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美育的实施
美育属于教育科学的一个分支,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于美育问题的理论研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在实践中实施美育。同时,美育本身也只有在具体的实施中才能得到发展。关于美育的实施问题,我们准备从指导思想、条件和途径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实施美育的指导思想
美育的实施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而是古已有之。我国古代对文人学士向有“琴、棋、书、画”的要求,而近现代的学校也都开设有音乐、美术等课程。那么,在21世纪初期的今天,我们应如何看待美育的实施问题呢?也就是说,在实施美育的指导思想或观念上应有何变化呢?答案应当是:要从就事论事地把美育仅仅看成是几门课程的观点,发展到从科学的有机整体的角度来看待美育和实施美育。这就要求我们将美育看做审美教育工程,是整个社会工程和社会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尚属初步,我只能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首先,应从有机整体的角度确定审美教育工程与整个社会教育工程中其他方面的联系及其在整个社会教育工程中的地位。我们之所以要把审美教育看做一个工程,当然同它在改造社会和人的功能方面与工程学极其类似有关。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试图根据这种类似性,借助于工程学中的数理方法更为科学地对审美教育进行定性与定量的研究,以期推动审美教育工作朝着更为社会化与科学化的方向发展。而以工程学的眼光看待美育,首先就应对其采取有机整体的观点,应看到它不仅本身是一个有机整体的系统,而且还属于教育工程这个大的整体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因而,审美教育工程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与整个教育工程这个大系统分离开来。无论是将其丢弃还是孤立起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因此,审美教育的思想也应贯穿于整个教育工程之中,作为其重要的指导思想与根本方针之一。这样,审美教育作为教育工程的一部分,就不仅仅是开设几门课的问题,而是应作为教育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将美育与整个教育工程脱离,社会教育这一完整系统的内在结构就会发生变化,并将导致教育性质的变化,整个教育工程就难以实施。正是从这种有机整体的系统工程的角度,我们认为,应该将美育正式列入国家的教育方针,并加以认真贯彻。
其次,确定审美教育工程的目标。既然审美教育同工程学相类似,那就说明它是一种有组织有步骤地改造现实的实践活动。而任何实践活动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有着预期的目标。这个预期目标正是审美教育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贯穿审美教育始终的线索,也是其成为有机整体的根本原因。那么,审美教育工程的预期目标是什么呢?这应从整个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的总目标考虑。由此,必然得出审美教育工程的预期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高尚、健康的情感素质。这种高尚的、健康的情感素质当然首先表现在应有较高的审美能力,但绝不仅仅局限于此。从根本上说,还应包括以审美的态度(即高尚的情感态度)去对待国家、社会和人生。这就是审美教育作为系统工程区别于以往的艺术教育之处。以往的艺术教育往往着眼于技能的培养,目的在于单纯地培养人的审美能力;而审美教育工程则跳出了单纯培养审美能力的局限,上升到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的高度,从而充分地体现了审美教育工程改造人与培养人、改造社会与完善社会的性质。
再次,充分认识审美教育工程的各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审美教育作为系统工程是众多要素不可分割、有机统一的整体,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功能遵循着“整体之和大于部分”的规律。从审美教育本身来看,包含着发出指令的教育领导机构、贯彻执行的教育者与接受指令的受教育者三个方面。这三者紧密联系,成为统一的整体,只有在其交互作用中才产生出审美教育应有的效应。其中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审美教育就不可能发挥出效应。由此说明,审美教育作为有机统一的工程,要求教育领导机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三个方面都明确自己在整个审美教育工程中的责任与作用,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发挥自己的作用。从横向联系的角度来看,审美教育与“德、智、体”三者紧密联系为统一的整体,互相渗透与制约,共同构成社会教育工程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起到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作用。如果审美教育脱离了“德、智、体”三育,其培养高尚的、健康的情感素质的既定目标就难以实现。从纵向联系的角度看,审美教育领导机构、审美教育实施者与审美教育接受者构成审美教育工程的系统,审美教育工程又是构成整个社会教育工程的小系统,而整个社会教育工程又是整个社会工程的小系统。由此,从低到高,呈现出逐步递进的层次性,最后实现改造整个社会的伟大目标,完成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任务。
