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杜夫海纳:艺术是审美知觉的构成
杜夫海纳(Mikel Dufrenne, 1910—1996),法国著名美学家,曾任法国美学学会主席、世界美学学会副主席,主要著作有《审美经验现象学》、《美学与哲学》等。他的美学思想从现象学的研究路径特别地强调了审美知觉的构成作用,由此不仅确认了美是人的一种创造,而且突出了欣赏者在创造中的作用,在一定的意义上包含着“人人都是艺术家”的重要内涵。
(一)现象学的研究路径
杜氏美学研究的最主要特点是坚持现象学的哲学立场,运用现象学本质直观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意识的构成性来解决审美经验与审美对象的循环,实现心与物、主体与客体、意识活动与意识对象的辩证统一,探讨审美的经验。这是一种属人的现象之意义的自身显现过程。这种现象学立场不同于通常的唯物、唯心之哲学立场,也不同于通常的心理主义,实际上是经验与对象、心与物的一种“主体间性”关系,其具体研究是从欣赏者的经验出发的。而欣赏者所凭据的作者是作品显示出来的作者,而不是历史上创作出这个作品的作者。
杜氏美学研究的主要着力点是描述艺术引起的审美经验,研究的中心是审美对象和审美知觉的相互关联,亦即欣赏者和对象之间的交流沟通;方法是通过不可避免的知觉和对象的两分法来把握审美经验;具体路径为由审美对象即作品的客观分析到审美知觉本身的研究;最后研究这些审美经验意味着什么,以先验的本体论的思考力图摆脱二分关系;得出的结论是美是存在于审美感知中的性质。他说:“美不是一个观念,也不是一种模式,而是存在于某些让我们感知的对象中的一种性质,这些对象永远是特殊的。美是被感知的存在在被感知时直接被感受到的完满(即使这种感知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长时间熟悉的对象)。首先,美是感性的完善,它以某种必然性的面目出现,并能立刻打消任何对其加以修改的念头。其次,美是某种完全蕴含在感性之中的意义,没有它,对象将毫无意义,至多是令人愉快的、装饰性的或有趣的事物而已。”[68]
(二)审美知觉是审美对象的基础
何为审美对象?杜氏认为审美对象就是被知觉的艺术作品,“必须在审美作品之上加审美知觉”[69]。这就将审美对象与一般的艺术作品作出区别。而审美知觉是审美对象的基础,一幅画对于搬运工来说是物,而对于爱好者来说则是画。杜氏说,“审美对象是奉献给知觉的,它只有在知觉中才能自我完成”,在这里,审美对象与艺术作品的区别就是,艺术作品只有在与审美知觉相连时才成为审美对象。而审美知觉也不是一般的知觉,而是一种感性完满的知觉。关于审美对象的特性,杜氏认为审美对象不是论证,不是说教,而是显现,是感性要素的组合。他说,审美对象的根本现实性首先在于感性当中。[70]只有在欣赏中,审美对象才得以再现,否则只处于沉睡状态。杜氏认为,“观众通过观看对象使之达到再现,使之显示出沉睡在它身上的感性,而没有人观看,就不会唤醒它”[71];又说,博物馆关门后,艺术作品“再也不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只是作为东西而存在——仅仅作为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72]。他还进一步划清了一般感性与审美感性的区别,认为一般感性(知觉)走向实用或知识,而在艺术和审美中感性则成为目的,成为对象本身,是一种被直接感受到的完满。他还对形式给予了特别的重视,认为形式是作品的灵魂,犹如灵魂是肉体的形式。[73]
杜氏认为,审美对象是内在于感性的意义,“意义内在于感性,不同于传统的观点所认为的内容与形式的对立,这是一个中心的概念”[74]。在这里,关键是感性具有本体的地位,具有存在的意义,感性就是对象,就是主体,就是此在。杜氏指出,审美对象不容许知觉离开给定之物(即形式),要求知觉停止于给定之物才交出其意义;在审美对象中,所指内在于能指。[75]他还认为,意义通过时空的先验构架来安排感性,使不同的艺术在复杂性和形式方面各个不同。审美知觉与感性是起着决定作用的,而不是对象的属性。从审美知觉的角度看,所有的艺术形式中都包含着时间与空间的因素。因此,传统的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的区别是错误的。
