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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文化
1.6.4 第四节 人生礼俗之婚礼
第四节 人生礼俗之婚礼

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最基本制度。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存在着一套决定两性关系的复杂规矩。婚礼,是人一生中的“终身大事”,其在人生过渡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这一人生仪礼。因此,许多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婚俗文化便应运而生。所谓婚俗文化,是指围绕人们的恋爱、嫁娶所形成的文化现象,其核心部分是婚姻。

一、传统的恋爱习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恋爱习俗,专指婚前男女相互爱慕的行为,是婚俗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我国古代,汉族婚姻一般由父母包办,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少有自由恋爱,平时也禁止男女青年自由交往,但在某一时期要举行一次特殊的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男女青年可以自由选择恋人。例如,据《周礼·地官》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文献中就反映了先秦时期郑国等地的恋爱习俗,即在每年农历二月春暖花开的时候,由官员组织青年男女举行一次露天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男女青年可以自由地选择恋人,甚至当场私奔也是允许的。《诗经·郑风·溱洧》《廊风·桑中》等篇中,也都记载了这样的恋爱习俗。

中国古代无媒不成婚。《诗经·卫风·氓》中所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即是这个意思。在中国神话传说中,最早的媒人是女娲。《风俗通》中记载:“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另外,周代还设有官媒,专司判合之事。据《周礼·地官》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白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书之。”汉代以后,凡男女婚姻,均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所谓的“媒”,是指谋合二姓之义;妁,则指斟酌二姓之义。媒人就成为男女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中间人。到了唐代,民间神话中又出现了专司婚姻之神的月下老人。后世就称媒人为“月下老人”,或简称“月老”。

二、传统的婚姻形态和仪礼:形态万千,礼仪多样

在我国因地区和民族的不同,出现了很多婚姻形态。在古代,一般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从大汶口文化男女合葬墓址上可以看出,早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这种婚姻制与父系家族制度便已出现。但这个制度从产生之日起便有其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为只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从择偶范围上看,“同姓不婚”被作为规则,“门当户对”是一种择偶的理想标准。

除一般婚姻形态之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婚姻形式,比如抢婚、童养婚、指腹婚、冥婚、买卖婚、转房婚、不落夫家、入赘婚、表亲婚等。表亲婚是古代上层社会较为流行的一种婚姻形式,俗称“亲上加亲”。表亲婚的对象一般是姑表或姨表兄妹。如《红楼梦》中的宝玉和黛玉是姑表兄妹,而宝玉与宝钗则是姨表姐弟。

我国各地区、各民族的婚姻仪礼形态多种多样,关与婚姻礼仪,中国古代有“六礼”之说,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彩,六礼中的首礼,是指男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若女家同意议婚,则男方正式向女方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人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

问名,六礼中第二礼,是指男家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姓名和生辰八字,以准备合婚。《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若女家同意,则授礼;男家即通过占卜测定吉凶。如果男女八字相合,则进行下一步。

纳吉,六礼中第三礼,是指男家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家,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代也是以雁为礼。后世则多以金银首饰等物为礼。相当于现在的定婚,俗称送定、过定、定聘。

纳征,六礼中的第四礼,是指男家将聘礼送至女家,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不同,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来演变为财礼。

请期,六礼中第五礼,是指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俗称“选日子”“提日子”。

亲迎,六礼中第六礼,是指新郎迎娶新娘的礼仪。其方式、礼节各不相同,但一般都是男子亲往女家迎亲。这一过程,是婚俗文化中最富于民俗色彩的内容之一。

古代汉族富家子女结婚,一般都严格遵循六礼的步骤,而一般人家结婚则大多从简。后世的婚礼大致沿袭了六礼的过程,只是繁简略有差异。

三、少数民族的特殊婚俗:爬楼谈婚,传情达意

美丽的泸沽湖畔居住着一群摩梭人,他们奇特的婚俗曾吸引世人关注。在一些摩梭人中存在“走婚”的习俗,男女双方如果有了这种走婚的关系,就彼此称为“阿肖”。汉语的意思就是有夫妻意义的情侣。这种婚姻形式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但是也绝不是群婚,更不是乱婚。结交阿肖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近亲之间就严禁结交。同时规定,一个女孩不能在同一时间结交多个阿肖,同样的道理,一个男子也不能在同一时间与多个女子结成阿肖。

