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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十五讲
1.8.1 一 神经心理学与美育
一 神经心理学与美育

现在,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加强美育学科建设,使之在现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我们认为除了加强理论研究之外,十分重要的就是在实证角度上有新的突破。所谓实证的角度,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美育的实践,也就是自觉地实施美育并总结其规律。我国大中小学的美育已在各级教育部门的组织领导下,逐步列入教学计划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对这方面的理论总结还有欠缺。而且更为薄弱的一个方面就是对于美育与心理学尤其是脑科学关系的探讨十分不够,可以说迄今尚未展开,当然也没有真正有分量的论著。而这无疑是美育学科实现新的突破的关键环节之一。因为,美育学科的性质决定了美育与脑科学关系的探讨可使之更具科学性。美育是教育学与美学的交叉学科,也是它们的分支学科,而教育学与美学又都同心理学密切相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心理学是美育的重要支撑。脑是心理的器官,脑的功能与机制正是心理学科的生理基础,将脑科学同心理学紧密相联才使心理学同哲学分离而具有了独立的科学意义。

众所周知,心理学在古代属于哲学范围,使用的是哲学的思辨的方法。到了1879年,德国哲学教授、生理学家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把自然科学使用的实验方法用于心理学研究,才使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实验科学。而到20世纪20—60年代,随着一门新的“神经心理学”的诞生,人们才有可能探寻心理活动的神经机制,从大脑的各部分分工和协调的角度阐明心理活动的实质。因此,我们的美育学科要加强其心理学的支撑基础,就必须将“神经心理学”引入,深入探讨美育与脑科学的关系,探讨美育活动及其效果的神经科学机制与规律。这样,美育的人文学科探讨同自然科学研究相结合,将使之更具科学性、实证性与可操作性。

将美育同脑科学紧密结合,还能使美育吸取当代的科研成果,从而具有新时代的特色。众所周知,现代神经科学(脑科学)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与60年代之交,1989年美国众、参两院通过立法,把1990年1月1日开始的十年确定为“脑的十年”,我国也将脑功能研究列为“八五”规划、“攀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这是人对自身了解的进一步重视与深化,因为人对自身的了解从自然科学意义上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了解人的大脑,通过深入了解掌握脑的规律,有目的地控制其运行,促使其健康发展,使之充分发挥作用。20世纪,由于分子生物学、遗传生物学以及人类对基因(DNA)认识的深化,脑科学得到长足发展,实现了许多突破,由此,对医学、心理学、思维科学与语言学都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美育研究只有借助现代脑科学的研究成果,才能真正成为具有现代意义并站在时代前沿的学科。国外已经有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可贵的尝试,例如美国的戈尔曼、日本的春山茂雄等。对于这些尝试我们有必要加以借鉴。

同时,美育同脑科学的结合也是培养新型人才的需要。美育的落脚点就在于新型人才的培养,在于通过提高人的审美素质进而提高其综合素质。而所谓“素质”从大的方面看无非“身”、“心”两个方面,“心”的角度又无非是“知—情—意”。“知—情—意”又都有其心理的根据,并同脑的功能与机制相关。因此,素质的提高从自然(身体)的角度说主要是充分发掘脑的潜力,发挥其功能。可见,深入探讨美育与脑科学的关系,可以更好地发挥美育加强素质教育、培养新型人才的作用。

如何将美育同脑科学相结合呢?我们目前的认识还相当肤浅,特别是对神经心理学与脑科学的了解甚少,更谈不上科学实验的基础。仅就目前掌握的材料可将其归纳为右脑开发、调节大脑边缘系统与脑内吗啡肽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