最后,审美教育通过系统自身的反馈、调节,不断发展。审美教育工程是一个自身反馈调节的控制系统。具体如下图:
这里所谓“预期目标”就是前面已说到的对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高尚、健康的情感素质的培养。根据这样的预期目标,由审美教育领导机构通过教育方针、教育计划与教学大纲等发出审美教育的指令,提出培养高尚、健康的情感素质的定性与定量方面的具体要求。作为审美教育实施者的学校与教师,根据这样的指令,选择恰当的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的信息作为教育手段,向审美教育接受者输入。这种美的信息经过审美教育接受者的加工处理作为其审美的情感素质表现出来,即所谓输出。以上虽然经过了美的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但这只是审美教育工程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就是通过自身的信息反馈进行调节,不断提高审美教育水平的过程。信息反馈首先要对审美教育接受者表现出来的(输出)审美情感素质进行数量的测定。这种量的测定在作为社会工程一部分的审美教育工程中,还主要借助于统计的方法。可通过抽样调查、民意测验等测定审美教育接受者的审美感受力、审美联想力、审美想象力以及对社会、人生的情感评判力,在这些方面得出一定的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反馈给审美教育领导机构,使它们据此对审美教育工程的预期目标进行校正,提出新的要求,再次发出审美教育的新的指令。这样循环往复,使审美教育不断地由低到高发展前进,使审美教育接受者的审美情感素质不断地得到提高。在这里,可能发生的问题是,对审美教育接受者情感素质的数量测定比较困难。目前在这方面尚无经验,可借助实验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审美视、听力的测定就可通过实验的方法进行。例如,给审美教育接受者听一段音乐或看一幅画,然后要求审美教育接受者在限定的时间内唱出或画出自己听过或看过的音乐或图画,我们可通过其准确度判定其审美感受力。对于审美的联想力与想象力可通过直接调查的方法测定,也就是在审美教育接受者听完一段音乐或看完一幅画后,让其口述自己的体验,我们可根据其体验的深度和广度来评定。至于审美教育接受者对社会、人生的情感判断力则可通过直接的民意测验和间接的民意测验的方法进行判定。所谓直接的民意测验就是通过书面提问题的方法,直接让本人回答,要求其对具体的社会、人生现象表明自己的爱憎态度。所谓间接的民意测验就是通过书面提问题的方法,间接地让了解审美教育接受者情况的领导、同事和亲友回答接受者对具体的社会、人生现象的爱憎态度。
(二)实施美育的条件
美育的实施,除端正指导思想,将其作为审美教育工程来对待之外,还须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
首先是社会条件。审美的心理本质在于主体处于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状态而引起的一种情感愉悦。这就决定了以培养审美力为任务的美育在社会条件方面要求有一自由的时代。只有在这样的自由的时代,美育才能真正地得以实施并达到较高水平。
所谓自由的时代,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必须使主体摆脱物质的束缚,不为吃、喝、住、穿所累。在这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基本观点,那就是作为“自由王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应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大减少,人们自由享用的时间大大增多。只有这种自由享用或支配的时间多了,人们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审美等文化活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时间与文化时间是成正比例的。这就要求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将人们从维持生计的繁重劳动中解放出来,有条件在审美等精神文化活动中使用更多的时间。在这方面,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都可能做到,因为它们都具有较高的生产力和较丰富的物质财富。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带来的产品分配的不平等,由此相应地形成了对于自由时间的分配也是不平等的。虽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全社会的自由支配时间相应较多,但相比之下,资本家却较工人占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并将这些时间用于审美等精神文化活动。而社会主义社会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较为合理的按劳分配制,在自由时间的分配上也是比较合理的,使得全体工人、农民与知识分子都能较平等地享用由全社会的生产增长所带来的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
