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住房的布局分配
住房的布局分配是居住习俗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大部分地区传统民居的住房分配都不是随意安排的,要特别注意辈分、长幼之间的区别,在满足家庭成员生活需要的同时也体现了家庭内部的等级秩序和亲情关系。从这个角度看,居住作为重要的社会行为,充分体现了我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
以北京四合院的空间布局和住房分配为例。传统一家一院的四合院中,位于南北中轴线上坐北朝南的北房通风采光最好,是家中长辈的起居之处,在宅院中地位最高,也称正房或上房。正房的开间、进深和高度等在尺度上都大于其他房间,用料装修也最好。正房开间一般为三间,中间一间为堂屋,正中设有神位,如“天地君亲师”牌位,这里是家中举行年节祭祀、婚丧寿庆等大事,以及接待贵宾的地方,是一家的核心空间。正房东侧的次间往祖父母,西侧的次间住父母,而且正房东(左边)次间比西(右边)略大,这是受“左为上”传统习俗的影响。四合院东西两侧对称的厢房是晚辈居住的地方,有时东厢房的尺度略大于西厢房,如果一家有两个儿子,则东边厢房住“兄”一家人,西边厢房住“弟”一家人。正房后面的后罩房,位于院落的最后,庭院深深,最为私密,一般是家中女儿或其他女眷居住。南房倒座房为书房、仆役房或接待一般来客的门厅。院子中间的庭院是家中的户外活动空间,也是整个宅院的连接纽带,将东西南北各房从空间、功能上连接成一个整体。四合院中除一个大门与外界相通之外,一般都不对外开窗,只要关上大门,四合院内便形成一个封闭式的小天地。可见,主次分明、秩序井然的整体布局,对尊卑、长幼、男女、内外的区分设置,四合院以一种无言的形式表达了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
福建、广东地区的客家人土楼的布局则突出体现了我国传统宗法家族观念。客家土楼多是一个姓氏的大家族聚族而居(见图4-4),土楼的中心往往是祠堂所在,祠堂中供奉着家族的祖先和神灵,是族人祭祀祖先,聚集议事的地方。圆形土楼一般在中心天井院单独建造一所房屋作为祠堂,也有的将土楼正门正对的房间作为祠堂,并在门前设置一对抱鼓石装饰,与其他房间区分开来。“三堂两横式”五凤楼是在南北中轴线上,从前至后分别设置下堂、中堂和上堂三座厅堂。下堂靠近大门,是门厅,地势最低。中堂是五凤楼的中心,为议事厅堂,作为接待来宾、聚集议事的场所,其地面要比下堂高出半个台阶。中轴线的最北端为三至五层的上堂主楼,为全宅院最高建筑,底层正中是供奉家族祖先牌位的祖堂,其左右的楼上的房间是族内尊长的居室。左右横屋对称,是辈分较低者的居室。整个布局规划统一、轴线明显、层次分明,体现出强烈的主次等级观念。
我国一些少数民族是以火塘为中心来进行住房空间的布局和分配。在这些房屋中,火塘被视为是火神、祖先神栖身之所,所以严禁对火塘的不敬和亵渎,比如任何人不许从火塘上方跨过,不准泼脏水或吐痰在火塘里等。于是,作为神圣空间的火塘,对家中世俗空间的划分有着重要的影响。(见图4-5)
云南普米族传统生活起居都围绕着火塘进行,环火而坐时,右边为男性,左边为女性,客人的席位一般在右边。环火而眠时,在火塘周围设铺,左侧为男铺,右侧为女铺,互不逾越。火塘后方设神龛,逢年过节和办红白喜事,都要在火塘边祭祀,祈求家人安泰。
临沧佤族竹楼内一共设三个火塘:主火塘、客火塘和鬼火塘。主火塘在主房,终年不息,是家人活动的中心,火塘后是家长睡觉之处,未经主人同意,客人不得坐卧。客火塘在客房,供客人取暖和煮牲畜饲料之用。鬼火塘所在为外间,这个火塘作祭鬼之用,人死后棺木就停放在这个房间。
独龙族有分火塘不分家的传统习俗。家中子女结婚后,仍然生活在一个大屋中,只是在屋内增加一个火塘,一个火塘相当于一个小家庭,已婚子女围着自己的火塘而宿。火塘有设在房内两边对称排列的,也有设在房内四角的。家长的火塘设于上方,晚辈住在火塘下方。若是住房实在不够,子女结婚后则在紧挨父房的地方加盖新房另立火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