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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十五讲
1.6.1 一 国内外有关美育地位的争论

一 国内外有关美育地位的争论

早在20世纪70、80年代,在美国就发生了一场关于美育是否是一个独立学科问题的争论,这是由现代大学制度引起的。因为,按照现代大学制度,“所有的课程内容都应该取自学科,换言之……只有学科知识才适合进入学校课程”。面对这一新的局面,艺术本身就被要求必须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否则就将丧失在学校教育中的合法地位。

1965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召开了主题为“艺术教育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研讨会,会上倡导美育作为独立学科地位最力的理论家是巴肯。他对有关美育缺乏逻辑定理因而无法成为独立学科的指责进行了辩驳:“缺乏科学领域中普遍符号系统所体现的关于互为定理的一种形式结构是否就意味着被谓之为艺术的人文学科不是学科,意味着艺术探索是无序可循的?我认为答案是,艺术学科是一种具有不同规则的学科。虽然它们是类比和隐喻的,而且也非来自一种常规的知识结构,但是艺术的探索却并非模糊和不严谨的。”但另外的“艺术教育运动”的倡导者却不赞成艺术教育构成独立学科的意见。他们认为,“艺术不是一门学科。相反,它只是‘一种经验’,这种经验或是通过参与艺术创作过程而获得,或是通过亲眼目睹艺术家的创作表演而获得”[1]。但他们始终坚持艺术教育应该有“整套课程”,并在学校课程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要发挥积极参与的精神。很明显,在这场争论中,双方对于艺术教育是一种特殊的人文精神承载体在现代大学教育课程中应有一席之地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但对于以艺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美育是否是一个独立学科、是否具有独立的地位却分歧甚大。

在我们中国,这种争论也是存在的。刚刚建国之时,由于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刚刚结束,加上受到苏联哲学与教育思想的影响,因此出现“以德育代美育说”。那时,我国正式提出的教育方针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将“美”消融到其他三育、特别是德育之中。这种思想一直影响到当下,尽管国家层面已经将美育作为素质教育之有机组成部分,指出其具有“不可代替”的特殊地位,但在理论界和教育界仍有美育是“末位论”还是“首位论”的地位之争。我们认为美育既不是末位论,也不是首位论,美育由其感性的人的教育之特殊性质决定是一种综合的中介的教育。因此,我们力主美育地位的综合论、情感协调论与中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