二是必须实行文化思想的自由,允许人们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地欣赏美与创造美。从表面上看,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一方面似乎也存在着自由。但由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是资产阶级文化,无产阶级文化则处于受压抑的境地,因此,说到底,他们的所谓“自由”还是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自由。我国努力倡导思想文化自由,曾经提出过著名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但由于长期极“左”思潮的影响,“双百方针”并未得到真正的贯彻,十年动乱中更是由于“四人帮”推行了法西斯的文化专制主义,堵塞言路、禁锢思想、扼杀文化,思想文化领域遭到空前的破坏,美的欣赏、创造与教育都被粗暴地践踏,使得我国好几代人审美水平的提高受到阻碍。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仅在近期,而且在将来也会表现出来。改革开放以来,倡导思想解放,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了文艺创作自由。这一切都说明,我国历史上真正的思想文化自由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必将为思想文化的发展(包括美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美学工作者大有用武之地。当然,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我们所说的思想文化自由,当然是在维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之下,以培养广大人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尚品德为其目的。
其次是物质条件。美育的实施在物质方面应有保证。全社会在环境上都应做到美化,并有较充足的文化设施,诸如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艺术馆、音乐厅等等,以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实施审美教育。当然,由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较低,物质条件有限,在文化建设方面难以拨很多款,在这种情况下,可实行国家、集体与私人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目前,方兴未艾的文化专业户是一个新生事物,只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定会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美育的实施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物质条件方面,对于学校应有更高要求。各类学校均应在建筑上做到朴素美观,在环境上做到清洁美化,使学生在优美的校园中,身心能自然而然地受到美的陶冶。诚如蔡元培所要求的:“学校所在之环境有山水可赏者,校之周围,设清旷之园林。而校舍之建筑,器具之形式,造像摄影之点缀,学生成绩品之陈列,不但此等物品之本身,美的程度不同;而陈列之位置与组织之系统,亦大有关系也。”[15]而且,各类学校都应尽力逐步建立各种美育设施。中小学校经费有限,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建立美术展览室,添置有关音乐、美术活动的器材。高校则应建立艺术馆和电影放映室。在艺术馆中可陈列中外名画的复制品,并设有音乐欣赏室,学生可入内欣赏中外著名艺术作品。
最后是组织方面的条件。美育既然作为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之一,正式列入教学计划,设置了课程,那就要在组织上予以保证,建立相应的教学组织。中小学都应建立音乐和美术教研组,一方面负责有关课程的开设,另一方面负责全校美育的实施工作。
中师和高校则应建立美育教研室,以便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准备有关课程。各个教研室的教师目前可来源于有关艺术院校的艺术系科,其任务是承担美育方面的课程与讲座,研究并实施全校的审美教育工作。中央教育部和各省应设有艺术教育处和艺术教育局,统一指导美育实施工作。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目前在美育方面机构不全,人才奇缺,上级教育领导部门没有分管美育的机构,基层许多学校缺少这方面的教师。现有的美育教师也是人数少、质量不高。这就必然使自觉地将审美教育作为一项有组织的社会工程实施成为空话。这种情况的出现,同目前我国缺乏对美育的应有重视直接有关,如不加速改变,其不利影响将会愈来愈明显。
(三)实施美育的途径
美育的实施是一项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必须有具体的途径。
首先是实施美育所必须凭借的手段。美育的实施必须凭借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的手段。
