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此时游吴越才无扞格
像几乎所有的盛唐诗人一样,王维也喜漫游,也有过一些漫游的经历。
于王维诗中可见,王维有过吴越游、巴蜀游的经历,这也是几乎所有研究者都认同的,然在时间上古来意见分歧。
我们以为,这两次漫游,当发生在其离开济州而未擢右拾遗前的这段时间里,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游吴越、巴蜀才无扞格。
自开元十六年秋离开济州,到开元二十二年擢官右拾遗,其间王维的行止不详。王维自贬济州以来,销声匿迹,行踪难考,给千古研究者的研究以很大的挑战性。在王维研究上倾一生精力以投入的赵殿成《王右丞年谱》付之阙如。陈贻焮《王维生平事迹新探》也认为难明。葛晓音《王维前期事迹新探》、陈铁民《王维年谱》、谭优学《王维生平事迹再探》、王达津《王维生平及其诗》皆试图填补这一“空白”。葛晓音认为王维这段时间屏居淇上,而何时离开淇上则无考。王达津认为王维离开济州后即还长安,后隐居终南、辋川和嵩山。谭优学认为王维回到两京,或曾短时间转官吴越,入蜀也当在这几年间,隐居淇上,闭关嵩山,似乎只有摆在这一段时间里,才没有扞格。陈铁民则认为王维回到长安或洛阳等待朝廷给予新的任命,不久致官淇上,寻即弃官隐淇上,开元十七年在长安,始从大荐福寺道光禅师学顿教,后四年疑仍闲居长安,亦曾隐居嵩山。据陈铁民《王维年谱》,维妻约逝于开元十九年(731),维时年三十一,隐于洛阳附近。《偶然作六首》应是隐居洛阳时作,中有“日夕见太行,沉吟未能去”;“孙登长啸台,松竹有遗处。相去讵几许?故人在中路。”太行在洛阳北,长啸台在怀州修武县,也距洛阳不远。综合所有的考说,即可归纳为,开元十六年到二十二年,王维无甚职事,在长安或长安一带过着清客兼隐士的生活。故而,游历也自然成为他所从事的重要活动。故而,吴越、巴蜀之游历发生在此时期内的可能性也最大。
王维是在什么时间漫游吴越的呢?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任职右拾遗前。主要游历了润州、常州、苏州、宣州、越州,游历了桂苑、茅山、云门寺、若耶溪等名胜[1]。其二,知南选返洛途中。王维知南选翌年春,自岭南北归,盖自桂州历湘湖抵大江,而后沿江东下,经九江过庐山、江宁至京口,再循邗沟、汴水、黄河北归秦中[2]。
这两种说法中,我们取其一,即王维漫游吴越的时间,或在济州任上,或在其离开济州而行迹不明的几年里。王维出官而任职六年之久的济州,从空间距离看,近接吴地,水路与淮阴相通。王维在济州任上,以及此后的一段赋闲时间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羁绊,其出游吴越的可能性非常大。而王维擢官右拾遗后,不是几度出使,就是终日朝事,不仅没有行走的闲暇,也没有了行走的随便。如果真是专程从两京去吴越,以当时的交通条件看,来回至少要三五个月。
郁贤皓先生在序竺岳兵《唐诗之路唐代诗人行迹考》中说:
王维是唐代著名诗人,历来研究者多得不可胜计,但许多研究著作和王维年谱都未提及王维曾到过越中。本书《王维寓家越中考》详细考证出“王维不但到过浙东,而且曾寓家越中”。……本书根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等资料,考出王维有四弟一妹,而卢象没有比他小得多的弟妹,对指出王维诗句也有感悟。由此证明《别弟妹二首》为王维所作。《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4期曾发表过史双元博士的《王维漫游江南考述》,提到王维《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作于越中,考出“云溪”即五云溪,亦即若邪溪;《鸟鸣涧》中的“桂花”是春桂,而春桂只有南方才有。本书则更指出另外四首诗中写的“采莲”、“弄篙”、“青蒲”、“鸬鹚”、“衔鱼”、“轻舟”、“绿萍”等,都是江南水乡景象,亦可证明此组诗作于越中,决不是前贤所说的作于“可能长安附近名叫云溪的一处山庄或别墅”。竺君还指出,王维曾到过诸暨,写有《西施咏》,到过缙云,写有《赠缙云苗太守》,著名的《山居秋暝》等诗亦当作于越中。所有这些考证和论述,都是竺君的发明,证据确凿,论证周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3]