杜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是,审美对象具有准主体性质,也就是审美对象跨越外在性,具有表现性,既是客观对象,又表现了主体世界观。他说,在这里,审美对象与知觉主体互为主体,交流对话;又说,审美对象是一个作者的作品,在它身上含有制造它的主体的主体性。[76]
(三)审美知觉是审美对象的存在方式
杜氏指出了审美知觉现象学的重要性,认为审美知觉是审美对象的存在方式,审美对象是在知觉中才能领会的感性事物的存在。知觉具有构成性,在(感性)呈现阶段,它是肉体,这是前反思阶段物我不分的肉体;在再现阶段,它是属人的主体,也就是经过了对象化,成为形象;在表现的感觉阶段,它是深层的我。[77]他认为审美知觉是一种感知、见证、呈现的状态,而不是完全感性自失的心理意义的状态。
他将审美知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呈现阶段,即知觉的产生,是一种整体的、前反思的和身体合一的知觉阶段。第二,表象和想象阶段。他认为知觉倾向于对象化,把感知到的初步内容塑造成可辨认的实体和事件。第三,反思和情感阶段。他认为知觉发展为一种客观反思的形式,并趋向于可理解和认识的,同时因其感情特质而与审美对象固有的表现性联系在一起。杜氏特别强调了知觉对对象的构成作用以及知觉能力的训练。“如果我们仅只是一只瞬间性的,没有受过训练的耳朵,如果我们不让音乐在我呈现给声音的这个自我中回荡并得到反响,我如何能感觉到音乐呢?”[78]他还突出了情感在知觉构成中的重要地位与特殊作用,认为情感特质是“主体中最深的东西,正如它是审美中最深的东西”[79]。
(四)对象与知觉的协调
对象与知觉二者的协调成为杜氏理论的主导线索,因为其出发点就是通过现象学的悬搁途径消解主客二分,因此对象与知觉的二分必将走向协调统一,这也是他的现象学美学的中心问题:审美对象与欣赏者如何相聚于审美经验之中?杜氏说,审美对象与审美知觉的关联是“我们研究的中心”[80]。
审美情感特质是沟通对象与知觉的最基本的途径。杜氏指出,审美经验运用的是真正的情感经验,这是一个世界能被感觉的条件[81];而只有审美的情感特质才构成先验并具有产生一个世界的作用:并非任何情感特质都能构成一种先验,只有被审美化时才能如此;思想本身也不能构成一个世界,只有通过情感特质才得以成形和表现。因此,没有哲学家斯宾诺莎的世界,只有艺术家巴尔扎克和贝多芬的世界。
杜氏认为,情感先验所导致的统一性归根结底来自欣赏者观看现实的目光的统一性。他说,只有主体才能揭示这个世界,而有多少审美对象就有多少世界。[82]
最后,杜氏认为本体论是最终的统一:对象与知觉统一于存在。情感先验是以存在为基础的,他说,“赋予审美经验以本体论意义,就是承认情感先验的宇宙论方面都是以存在为基础的”[83]。所谓存在就是价值。[84]而艺术则成为人性充分展现自己的那个世界,“人类一经超越兽性阶段,艺术就出现在历史的初期”[85]。对于真正的艺术家,存在与创作之间没有界线,他的行为处于主客的区分之外,并体现出相互主体性,也就是说他要求别人都是自我。[86]
杜夫海纳的贡献是,以现象学为出发点提出美不是观念,不是模式,而是主体通过知觉感知对象中的一种性质的生存论美学观,完全区别于传统的实存论美学观;强调以身体的感觉为基础,恢复Aesthetic作为感性学的原意;也对现代艺术进行了理论的概括,提出了“相互主体性”这一重要问题;试图以审美知觉为基础,统一主体与对象,并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具体阐释了审美与存在的关系;对审美想象与情感、先天与后天的关系等重要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其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表现为对新时期纯粹美学——新的审美范畴能否建立存有疑义,在美学与哲学、生活的关系的论述上还存在模糊性;没有完全摆脱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