众所周知,大自然以其绮丽的风光、绚丽的色彩和蓬勃的生机而呈现出各种美丽的风貌,是实施美育的极好手段。自然美的教育常常侧重于形式方面,在色彩、音响和线条等方面以其对称、均衡与和谐给人的眼、耳等感官以赏心悦目的愉快,进而达到精神的陶冶。即便是怪谲的山石和畸形的虬松也常常在怪异中表现出自然造化之妙。总之,自然美的教育一般地来说可直接训练人们的感官对于形式美的感受力。伟大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诞生于莱茵河畔的波恩。莱茵河畔的美丽风光曾在少年贝多芬的心中留下温柔而美好的记忆,给他的审美感受力以特有的熏陶。少年时期,他曾长时间地伫立在莱茵河畔,眺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峦,凝视着已经冲出峡谷的莱茵河水。他入神地欣赏着大自然的美景,甚至当人们走到面前与他谈话时,他也沉思不语,偶尔喃喃地低声说:“对不起,我正陷入美好的遐思,别打扰我!”这种对于故乡莱茵河美丽自然风景的感受几乎伴随着他的一生。在离开故乡十余年后,他写道:“我的家乡,我出生的美丽的地方,在我眼前始终是那样的美、那样的明亮,和我离开它时毫无两样。”[16]而且,这种对故乡自然美的感受始终是他后来的音乐创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一交响曲》就是一部赞颂莱茵的作品,而《七重奏》中以变奏曲出现的行板的主题,便是一支莱茵的歌谣。当然,某些自然美并不是以其形式的优美给人以美的感受,而是以其形式的壮美象征着某种理性力量和道德原则,从而给人以极富哲理的美的启示。这常常发生在对壮美的欣赏之中。例如,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海、洗涤整个大地的铺天盖地的暴风雨、照亮天际的闪电以及震撼人心的惊雷,我们不会感到个人的渺小和争名逐利的微不足道吗?不会产生一种灵魂为之一洗、精神为之一振的特有的美的感受吗?德国美学家康德认为,面对这种无比巨大的壮美,所唤起的是一种不可战胜的人的尊严感和理性力量,而丢弃的是各种渺小的基于自然的欲求。他说:“自然威力的不可抵抗性迫使我们(作为自然物)自认肉体方面的无能,但是同时也显示出我们对自然的独立,我们有一种超过自然的优越性,这就是另一种自我保存方式的基础,这种方式不同于可受外在自然袭击导致险境的那种自我保存方式。这就使得我们身上的人性免于屈辱,尽管作为凡人,我们不免承受外来的暴力。因此,在我们的审美判断中自然之所以被判定为崇高的,并非由于它可怕,而是由于它唤醒我们的力量(这不是属于自然的),来把我们平常关心的东西(财产、健康和生命)看得渺小,因而把自然的威力(在财产、健康和生命这些方面,我们不免受这种威力支配)看做不能对我们和我们的人格施加粗暴的支配力,以至迫使我们在最高原则攸关,须决定取舍的关头,向它屈服。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之所以被看做崇高,只是因为它把想象力提高到能用形象表现出这样一些情况:在这些情况之下,心灵认识到自己的使命的崇高性,甚至高过自然。”[17]
社会美虽以形象的形式出现,但其所包含的内容却侧重于伦理道德的理性原则方面,更多地是以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与事给人以美好的道德启示。在我国数千年的历史上曾涌现出无数伟大的人物,他们献身祖国、民族和事业,创造了令人瞩目的伟业,表现出崇高的品德。在中华民族百年来艰苦奋斗的历史中,更是哺育了万千光彩夺目的英雄人物。这些中华民族的英雄人物是人类的精英,他们的伟大行为体现了美好的品德。上述人物都是进行社会美教育的好教材。这种社会美的教育以形象性、情感性与伦理性的高度统一为其特点。它区别于一般的历史教育与政治教育,常常能收到其他教育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极好效果。诚如著名诗人贺敬之在《雷锋之歌》中形容的全国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所产生的效果:
看,站起来,
你一个雷锋,
我们跟上去,
我们跟上去
十个雷锋,
百个雷锋,
千个雷锋……
艺术美本身是在现实美(包括自然美与社会美)基础上的美的提炼,所以以艺术美为手段实施美育,就比自然美与社会美的教育更有其特殊性,表现为形象的教育与伦理道德的教育的直接统一,常常收到极好的审美教育效果。
其次,实施美育所必需的教学环节。教育工作具体表现于教育计划的执行,而教育计划的主要方面是课程设置。加强美育的实施应在课程设置中体现美育的内容。从中小学来说应加强音乐与美术课的教学工作。音乐是以音响为原料,通过乐音的运动来表现人类最为细致的心理活动与情感的艺术种类。由于音乐更多地偏向于情感的表现,所以又称为表现的艺术、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主要是诉诸人们听觉的一种教育形式,它对人的情感的陶冶和完善个性的形成具有巨大的作用。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在我们大家一致同意,音乐,无论发于管弦或谐以歌喉,总是世间最大的怡悦”,“这里,我们可以把音乐的怡悦作用作为一个理由,从而主张儿童应该学习音乐这门功课了”。[18]我国古代的《乐记》也认为:“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贝多芬则认为:“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出火花”,“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19]因此,我们应该重视中小学音乐课程的设置,保证课时和质量。在音乐课中,着重通过乐理讲授、教师的范唱、学生的视唱和听唱,培养学生的曲调感、听觉表象能力和节奏感。美术是凭借色彩与线条的原料来描绘现实的艺术形式,属于造型艺术。美术教育以生动的造型艺术形象主要作用于人们的视觉,借以培养学生对比例和亮度的判别能力,对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视力寻求与确定的能力,以及空间想象力与视觉分析器与运动分析器的协调力等等。美术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可通过写生画、臆想画(主题画)和装饰画培养学生的绘画能力。各类高等学校也应开设美育方面的课程。目前,我国高等院校这方面的课程开设很少,许多院校几乎是空白。我们认为,文、理、工、农、医、师各科均应开设美育方面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如美学概论、美育概论、中外美术史、中外音乐史、中外文学史以及文学艺术欣赏方面的课程。从目前情况看,师范院校应将美学概论和美育概论作为必修课,工科院校应将技术美学或生产美学作为必修课程,艺术院校和中文系科应将美学概论作为必修课程。其他院校和系科均应在上述课程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选修课程。目前,这类选修课可占总课时的2%—5%,也就是要求大专学生在二至四年中选学一至三门这类课程。此外,平时可不定期地安排艺术欣赏方面的讲座,这类讲座尽管不占课时,但也要列入计划。
