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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登海默法理学
1.4.1.1 第一节 概 说
第一节  概  说

在迪福(Daniel Defoe)的名著《鲁滨孙漂流记》(The Life and Adventure of Robinson Crusoe )中,故事的主人翁,在船沉之余,漂流到南美洲沿岸一个荒岛上。他在这岛上过着一种孤独的生活有25年了。一天,一群生番划着他们的独木舟到岸上来。他们带着两个俘虏,打算把后者烧死,在他们自以为静寂不扰的荒僻之地,煮熟吃掉。可是其中一个俘虏却设法逃走。他被两个生番追逐着,但是鲁滨孙把他们中的一个击倒,用他的长枪把其余的一个击毙,于是这个逃命俘虏的性命从威胁着他的恐怖命运中解放出来。这个年轻野人,在感激他的救主之心情下,在他的面前跪下了,头低于地上,并且将鲁滨孙的脚放在他的头顶。他用这种姿态发誓,永远做鲁滨孙的奴隶。他给鲁滨孙一种对于他的生死绝对支配与决定的权力,并且誓愿服从鲁滨孙一切命令而不请求履行所需的任何报酬。

过了些时候,鲁滨孙又有一个拯救他人性命的机会。这次是一艘英国船的船长,因为他的水手背叛他,略诱他到鲁滨孙的岛上来。鲁滨孙在发现他以后,答应解救他和帮助他取回他的船只。

但是鲁滨孙的援助附有两个条件:其一,该船长滞留在岛上的时候须完全服从他的威权;其二,船舶取回之后,船长须免费载他回去英伦。船长接受了这些条件,于是契约完成了。

这两种情形清晰地说明人与人间两种可能的关系。在鲁滨孙和他的黑人伴侣星期五之间的关系是支配与臣服的关系。鲁滨孙对星期五享有一种无限的权力。他对于星期五没有义务,他要怎样对付星期五便可以怎么对付。他甚至可以杀死星期五。在另一方面,在鲁滨孙和船长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与平等关系。这两个人互相承认是自由的英国人,他们之中没一个曾认真地想到把自己像奴隶一样地臣服于他人的专擅的权力。每人都有一些东西贡献给他方,因此交换他们的贡献的自然方式便是合约的方式。

这些讨论使我们能够找出一个重大的差异。鲁滨孙与星期五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权力关系,这种关系之存在,是一个人臣服于他人完全无约束的专擅权力下。原来对于一个奴隶,他的主人的权力不过是一种支配事实;奴隶并没有限制主人权力的权利。在另一方面,在鲁滨孙与船长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这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下,双方站在一定的平等基础之上,互相承认权利义务的存在。鲁滨孙在岛上虽然没有优势的权力,也没有政府能够保证并强制契约忠实履行,但是这种情势仍无损于关系的法律性。

履行的保证就在没有一方能够不忠实执行契约而达到他的目的。在本章里面,我们检讨权力的概念。在第二章里面,我们将把它和法律的概念对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