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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
1.1.7.22 范延寿断讼
范延寿断讼

宣帝之世,燕、岱之间,有三男共取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争讼。廷尉范延寿断之曰:“此非人类,当以禽兽,从母不从父也。请戮三男,以儿还母。”宣帝嗟叹曰:“事何必古?若此,则可谓当于理而厌人情也。”延寿盖见人事而知用刑矣,未知论人妖将来之验也。

【译文】

汉宣帝的时候,在燕、岱之间,有三个男人合娶了一个老婆,生了四个孩子。等到要分老婆孩子的时候便无法平均了,以至于打起了官司。廷尉范延寿断案说:“这已经不是人类干的事了,该用对待禽兽的办法来处理,孩子跟母亲而不跟父亲。请求杀了这三个男的,把孩子还给母亲。”汉宣帝叹息道:“断案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依照古人?若是这样,那就是符合道理却压抑了人之常情。”范延寿大概是观察了人情世故才这么判刑的,他还不懂得根据人事上的反常现象及征兆来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