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未必想傍李林甫
王维走出了南山,由殿中侍御史转左补阙,工作性质由监察纪检、弹劾敦促,一变为掌供奉讽谏、扈从乘舆,进入了中央决策机关,在皇帝身边工作,成为宰相的跟班。《新唐书·百官志二》: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省。杜甫诗《奉答岑参补阙见赠》中就曾羡慕左补阙岑参,而有“君随丞相后”句。
王维写有一首酬和宰相李林甫的诗,题为《和仆射晋公扈从温汤》。诗题下自注:“时为右补阙”。许是“左补阙”之误。其诗云:
天子幸新丰,旌旗渭水东。寒山天仗里,温谷幔城中。
奠玉群仙座,焚香太乙宫。出游逢牧马,罢猎有非熊。
上宰无为化,明时太古同。灵芝三秀紫,陈粟万箱红。
王礼尊儒教,天兵小战功。谋猷归哲匠,词赋属文宗。
司谏方无阙,陈诗且未工。长吟吉甫颂,朝夕仰清风。
此为“奉和”诗,而李林甫的原诗没有保留下来。《全唐诗》仅收李林甫诗三首:《奉和圣制次琼岳应制》《秋夜望月忆韩席等诸侍郎因以投赠》《送贺监归四明应制》。因为李林甫史上名声太坏,历来被以佞臣视之,尤其被说成文士名流公认的敌人,而与奸相唱和者,自然也不是好人,即有论者苛求王维,认为其和诗奸相,是一种巴结与图谋。入谷仙介却不这么看,他认为:“仅凭和晋公的这首诗就断定王维阿谀、追随当时的权力者,是过于苛刻了。置身于险恶官场的朝臣,免不了要进行类似的应酬,王维这样做也是为自己的仕进考虑,他主动讨好权力的痕迹,仅此而已。如果王维真为仕进而全力以赴去巴结权贵的话,他恐怕很快就会显身扬名了。事实上他的名声和文学才能,对李林甫并非不需要。”[5]在宫廷生活中,君臣官僚间的唱和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如果从政治动机上来分析,而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则大有苛责之嫌。何况,王维以诗酬和,属于被动出诗,而非主动性的献诗。宋人葛立方在《韵语阳秋》中批评高适说:“唐明皇时,陈希烈为左相,李林甫为右相,高适各有诗上之,以陈为吉甫、子房,以李为傅说、萧何,其比拟不伦如是。”葛氏又说:“上陈诗云:‘天地庄生马,江湖范蠡舟。逍遥堪自乐,浩荡信无忧。’则无意于依陈。上李诗云:‘莫以才难用,终期善易听。未为门下客,徒谢少微星。’则有意于干李。”天宝八载(749),高适因人举荐而道科中第,授封丘县尉,主动献诗二乐府《飞龙曲》,一献左相陈希烈,一献右相李林甫。其《留上李右相》中写道:“傅说明殷道,萧何律汉刑。钧衡持国柄,柱石总朝经。隐轸江山藻,氛氲鼎鼐铭。兴中皆白雪,身外即丹青。”高适将李林甫比为殷商傅说与西汉萧何,且多才多艺,精通诗赋铭文与音乐书画。说自己感恩之至而难以安枕:“恩荣初就列,含育忝宵形。有窃丘山惠,无时枕席宁。”高适《留上陈左相》诗,也是满纸谀辞,极尽溢美之能事。陈希烈也是个史上没有好评的人物,玄宗朝相,后与张垍、达奚珣投安禄山同为伪相,至德二载(757)岁末赐死于家中。高适主动献诗二奸相,却极少被研究者所提起,而被动和诗的王维,竟让人无端苛评,甚至说成是人品、气节的问题。张九龄和李林甫的诗则更多,那怎么解释呢?如《和吏部李侍郎见示秋夜望月忆诸侍郎之什其卒章有前后行之戏因命仆继作》《咏燕》《庭梅咏》等。文学研究不能政治化狭隘推演,也不应简单化直线思维。何况辨识现实政治中的贤恶忠奸,绝非后人读史书那么一清二楚。即便是盖棺定论的历史,也有不断翻案的反复。我们不妨就诗而论诗,看看王维是否也想巴结奸相?
