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六章 结论:可以称“宋式”
第六章 结论:可以称“宋式”

在我国中古的历史内,“古风”家具经历复杂漫长的过渡过程形成“古典”,这三段式的发展是我国家具发展史的特殊过程,各阶段的家具也成为时代特性的标识。“古风”向“古典”家具的转化是强烈的异文化与本土原生的传统文化间由对冲到融合的历史,其过程最重要的价值是激发对传统文化的反思、自省和复兴。

中古家具历史的三段分别对应了跪坐、趺坐、垂足坐三种起居主流方式。不过“过渡”时期趺坐虽然最有代表性,但跪坐的影响长期存在。“古典”时期也并非以垂足坐为唯一起居形式,趺坐一直没有消失。这个过程是礼制影响逐步弱化,生活风俗向舒适、高效转型的过程,起居与家具间彼此互相促进,最终成就了辉煌的中国古典家具。

一 古典家具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1)古典家具发展的一般规律

家具是生活的载体,是建筑的内容物,因此,家具的发展规律,必然受生活方式及需求的影响,必然受建筑的制约,必然受一般造物规律的引导。古典家具的发展也是如此。

高型家具普及来自于生活起居方式的彻底变革。生活起居双中心的建立,使建筑空间有了明确的分工,家具在建筑中扮演的角色具有了针对性,工作、娱乐、休憩都有了最适合的载体。所以,古典家具的水平是由生活舒适度和享受度的要求决定的。

古典家具的发展,还可以说是由成熟的建筑大木作带大的。有学者提出“家具风格的形成滞后于建筑艺术风格的形成并受其影响。”[1]这是家具受到上层造物直接制约的逻辑关系,是客观的。家具发展顺应建筑功能与空间需求而演化,因此古典家具与建筑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关联,从精神内涵到形式表征都密切相关。

人类一般造物都是遵循低级向高级螺旋式上升,前后相因果的发展规律。古典家具发展的表现如下:

① 高型家具普及后,社会整体的生存形态向高级发展,表现为生活舒适性、安全性和效率的提高,以及文化生活丰富性的增加,古典家具与人、与环境的关系越来越和谐。

② 我国古典家具的发展有典型的螺旋式上升的现象。比如案型结构板足的发展、四面平结构托泥的设置、束腰家具腿足与面子的连接、梁架结构壸门牙板的运用等,不少曾经出现的构造现象,随着家具的发展,在不同阶段以更先进的方式再次出现,形成传承与创新间的互动发展。

③ 古典家具各形制有清晰的前后发展关系,因此各形制自身的独特体系常有不能随意改变的搭配特征。古典家具语言在形成过程中演化出大量特定的符号,有其与前代家具的渊源关系,一旦确立就比较稳固。比如束腰与膨腿鼓牙的搭配、酒桌案型结构中圆腿素牙的搭配、四面平结构方腿内翻马蹄足的搭配等,都是比较稳固的形制。还有后世家具总是要受到前世家具的影响,所以“古典”越往后发展,可以传承借鉴的元素越复杂。

④ 古典家具发展整体上有从社会上层向下层过渡的特点,一般先在上层流行的形制总会得到下层的仿效。比如束腰家具形成后,主要在上层流行,由于其制造难度较大,民间在很长的时间内无法采用。因此束腰家具先呈弱势,到南宋时才与无束腰家具呈对等之势。

所以,从我国古典家具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它功能化、审美化的过程从古典初期持续到“明式”出现而达到顶峰,然后呈现稳定的态势,直到“清式”通过形式化的途径来打破这一稳定。这是造物遵循“创新—新形制出现—新形制成熟—形制稳定、固化→形式化运动打破稳定—创新”的螺旋式上升规律的映照。

(2)古典家具发展的特殊规律

我国古典家具在满足一般规律的同时,还表现出发展的特殊规律,那就是古典家具内含的统一性和审美的混沌性。由于形成了“秩序图式”的内核,古典家具有超越物性的稳固强烈的内部关系,而家具的审美始终具有混沌的特质。

