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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巡礼:西方美术史话
1.7.3 荷兰画派
荷兰画派

荷兰原是尼德兰的北部(南部为比利时,当时称弗兰德尔),16世纪末荷兰人经过艰苦的数十年抗争,终于在1609年取得了独立,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直接掌权的共和制国家。由于独立的来之不易,战后的荷兰人更加珍惜安逸悠闲的田园风光。当时,南方的弗兰德尔还处在西班牙人的统治下,信奉旧教,推崇宫廷风格的巴洛克艺术。与南方的弗兰德尔不同,荷兰人信奉新教,因此巴洛克艺术在荷兰缺少市场。一种具有清新、朴实风格的市民风俗画在荷兰流行开来。荷兰画风的形成与荷兰的工商业发展,市民阶级的形成也大有关系。为了适应广大市民世俗生活的需要,荷兰的绘画题材从宗教与神话的狭隘范围里摆脱出来,大量地吸取现实题材。肖像画十分盛行,不只有个体肖像,还有团体肖像。

荷兰画派的油画作品幅面不大,一般几十厘米见方,适合于家庭装饰。因此,人们也称荷兰画派为“荷兰小画派”。就艺术价值而言,荷兰画派的卓越不在于它的伟大,而在于它的平凡;不在于它的豪华,而在于它的朴素。不在于它描绘了多么宏伟巨制的历史画卷,而在于它善于发觉细小平凡的生活场景中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