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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巡礼:西方美术史话
1.7.1 巴洛克美术
巴洛克美术

在美术史上,巴洛克常被视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主要指1630~1750年间的欧洲艺术风格。它上承文艺复兴晚期,下接18世纪的洛可可美术。

巴洛克一词来源于西班牙语的barrueco,指畸形的珍珠。18世纪末的新古典主义理论家用它来嘲笑17世纪的艺术,起初含有贬意,但后来,用得多了,贬意也就不存在了。它指流行于17世纪的一种艺术风格,这种艺术风格的主要特点是浮华、奢侈、繁艳、奇异、夸张、矫饰,主要用曲线造型,追求动态感。

确定巴洛克艺术地位的是德国艺术史家沃尔夫林(H.Wofflin)。他在《文艺复兴与巴洛克》(1988)一书中指出巴洛克是继文艺复兴之后的主要流派,并对巴洛克的形式特点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和考察。在另一著作《美术史原理》(1915)中,他进一步认为巴洛克风格可以作为每一个文化或者文明进入后期阶段的特征,赋予了它更加普遍和广泛的意义。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讲究情感内容与艺术形式的统一,情感与理性的统一。至16世纪末期,艺术中感情的因素日益增加,情感开始冲破固有的形式,也冲破理性的约束,强烈的情感需要有新的手段来表现,巴洛克正是应情感的表现需要而产生的。巴洛克艺术一反文艺复兴艺术的平静和克制,表现为戏剧性、动态性和夸张性。它常常采用动态的造型要素,例如曲线、斜线等。不论是波形的墙面、不断变化的放射状喷泉,还是充满活力或动作明显的人物雕像和绘画,都呈现着错综有致的动感,以追求扑朔迷离的艺术效果。为了创造戏剧性的气氛,巴洛克艺术十分强调光线的运用,并且不拘泥于各种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界限,将建筑、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巴洛克艺术将文艺复兴后期的矫饰主义发展到极致,将人工美也发展到极致。

巴洛克风格主要体现在建筑中,在别的艺术门类,如雕塑、音乐、绘画中也有突出的体现。巴洛克绘画艺术宏伟壮观,追求画面的动感,常常采用对角线、弧线等构图的样式。同时,善于通过透视的变化,产生起伏和无限变化的空间;通过明暗的对比,产生戏剧性的光影和色彩。故此,整个画面有着舞台布景一般的效果。除了教堂天花板的绘画之外,独立的静物画、风景画、肖像画也开始广为流行。

巴洛克艺术的风格反映了当时欧洲动荡的局势和丰裕的现实景象。从当时的社会环境看,17世纪是欧洲强权国家进行殖民扩张,掠夺海外财富,聚集资本的时期,生活上也追求奢华和享受。在17世纪欧洲新旧教的权力之争中,旧教势力用暴力镇压信徒,并积极利用艺术思想形态——巴洛克迷惑和征服人心。意大利的天主教会,把美术看成是宣传教义、号召信徒的强有力手段。在他们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富丽、雄伟、激情和辉煌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风格。巴洛克艺术不排斥异端的感观喜悦,忠实于基督教的世界观,在当时被认为是“基督教”的文艺复兴。

巴洛克艺术由迎合宫廷趣味进而带动了整个社会风尚。宏大夸张的巴洛克与优雅柔媚的洛可可艺术在17~18世纪席卷了大半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静穆的伟大”在此时走向了它的反面。在教堂建筑、绘画、室内装饰、庭院设计等各个方面,不论是巴洛克的热情还是洛可可的繁缛都对古典主义进行了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