结交阿肖以双方的情感为基础,女方的情感一般起决定作用。如果双方情投意合,就能结成阿肖,父母也乐见其成。建立阿肖关系不需要任何手续,通常情况下,双方私下交换信物就可以确立,如随身的手镯或戒指,或鞋垫腰带。一旦交换了信物,双方就确定了阿肖关系,晚上,男方就可以走婚了。

以这样的方式结交阿肖,都要经过一段比较隐秘的走婚过程,男方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或徒步或骑马来到女方家中,按照事先约好的暗号与女方接头。如抛石子到房顶,或吹奏笛子,或用烟斗敲门。次日晨,天还没亮,男方就不得不离去。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走婚之后,女方就会把男方公开。这样男方也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公开走访女方,在女方家登堂入室,喝茶聊天。

走婚形式生下的孩子按照习俗都是跟着自己的母亲生活,同时也随母亲的姓。父亲不承担任何抚养义务。孩子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家中的母亲、舅舅等抚养。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也会对老人尽赡养义务。男阿肖虽然不直接抚养孩子,但是在生产或生活上要给予一定的帮助。对于男阿肖而言,他的主要精力是照顾家中的母亲、姐妹和外甥,也会尽力帮助女阿肖抚养自己的孩子。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抢婚习俗很有特色。抢婚分为两类,一类是暴力抢婚,一类是模拟抢婚。暴力抢婚是指不经过媒聘,直接诉诸武力的抢婚。抢到女人之后再通过媒人说合,如果女方家答应了这门婚事,就可以正式结婚。如果不答应,两家结下怨恨,甚至引发“打冤家”。这种暴力抢婚的习俗如今已基本绝迹。

更多的情况下是模拟抢婚,有很浓郁的喜剧色彩,会给整个婚礼增添更多的欢乐。迎亲了,男方家在亲友中挑选精壮男子数人,由新郎的兄弟带领,赶上一头猪,抬一桶酒,到女家去迎亲。这支队伍在女方家里要经受种种考验。第一个考验是接受“洗礼”,新娘的姐妹和至亲好友早就准备好了水,专等男方家接亲的到来。接亲的队伍一到,一瓢瓢、一盆盆清水就劈头盖脸泼来。顿时,迎亲者都成了落汤鸡。迎亲者不会有半点怨言。在一片欢闹声中,迎亲者乘着混乱冲进屋里,或抢过对方手中的水桶反泼过去。这种水战打得难解难分,往往是尽兴而止。

这边的水战还未停息,那边的摸黑战又开始了。正当迎亲者被泼得无处藏身之时,新娘的女友们又用和着辣椒面的锅烟,趁迎亲者毫无准备的时候,涂到他们脸上,引起人们的开怀大笑。

一阵骚乱之后,迎亲者抢到了新娘,并将新娘背到屋外一间临时搭起的草棚里,为她梳洗打扮,更换嫁衣。这时起,新娘开始禁食:女家便备酒款待迎亲的客人。酒宴上有彝族传统的摔跤表演。先是小孩摔,接着是男女双方两家来客中的年轻小伙子摔,双方亲友拍手欢呼助兴。赛后新搭的草棚被拆去,新娘被背入屋内由姐妹们陪着哭嫁。迎亲的人们在亲戚们的陪伴下开怀畅饮,欢歌达旦。

有的地方,在第二天早饭后行抢背新娘的仪式,男方选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当主角,扎紧身上的察尔瓦,头上顶着披毡,在男方家的小伙子们的掩护下,冲向新娘处抢背新娘。女方家的姑娘们围成圈护着新娘不被抢走,她们有的用锅烟往抢新娘的小伙子的脸上涂,有的用水泼,有的甚至用木棍打。抢新娘的小伙子们会奋不顾身,突破重围,抢到新娘。彝族俗规,一旦新娘被抢背成功,女家的姑娘们就应停止对男家小伙子们的围攻刁难。由舅舅及众亲友组成的送亲队伍,就会随着男家的迎亲队伍,送新娘去男家。

按彝族的习惯,在男家行婚礼后第三天,新娘随送亲队伍返回娘家,俗称“回门”。新郎要带上酒肉款待女方亲戚。然后新郎独自回家,等新娘在娘家举行献神仪式后再请迎回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