此诗写于天宝三年(744)。李林甫开元二十二年(734)为相,开元二十四年(736)挤出张九龄而专权独揽朝政。也就是说,王维写此诗时,其已为相10年,是其执政的稳定期,也是唐王朝的繁盛期。李林甫为相十九年,也确实有其处理政事、控制时局的特殊才能,唐代宰相走马灯似的换,能在相位上三五年的真不多,也有为相几个月就被贬走的。《旧唐书》曰:“林甫性沉密,城府深阻,未尝以爱憎见于容色。自处台衡,动循格令,衣冠士子,非常调无仕进之门。所以秉钧二十年,朝野侧目,惮其威权。”《新唐书》也说他“动循格令”,百官迁除,因循法典。史上的李林甫是个法律专家,或者说是个倚重法治的宰相。李林甫依法办事,完善立法,对于稳定天宝秩序其作用是显见的。734年李林甫奉命修订整理全部法典,737年秋向全国颁行,即《格式律令事类》40卷。“这证明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法律修订,因为这是唐代最后一次系统地重编全部法典的活动。这次制定的法典实行的时间特别长,因为它一直到14世纪初都保持着权威性,虽然其间作了若干较次要的校订。”[6]另一重要的行政法典《唐六典》,也成于李林甫掌权的最初几年,739年编成颁布。“它在一个多世纪中一直作为一部最方便的权威性的行政法提要而被人使用,甚至在它阐述的许多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或机构被新官署代替后也如此。”李林甫还改革兵制,建立节度使统率的边境藩镇体制,他与牛仙客等重臣都遥领重要的边镇。“新的兵制为中国提供了对付外来威胁的极为有效的防御。在李林甫掌权的初期,邻近的最强大的两个民族吐蕃和契丹被打败并处于守势。同时突厥汗国也覆灭。”[7]他还成功地处理了关中粮食的老大难问题。他在“行政上也取得了显著成功。他的行政改革使帝国政府的运转比以往更加顺利和有效率。他的政权是繁荣的,对外敌连续取得辉煌的胜利。……官僚中的儒家学者被精心地排斥而不能担任任何有真正权势的职位。但尽管如此,李林甫和牛仙客掌权的六年总的说是朝廷的安定期。”[8]因此,王维诗如“上宰无为化,明时太古同。灵芝三秀紫,陈粟万箱红。王礼尊儒教,天兵小战功”,歌颂宰辅佐施之功,歌颂盛世大治,也非全是谀辞溢美之词,似乎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评价。
和诗中“谋猷归哲匠,词赋属文宗”二句,前句夸其善宰朝政似还比较恰如其分,而后句说其文才出众则大有阿谀之嫌。可以肯定的是,李林甫的词赋水准不会太高。《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等,几乎所有史料都“众口一词”说他“素寡学术”,甚至抓住了他读白字的细节来败坏他,“自无学术,仅能秉笔,有才名于时者尤忌之。而郭慎微、苑咸文士之阘茸者,代为题尺”(《旧唐书》)。“林甫无学术,发言陋鄙,闻者窃笑”(《新唐书》)。其实,诸多对李林甫粗鄙不文的记载也不可全信。《旧唐书·李林甫传》也有“林甫善音律”之说。李林甫出身丹青世家,伯父即是著名画家李思训,《历代名画记》卷九说林甫“亦善丹青,高詹事与林甫诗曰:‘兴中皆白雪,身外即丹青。’余曾见其画迹,甚佳。山水小类李中舍也。”高詹事即盛唐诗人高适。王维在诗的最后写道:“长吟吉甫颂,朝夕仰清风。”诗用熟典,出自《诗经·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周代贤臣尹吉甫,作歌赞美周宣王“任贤使能,周室中兴”。后人多用以喻宰辅颂君之作。王维将《扈从温汤》诗比作吉甫颂,扣住和意,虽属于礼节性的“套话”,应该说还是比较妥帖的。高适也曾以“能为吉甫颂”(《留上陈左相》)来颂陈希烈。