郁先生的序言,多鼓励性的肯定,极口揄扬,认为其“考证出前贤从未注意到的史实,解决了不少过去未能解决的问题其实”。虽然,竺岳兵(包括史双元)乃一家之言,王维的吴越行止仍不能确证,但我们宁可相信王维有此吴越之行,且其吴越之行是在闲置时的从容漫游,而不是那种借出使之便的匆匆路过。王维的七古《同崔傅答贤弟》,写于其晚年,诗中对吴地的熟悉程度,真不是吴地走马观花者的印象。
洛阳才子姑苏客,桂苑殊非故乡陌。
九江枫树几回青,一片扬州五湖白。
扬州时有下江兵,兰陵镇前吹笛声。
夜火人归富春郭,秋风鹤唳石头城。
周郎陆弟为俦侣,对舞前溪歌白纻。
曲几书留小史家,草堂棋赌山阴墅。
衣冠若话外台臣,先数夫君席上珍。
更闻台阁求三语,遥想风流第一人。
此诗的形式整饬而气势流荡,现场感很强,仿佛不是崔傅他们作客吴地,而是诗人与他们同在吴地。诗中历数兰陵镇、富春郭、石头城诸地名,真个是如数家珍。诚如古人所赞云“情景故实,随取随足”,而且“连用地名,不见堆积”。其笔下的吴地胜景,画感栩然。像这样将吴地物象信手拈来,而从容成诗的,不只是单有纯熟的诗歌技巧所能够做到的。吴地的好山好水皆在诗人的心中,且具有刻骨铭心的体感,诗中蕴含着诗人早年曾经流连吴地的忆念之情。如今崔傅他们作客吴地,诗人仿佛在追随他们的行踪,又仿佛在为之导游或与之交流。收在王维名下的如《淮阴夜宿二首》《下京口埭夜行》《山行遇雨》《夜到润州》等吴地纪行诗,在《全唐诗》中同时也收在孙逖名下。对于这些诗的归属问题,自清人赵殿成始,就表示疑惑而存疑,编在卷十五的外编中。这些诗均为五言,具体写在吴地的活动与感受,完全是王维的诗风。为什么同收在其他人的名下了,就一定不是王维的诗呢?
王维的吴越之行,如果考定在其擢官右拾遗前,即开元二十二年(734)前,那么,王维此间前往璿上人居地润州江宁瓦棺寺而拜谒璿上人便也能够圆说,其《谒璿上人》诗的写作时间与地点也就无须争议。关于此公案,于此后的王维知南选时再讨论。
王维还有一首“礼仪性的诗”《送邢桂州》:
铙吹喧京口,风波下洞庭。赭圻将赤岸,击汰复扬舲。
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明珠归合浦,应逐使臣星。
此诗的背景可以考的一是地点,一是事件。京口,乃唐时润州治所。诗中不仅交代了所送场地,也写了别地景致及行程,由京口沿江而上,过洞庭,经湘水,而抵桂州。因此,写作地点似乎没有疑义。有疑义的是写作时间,而从事件考,赵殿成注:邢桂州乃邢济,事情发生在上元二年(761)。陈铁民认为:邢桂州非邢济,事情发生在开元二十九年(741),即为王维知南选时作。于此两种写作时间,我们以为,都没有这种可能。上元二年不可能。王维自乱后就从未离开过京洛一步,且其也已入老境,而于上元二年撒手人寰,自然不可能专程赴京口送人。开元二十九年,也同样不可能。王维知南选归途至京口不是顺道,需要绕一个大圈子才行,此为其一。其二,真如陈谱说王维绕道京口,也不可能刚巧碰上送邢某赴任桂州的仪式;即便是碰巧,也不至于王维与被送者之间就刚好有一层当加入送之行列的关系。要么就是王维专门为了送邢桂州特地远道折来。因此,如果确信《送邢桂州》是王维的手笔,如果确信此诗写于京口,那么,将其定于王维行止不明时,其解释也许更为合情理些。而从诗之本身看,似也不同于王维送别诗的常见写法,诗人隐身景外,仿佛一个“旁观者”。然其中末二句却最见“思想性”,“末讽以不贪也”(《唐诗别裁》卷九)。典出《后汉书·孟尝传》:先时宰守贪,合浦珠徙往交址。孟尝到任后,革易敝政,去珠复还,商贸重新繁荣。王维希望邢桂州清正廉政,革弊兴利,造福于民,做一个被“称为神明”的“孟尝”。王维的不少诗如《赠刘蓝田》《送梓州李使君》《送李雎阳》《送魏郡李太守赴任》《送元中丞转运江淮》等,都有这种仁政理想的表现,具体反映了诗人美政、勤政、善政的为政观。
王维的吴越之行,争讼激烈。在现有的文献资料基础上,也只能宜粗不宜细,大可不必将王维吴越行的时间考察精确到某年某月。因为,这不仅做不到,而且也无益。诸多研究者们,多在时间与行踪的节点上争执不休,谁都说自己有理,而谁也说服不了谁,越说越把大家弄得一头雾水。因为王维行止不明,又因为王维诗纪实性印记的淡薄,大大增加了对其诗编年的难度,也给研究者以丰富的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