古典家具具有有机理性的内在特点。比如其榫卯连接的关系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变通性。虽然宋代建筑业大量发展了钉连接,可是这种直接简单的连接方式在古典家具中却表现得很有限(只有关门钉一种)。这与古典家具追求“天人合一”的审美内涵相关。榫卯制作虽然难度较高,但其具有柔性咬合的优点,犹如生命体所具有的有机关联。所以钉接合虽然简单易行,却不能干扰榫卯的地位。再比如四面平家具的足端特征,在古典家具历史上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后世框架结构的家具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四面平内翻的马蹄足端对家具而言不过是一种形式,但是从四面平形制的存在而言,它就是应该保留其内翻马蹄足的特征。所以,古典家具的发展并非绝对理性,很多时候实用功利的影响并不能大于其形式象征的内涵精神,我们应该将古典家具视为有机生命的复杂存在体系。

我国古典家具的混沌审美与传统思想、文学、书法绘画、建筑是一致的。在审美经验里,既追求对个体生命感性的释放,也探寻社会群体共存的理性秩序;既顺从自然生命的性质表现出低附、阴柔、和缓的气质,也崇尚矛盾统一引导的挺拔、高调、博杂。

古典家具是神奇的矛盾统一体。伊东忠太总结汉民族的趣味嗜好的特别之处“喜欢将两个最极端的事物合并在一起。”[2]这正是有机自然观的反映。浓烈中糅杂淡泊,坚定中透出犹疑,纤巧中包含粗笨,精致中孕育朴拙。“若智若愚,如巧如拙,似紧张又似散漫……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其真相。”[2]因此,为了达到对审美的追求,我国古典家具既“惜才善用”,又不惜剖用大材加工弯曲细巧的构件;既强调简洁明快,也不惜工本地制作攒斗拼合、棕屉藤面、各式牙条雕板;既追求装饰的悦目,也坚守整体效果的明快疏朗。这种混沌的美感在我国古典家具的发展中贯穿始终。

总的来说,我国古典家具的发展规律,是一种对存在本体的“由衷性”不懈追求的导向,表现出极强的思想文化内核的力量。它以真实、自然、有机作为目标,逐步实现将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物化为古典家具的语言。

二 “宋式”的界定

古典家具从物质上回应了生活起居与建筑的新形式,建立了完整的体系以支撑社会变革后的新面貌。从宏观的历史视角来看,唐宋变革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风俗、思想体系的全面重构,更是对普遍意义的人生进步的追求。本书通过对宋代家具的深入研究,得出古典家具成型于南宋的结论。古典家具早期与“明式”一样存在可以严谨界定为风格的家具形制,笔者以“宋式”为其命名。

根据本书对宋代家具前因后果的探究,“宋式”家具在时间、形制、价值三方面的界定可以如下:

时间上,高型家具经历长期的积累,从北宋中期的普及发展到南宋中晚期已经比较成熟,在元代得到保持并取得一些新的进步,直至明代初期其基本形制都良好持续,所以“宋式”的时间界定,笔者认为是从南宋中期到明初。

形制上,南宋家具形成四面平型、束腰型、案型、梁架型四大结构类型,分别都拥有完整的形制特征,其中四面平型、束腰型以及部分案型还具有突出的腿足装饰特征;在审美上将自然主义与装饰主义融合,追随宋代新文人阶层的思想观念与艺术情趣;装饰手法上以髹漆和雕刻见长。

价值上,“宋式”家具是宋代复古与创新运动的综合产物,是对高型家具全新体系构建的确认;它具有新风格自成体系的独特性,是后世古典家具发展与演化的根本依据,从精神到物质全面地为后世古典家具的成长打下深厚的基础。

中国文化是一个懂得生活的文化。家具作为生活的载体,其风格流变可以说是功利的,但其表现出的内核追求又具有超功利的性质。南宋中晚期形成的家具风格,独特而统一,即便如“明式”之优越,也不能掩盖古典早期的伟大成就。以“宋式”为其命名,是对古典早期风格的确认,也是对历史的尊重!

参考文献

[1]唐开军.家具风格的形成过程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4.

[2]伊东忠太.中国古建筑装饰[M].刘云俊,张晔,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