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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要读心理学大全集(超值金版)
1.6.1.1 试婚正在进行
试婚正在进行

所谓“试婚”,指的是男女双方不受法律约束,带有一定试验性质的同居行为。有人常把婚姻比作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穿了才知道。既然结婚像买鞋子,那么为什么不先试一试,看看合不合适,再决定是否常穿它呢?不合脚的话,当然就勉强不得。

“试婚”一词最早于1894年由美国法官本·B.林塞提出。他当时是研究少年犯罪问题的国际权威。他在《伴侣婚姻》一书中提出青年应当采取一种新的结婚形式,即“试婚”。这种婚姻与传统婚姻不同,青年夫妇要掌握最先进的避孕知识和技巧,在没有孩子而且妻子尚未怀孕的状态下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离婚”时妻子无权要求赡养费。很多青年拥护他的观点,试婚逐渐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流行起来,社会与家庭也采取一种默许的态度。

罗素在《婚姻革命》一书中写道:“试婚是一个明智的保守主义者的建议,其目的在于巩固青年的性关系,根除现存的乱交现象。”“如果要求人们在不知道他们在性的方面是否和谐的情况下就进入一种终身的关系,那是荒唐的。这就像一个人要买房子,但不能获许在成交之前看到房子一样荒唐。”罗素认为试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好处多多,“无论男女,如果他们从未有过性经历就想进入以孩子为目的的庄重婚姻,我是不敢苟同的”。

在我国的一些大都市里面,试婚现象正悄然流行,甚至成为一种时尚。据调查,上海市5个区20~35岁的青年中,未领结婚证书的“野鸳鸯”占19.8%;在上海100对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新婚夫妇中,有30%曾有过婚前同居生活。福建省某市妇联的调查表明,试婚者已占婚龄人口的22.8%,而且有“方兴未艾”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