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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十五讲
1.17.4 四 我国美育事业的未来发展

四 我国美育事业的未来发展

站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起始之年,我们应该在既往三十多年的成绩的基础上,以开创未来新成绩的勇气谋划我国美育事业的发展。

第一,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加强美育作为人文教育以及建设高水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美育的发展必须牢牢坚持“人文教育”的方向。美育从其一开始提出就与人文教育紧密相关。1795年德国诗人席勒发表著名的《美育书简》,第一次提出“美育”观念,其背景就是对于现代性人性异化弊端的反思,力图通过美育对于人性缺失进行补缺。我国从蔡元培与王国维开始的现代美育也是以人文教育作为其基调的。应该在未来美育的发展中继续坚持这一基调。

那么“人文教育”的内涵是什么呢?目前有各种阐释,我个人将其归纳为五个层次。第一是人的最基本的文明素养教育,各种文明礼貌生活规范的养成等等,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第二是人的尊严、权利与平等的教育,使人活得像人;第三是人格的健全发展,不仅具有高智商,更要具有高情商,能够自如应对人生的各种挑战与考验,协调人际关系;第四是对于他人的关怀的教育,表明人的社会属性,确立人应有的高尚道德品质;第五是对于人类的终极关怀的教育,这是更高的要求。美育在以上人文教育的五个层次均有其特殊作用。

第二,进一步把握审美教育智性与非智性二律背反的特殊规律,不断提高审美教育水平。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它与别的学科有没有区别?这是中西现代艺术教育发展中所遇到的共同课题,也是今后艺术教育健康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首先,艺术教育发展建设的特点是由艺术的特点决定的。康德在回答审美的基本特征时实际上就回答了艺术的基本特征。他认为,艺术审美的基本特征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在这里,康德阐释的静观的无功利美学的基本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但他对于审美与艺术的无目的与合目的统一的界定却是十分有价值的。审美与艺术的基本特点就是无目的与合目的、无功利与功利、非理性与理性的中介,处于两者之间从而形成一种张力。正是由于这种张力,才使审美与艺术具有了特殊的难以言说的无穷魅力。艺术的这一特点就决定了艺术教育也必然处于人文与科技、智性与非智性、功利与非功利的中介。对于这一中介性特点把握得好就能较好地把握艺术教育的规律,在教学与考评中充分重视美育的特殊性,促使其健康发展;如果把握不好,就会走向偏差。中西现代艺术教育发展过程中都曾发生过有关艺术教育特性的尖锐争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要是对艺术教育智性与非智性的争论。中国现代美育发展的争论则主要发生在艺术教育与德育的关系之上。我们认为审美与艺术具有独特的沟通道德与知识、功利与非功利的功能。这就是1999年关于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所说的,美育具有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我们说我国现代艺术教育发展中主要是艺术教育与德育的关系问题,并不等于说艺术教育与智育的关系问题就已经得到解决,实际上目前仍然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对于美育与艺术教育的贯彻形成了严重的冲击。这里也有许多理论问题,但更多是现实的问题。当然,我国审美教育中还有一个专业艺术教育与公共艺术教育的关系问题。我们讲的作为审美教育的艺术教育主要指公共艺术教育,不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艺术技能为其目标,而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品位与审美境界为其旨归,也就是说我们的学校美育主要不是为了培养专业艺术家,而是为了培养“生活的艺术家”,即以审美的态度对待自然、社会、他人与自身的一代新人。

第三,很好地应对正在蓬勃兴起的消费文化、大众文化、视觉文化与网络文化的新形势,确立“有鉴别地面对与接受”的文化态度。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表现在文化领域,消费文化、大众文化、视觉文化与网络文化迅速发展,逐步成燎原之势。对于包括艺术教育在内的文化建设来说,这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发展的机遇。面对这一文化现实,我们无法也不应该逃避,而必须认真面对。首先说一下消费文化、大众文化与视觉文化。这是随着消费社会的到来而出现的,最大的特点是迅速地使文化从精英走向大众,消解精英、消解经典、消解阅读、消解传统。其发展之迅速,使我们广大文化教育工作者感到无所适从,但又必须适应。于是在美国就出现了艺术教育中视觉文化的转向问题;而在我国则出现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讨论。这些转向与讨论属于现在进行时,还在继续发展。我们的基本态度是学习、适应与引导、有鉴别地面对与接受,最重要的是以有利于一代新人的培养作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基点。网络文化也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网络的发展而盛行的,现在已经到了渗透一切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媒介素质教养问题。所谓媒介素质就是指人们面对媒介上各种信息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和制作能力,以及思辨反应能力。培养这些能力,是育人的需要,更是国家利益的需要。我们应该在普通高校公共课程中增加视觉艺术与网络艺术的鉴赏评价内容,同时,在有关艺术鉴赏的基本理论上也要作必要的调整。在这一方面,还是应该更多地借鉴国外的经验。总之,及时应对时代的变化,调整艺术教育的理论与课程,才能使艺术教育真正收到实效。这正是当前艺术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我们的基本态度是既要尊重经典又要面向大众,努力坚持教育的大众立场与超越品格的统一。

第四,尽快使美育进入“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从法制的角度对美育的实施予以保证。目前,我国美育已经进入国家教育方针,说明美育已经成为国家意识,但美育并未进入法律。我国作为法制社会,法律更加集中地体现国家意识,是对入法的有关事宜的刚性要求。因此,为了美育事业的更好实施,使之进入“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是完全必要的。我们期待新世纪在美育“入法”上有新的突破。

面向新的世纪与新的形势,审美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应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将我国的审美教育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1]《菏泽师专学报》1980年第3—4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