和诗“司谏方无阙,陈诗且未工”二句,前句恭维,说李林甫为相无为而治,朝政“无阙”可由谏官批评的,自己也闲来无事;后句自谦,说自己诗艺不高,和诗没有写好。其中“司谏方无阙”有两层含义,一是确实没有什么可说而说不出什么;一是并非没有什么可说而不敢说什么。我们以为,二者都有。《新唐书》有云:
林甫居相位凡十九年,固宠市权,蔽欺天子耳目,谏官皆持禄养资,无敢正言者。补阙杜琎再上书言政事,斥为下邽令。因以语动其余曰:“明主在上,群臣将顺不暇,亦何所论?君等独不见立仗马乎,终日无声,而饫三品刍豆;一鸣,则黜之矣。后虽欲不鸣,得乎?”由是谏争路绝。
这就是非常有名的“立仗马”之论,意思是:你想做官保官升官吗?请你管好你的嘴巴。李林甫“杜绝言路,掩蔽聪明,以成其奸;妒贤嫉能,排抑胜己,以保其位;屡起大狱,诛逐贵臣,以张其势。”(《资治通鉴》)被其迫害冤死者中包括左相李适之、淄川太守裴敦复及北海太守李邕。朝廷笼罩在高压与恐怖的气氛中,大臣们噤若寒蝉。据说,连安禄山这样的恶人见了李林甫都不寒而栗,腿肚子不由自主地打颤。王维和诗于天宝三年,此时还“没有在官僚集团内进行任何清洗”,即尚不在李林甫白色恐怖的执政后期。然而,就王维本身而言,也缺少犯颜直谏的奋不顾身精神。观其一生,他虽没有什么投机钻营的劣行,而却有惜身爱命的退让与圆通。因此,严格地说他是不适合放在谏官位置上的。中国的谏官制度,类似西方的反对党。台谏这种中国特色的“代表公议”形式,用以检讨与批评当权者。谏言畅通,成为政治清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宋朝的苏东坡,其精神气格就与王维截然不同。熙宁变法初期,王安石变法,严格控制言论,清除台谏,谁反对就打压谁,擅自罢黜言官,元老重臣如韩琦、富弼、吕晦、司马光、程颐等纷纷都因谏言而丢官被逐。如此险情之下,苏东坡也毅然挺身而出,上神宗万言书,奋不顾身地劝皇帝废除新法。苏东坡认为:“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舆,台谏亦舆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意谓:发挥监察机构作用,就是为民请命,天下为公。“夫弹劾积威之后,虽庸人亦可奋扬;风采消萎之余,虽豪杰有所不能振起。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是以知为国者,平居必有忘躯犯颜之士,则临难庶几有徇义守死之臣。若平居尚不能一言,则临难何以责其死节?”[9]苏轼针对时政,有为而发,激切感愤。钟惺评曰:“东坡之文似战书。”一连三次上书,苏东坡终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逐出了朝廷,外放到杭州做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通判小官。而王维诗云“司谏方无阙”,应该说也有不作为的推诿成分,或不敢作为的畏惧心理。
王维自谦“陈诗且未工”。话外之音是:此和诗非我主动所为也。事实上此诗亦乃王维诗中的平庸之作。王维奉命而作,违心周旋,虽非通篇客套话,满纸虚词,却堆砌熟典,一无生气。不过,仅凭此诗而便说王维欲高攀李林甫,则真让其蒙受不白之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