再次,教师在实施美育中的作用。教育工作的实施除了正确制定教育方针和选择优秀校长之外,关键就是教师。美育的实施也有赖于教师。教师在整个审美教育工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中间环节。他们作为审美教育的执行者,对上接受审美教育领导机构发出的审美教育指令,对下则对受教育者具体实施审美教育。这就对教师本人的素质与实施美育的自觉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教师与学生接触最多,对学生的影响最大,是学生的楷模,所以,应该要求每个教师都成为实施美育的模范。诚如苏联著名教育家赞可夫在《与教师的谈话》中所说:“人具有一种欣赏美和创造美的深刻而强烈的需要,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指望审美情感会自发地形成。必须进行目标明确的工作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在这里,教师面前展开了一个广阔的活动天地。”对于教师来说,应将美育体现于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在教学过程中尽力借助于形象与情感手段,做到知识性与情感性的统一。教师应力争以优美纯洁的语言、整洁的板书、朴素大方的风度进行教学工作。更重要的是,教师应以自己美好高尚的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品德感染教育学生。请看鲁迅在其著名散文《藤野先生》中所记载的他所尊敬的一位日本老师——藤野先生。藤野先生的外貌并不美,但有着一丝不苟的认真的教学态度和在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煽动反华之时坚持中日友谊的高尚品德。这种高尚的社会美的风范给鲁迅以终生的影响。鲁迅写道:“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支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最后,美育的特殊评价机制。由于美育是以培养人的审美力为目的,而审美力又主要以其感性的感受力为特点,所以在美育的评价机制上就应有其特殊性,不能釆取其他课程以知识测试为主的考评方式,而应以个体能力的评价为主;也不能釆取考定评比的方式,而应釆取平时考察与期考相结合而以平时考察为主的方式。
[1]转引自〔俄〕波古萨耶夫:《车尔尼雪夫斯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页。
[2]《茅盾评论文集》(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5页。
[3]全国九所综合性大学心理学教材编写组编写:《心理学》,桂林: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41页。
[4]《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曹宝华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8页。
[5]《别林斯基选集》第2卷,满涛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458页。
[6]《外国理论家作家论形象思维》,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69页。
[7]〔俄〕高尔基:《论文学》,孟昌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82—183页。
[8]《散文选》第2册,第70页。
[9]〔美〕阿诺德·伯林特主编:《环境与艺术:环境美学的多维视角》,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42页。
[10]〔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中文版序》第1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8页。
[12]〔英〕詹·乔·弗雷泽:《金枝》(上),北京:中国民间出版社1987年版,第184页。
[13]〔德〕席勒:《美育书简》,徐恒醇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84年版,第63页。
[14]〔加〕卡尔松:《环境美学》,杨平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17页。
[15]《蔡元培教育文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版,第196—197页。
[16]〔法〕罗曼·罗兰:《贝多芬传》,傅雷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第7页。
[17]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79—380页。
[1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18页。
[19]〔法〕罗曼·罗兰:《贝多芬传》,傅雷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