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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诗传
1.5.1 A 微官易得罪
A 微官易得罪

开元九年(721)春,王维擢进士第,解褐为太乐丞,只是个从八品下的官儿,以王维自己的话说,叫“微官”。不管怎么说,王维有了一个好的起步。然而,是年秋,正是顺风顺水的王维,一下子跌入波谷。因太乐署中伶人舞黄狮子犯忌,王维受牵累而被贬,被逐出了京城。

王维被贬是事实。然而,其被贬的原因,也是个公案。《集异记》记载:“为伶人舞黄狮子,坐出官。黄狮子非一人不舞也。”《太平广记》卷一百七十九引曰:“(王维)及为太乐丞,为伶人舞黄狮子,坐出官。黄狮子者,非一人不舞也。”[1]又据《旧唐书·刘子玄传》:“(开元)九年,长子贶为太乐令,犯事配流。”[2]太乐令刘贶“犯事配流”,而与太乐丞王维“坐累”出贬属于同一年,人便推论必是一同犯事相坐。关于王维贬谪济州的原因,几乎所有的史载或笔记都是这样表述的,众口一词,无甚异议。也就是说,无论旧说,还是新见,都没有否认王维出官乃为“伶人舞黄狮子”案。看来此案也不应该是子虚乌有的编造了。在没有新的史料确证王维出官是因为其他原因的情况下,我们也同此说。

但是,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也需要深究的是:伶人为何要舞黄狮子?谁叫舞的?舞给谁看的?自古黄为天子色,这“黄狮子舞”是专供皇上欣赏的,难道王维他们连这点起码常识都不懂吗?

宋人王谠《唐语林》卷五《补遗》说:“王维为大乐丞,被人嗾令舞黄狮子,坐是出官。黄狮子者,非天子不舞也,后辈慎之。”[3]此记不同于前说的是,提出了“被人嗾令”说。这让我们很受启发。我们也宁可相信是“被人嗾令”的。嗾者,教唆也,指使别人做坏事。“嗾令”,这个偏正词组的重心落在“令”上,这个“嗾”就不是一般性的唆使。而能够发出此“嗾令”者也就不是一般的人了。那么,其中“被人嗾令”的那个“人”是谁呢?谁敢发布舞黄狮子的“嗾令”呢?这个“人”,让我们自然想到“诸王”,或者就是岐王。岐王的可能性最大。岐王应该就是那个“嗾令”的人。《旧唐书》卷九十五“惠文太子范传”云:

时上禁约王公,不令与外人交结。驸马都尉裴虚己坐与范游宴,兼私挟谶纬之书,配徙岭外。万年尉刘庭琦、太祝张谔皆坐与范饮酒赋诗,黜庭琦为雅州司户,谔为山茌丞。然上未尝间范,恩情如初,谓左右曰:“我兄弟友爱天至,必无异意,只是趋竞之辈,强相托附耳。我终不以纤芥之故责及兄弟也。”

这段文字非常耐人寻味。一是写岐王,任性犯禁,而且还是个屡犯。“时上禁约王公”语,主要是针对岐王的。一是写玄宗,“未尝间范,恩情如初”,且不“责及兄弟”。然不“责及兄弟”,不是不“责”,而是让“外人”代受其责,只要有敢于与岐王交之“外人”,即便是驸马都尉也严惩不贷。然而,又因为玄宗不“间”也不“责”的宽容,而在客观上使“禁约”对岐王失去了约束力,让岐王主观上也没有了“禁”“畏”感,原本生性好交游的岐王,愈发任性而没了禁忌。我们对这段文字的读解是:岐王不仅敢于明知故犯,而且敢于屡教不改。因此,我们以为:如果犯案舞黄狮子是事实,那么肯定不会没有人“嗾令”;而如果真是有人“嗾令”,那么这个“嗾令”人,十有八九是岐王。换言之,诸王或就是岐王有所“嗾令”,太乐署中朝廷命官而不能不舞也。

按唐代《通典·刑法》“六曰大不敬”法,舞黄狮子案乃属惊天大案,擅动天子之色是为死罪。然而,从案后处理看,则属于从轻发落,王维也只落得个贬官济州的驱离。显然是因为玄宗不好“责及兄弟”而处罚岐王,却让王维他们做了替罪羔羊,而借机把其支走。日本学者入谷仙介也持此看法,他分析的意思是,玄宗忌惮“诸王”而有所提防,王维与诸王走得近,是其被拆散而放逐的原因[4]。王从仁先生也认为,舞黄狮子事只是个借口,因王维与岐王关系很深,与宁王、薛王也有交往,导致玄宗的猜忌而被出济州,王维“是做了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勾心斗角的牺牲品”[5]。犯舞黄狮子案,王维“连带责任”而出官千里之外的济州。

王维对这种处分是很有怨气的,他在《被出济州》诗里叹道:

微官易得罪,谪去济川阴。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

闾阎河润上,井邑海云深。纵有归来日,各愁年鬓侵。

这首诗是王维离京时写的,不为研究者所特别关注,一般的选本也不选。然而,此诗很值得玩味。王维诗中欲言又止的情状,给我们以其蒙冤被贬的心理信息。“微官易得罪”这一句很应该受到重视,不是一般性的随便出语,而别有深意。诗人以“微官易得罪”开篇,而让此后的七句,全成为此句的注释,整个一首诗写的就是蒙冤被贬的心情。沈德潜说“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二句,“亦周旋,亦感愤”(《唐诗别裁》卷九)。这是很有眼光的。二句意谓:虽然执政者按照法律对我有此处罚,而皇上却无处罚我的本意。细味此二句,不仅感到这与首句深相切合,而且可以看出,皇上对他的处罚也是出于警告性质,或者说对他的这种处罚也没有怎么当真。王维被罚,仅仅是贬出京城,连“配流”都没有。因此,他虽然微怨在心,却也心知肚明。诗的最后一句则更有意味。陈铁民本作“多愁年鬓侵”。述古堂本、明十卷本以及《全唐诗》等俱作“各愁年鬓侵”。细味诗意,我们以为,以“各”为好。“各”之所指,就不是诗人之一个“我”也,而是指“我们”,甚至是指一帮人,也可能就包括有诸王等一帮京城贵族朋友。唐人选本《河岳英灵集》里,此诗的题目就是《被出济州别城中故人》。原来,《被出济州》的题目是略抄了后半部分,而省略了“别城中故人”。如果真是这样,用“各”自然比用“多”好。而且,这个“各”字告诉我们,王维此诗是有所寄的,也是有所寄意的。他知道自己之错就错在因为与“诸王”等皇室成员走得太近了。如今,他与他们被强行拆散,而付出了被逐出京城的代价。不知何时再相逢,他所感伤无比的就不单纯是自己政治地位的下降与仕途前程的扑朔了。从整个的诗意看,王维是极其悲观的,很不情愿,也是很痛苦的。

舞黄狮子事件,是玄宗制约他兄弟而抓到了的一个由头,而让与诸王走得太近的王维出官远方。也许是“微官易得罪”的心理支配,王维在离开长安赴任的路上,却写了不少的诗。其进士及第时没有诗,其解褐入仕时也没有诗,而其落魄败势时,却边走边诗。此时的王维,灰头土脸,满腹委屈与牢骚,成了一个典型的“愤青”。抑或说,王维的诗,至此才开始具有了足够的思想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