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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
1.1.3.6 范寻养虎
范寻养虎

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①,乃宥②之。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又养鳄鱼十头,若犯罪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故有鳄鱼池。又尝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 

【注释】

①噬:咬。

②宥(yòu):宽容,赦免。

【译文】

扶南国王范寻在一座山中养老虎,有犯罪的人,就把他丢给老虎吃,老虎不咬的,就赦免他。所以这座山被叫做大虫山,又叫做大灵山。他又养了十头鳄鱼,如果有犯罪的人,就把他投给鳄鱼吃,鳄鱼不咬他的,就加以赦免。无罪的人,鳄鱼都不咬。所以有一个鳄鱼池。

范寻还曾经把水烧开,把金戒指投进开水中,然后让人把手伸进开水里取金戒指。那些正直而无罪的人,手不会烫烂,有罪的人,手一伸进开水就被烫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