似上述的一个梦。多年之后,梦与事实的先后顺序模糊了,记忆的扭曲使他误认为自己确实有过那样的灵异经历。

案例二

弗洛伊德在出版著作《梦的解析》的三年前,在写给其挚友费莱斯的信里提到过自己的一个梦:“我必须告诉你在我父亲葬礼之后那晚所做的一个好梦……我梦见看到一张印刷告示——类似张贴在火车站等候室的布告或海报,上面的句子看起来是‘你被要求闭起双眼’,但也像‘你被要求闭起一只眼睛’……”但在《梦的解析》里提及那个梦的时候,他却说:“在我父亲葬礼的前一晚,我做了一个梦……”弗氏的这个梦到底是在父亲葬礼“之前”还是“之后”做的呢?恐怕连他自己都无法肯定。

上面的例子说明,即使像弗洛伊德这样的解梦大师也难免会出现记忆的扭曲。好在那个梦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灵异之处,否则一个天大的谎言就可能出自弗洛伊德之口了。

除非每天将前晚所做的梦都标明日期记下来,否则难免出现记忆扭曲,将梦境与真实事件之间的发生时间模糊颠倒。

案例三

小说家狄更斯经常在日记里记录他的梦。据他的日记,有一晚他梦见一个披红披肩的陌生女子,自我介绍说是纳匹亚小姐。狄更斯醒来后感到不解,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纳匹亚小姐,也不认识喜欢披红披肩的女人。几天后,在他的一场朗诵表演之后,许多崇拜他的读者跑到后台拜会他,他竟在人群中发现了那个梦中的红披肩女郎,而她真的叫纳匹亚。有日记为证,看来这是个无可置疑的“预知之梦”了。但仔细分析狄更斯的日记,却发现他是在遇到纳匹亚小姐“之后”,才在日记里记录下几天前的那个梦的。恐怕又是记忆扭曲在作怪了吧。

有关研究显示,当一个人睡眠后的脑电波显示进入做梦后期时,叫醒他并要他报告正在做的梦;然后等被测者第二天醒来后,再要他描述昨晚所做的梦,录音记录证明两次描述在情节上已经有了相当的差异。可见,当我们描述梦境时,这种主观体验就已经开始受到了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