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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赏析
1.7.1.2 二、电视的基本属性
二、电视的基本属性

电视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关于电视是什么的说法众多,对电视的研究,正方兴未艾。从技术来说,电视现代电子技术的结晶。从艺术上说,电视是声画结合的大众传播手段,电视是现代电子技术的产物,电视是综合了电影、美术、音乐、文学、摄影等各门艺术成就的“第九艺术”。也有人认为电视是现代资本的金矿,是最大的利润输出地。种种说法描绘了一个精彩纷呈的荧屏天地,不能尽数,这里仅仅简述电视的基本属性:

1.意识形态性

电视作为一种媒介,成为大众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无论是西方社会意识形态还是我国的体制下,政府都会掌控电视这一媒介的传播方式,以便随着控制信息的性质,建构意识观念。

在我国,电视一方面是代表国家利益进行舆论宣传,使人们快速贯彻国家意志,起到“喉舌”功能。同时,电视也能将一些人的动态传播给其他人,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电视还承担着对各种不同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传播,使人们接受更多的信息,建立自己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思维模式,获得更好的精神文化享受。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电视节目都是自产自销,也不管什么投入产出比,所以基本上电视台播放的节目都是以宣传目的为主、以娱乐目的为辅。到如今,受国际大气候的影响,虽然有所放松,特别对娱乐节目的限制尺度放松许多。但是实际上,电视制作所受到的审查制度也是相当严格的,比如曾经一段时间电视娱乐节目《非诚勿扰》特别红火,该节目一方面传达出年轻的婚恋观、价值观,另一方面也夹携了一些拜金主义、物欲观念在里面,国家广电总局就下达了整顿的指令。再如电视剧,国家广电总局总是隔一段时间对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题材进行调控。这些都显示了电视的意识形态意识。

就算在西方一些国家,表面上意识形态性似乎不强,而事实上,西方电视媒介传播手法更具隐蔽性,它们通过隐蔽性宣传手法所表达的特定信息,对于其用特定词汇及故事化手法进行包装的新闻报道应该有所区别有所选择,不仅要针锋相对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夺取信息控制权;更要在意识观念的建构过程中时时注意,从细微处入手,营造有利的信息环境和舆论力量。比如美国王牌新闻栏目《60分钟》采用讲故事手法播新闻,在保持一定的严肃性的同时,又让新闻具有娱乐性和观赏性,成为美国电视黄金档有史以来播出时间最长的节目,长达40年之久。

2.艺术性

电视具有不同于其他大众媒介的特点,它的声画兼备优势相对于报纸、广播等媒介更加容易让人接受,电视语言的通俗化对受众文化水平的要求相对不高,声音与画面的结合使电视在信息的传播上更具有直观性,对受众的选择也相对较宽。于是,电视在不知不觉中走进我们的生活,几乎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员。

电视是一门综合艺术,它综合了电影、音乐、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将它们浓缩在一个黑匣子里,从一个小荧屏展示出来。从内容上来说,任何电视节目中都包含有艺术的元素在里面,从形式上来说,任何节目都要进行包装和结构设计,也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艺术性。有学者这样界定电视艺术,电视艺术是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的审美思维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造型鲜明的屏幕形象,达到以情感为目的的屏幕艺术形态。这个界定在一定程度肯定了电视作为一种艺术的事实。

电视虽然年幼,但是自从发明以后一直不断发展,日新月异,电视艺术理论研究落后于电视艺术实践。电视为什么是一种艺术?有关电视艺术的诸多问题事实上一种探讨。著名的电视艺术家高鑫在《电视艺术美学》对于整个体系中的任何一个分支问题都能剥茧抽丝、层层深入。如关于电视艺术的思维方式,他首先厘清其所包含的“思维元素”,而在处于首要位置的“视觉元素”中,又具体分析了“色彩”、“光影”、“构图”、“运动”等作为视觉元素的基本构成。在电视艺术的“语言系统”一节中,他又从电视艺术的“画面语言”、“有声语言”、“造型语言”、“镜头语言”、“编辑语言”、“特技语言”及“符号语言”等电视艺术所独有的语汇构成方面进行鞭辟入里的理论解析。电视艺术正是有了这些为其他形式的艺术所无可替代的思维元素和语言系统,才能理直气壮地成为一门现代技术条件下的新兴艺术。

事实上,电视作为一门艺术,有其独特的艺术特征,作为一种综合艺术形态,电视将时空综合在一起,声画综合在一起进行造型,成为一种声画结合的、时空结合的造型。电视艺术,就是时间延续中的画面艺术,画面展现中的声音艺术。

3.商业性

电视作为一种媒体,具有商业性,这一点主要由电视产业化生产的特点决定的。电视媒体的基本生产与运作机制无外乎是将预先做好的电视节目免费提供给消费者,通过消费者的收视行为获取大众注意力,然后将注意力资源转卖给这一资源的需求者,也就是广告业主,简单的图示就是:

从这个电视媒产业链图可以清楚看到电视的商业属性。一般情况下,广告商及其他对于受众注意力资源感兴趣的产业,从而获得巨额资金来维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产出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电视媒介外在表现的电视节目,其最根本的价值或称为属性,在于其两次“臣服”于交换价值,在于它作为商机交换的中介角色。也就是说,电视媒介的生产机制决定它必须密切关注受众的认知趣味和价值取向,以受众乐于接受和能够接受的方式抢占消费者注意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电视的媒介风格也好,功能也罢,都必须与现实态消费大众的心理诉求,生存心态相契合。

在我国电视的产业化经历的一个过程,在1999年之前,电视是以政府为主导经营转变为市场主导。1999年之后,以前“四级办电视”的方针被废除,出现了公共频道、各种专业频道和收费频道,民营电视台的兴起也为电视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电视台的经营从政府扶植到电视台自负盈亏,成为电视产业化时代到来的重要表现。之后,提出“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以来,很多电视台已实现“制播分离”,进行有选择性的购买。这解决了经营资金问题,有利于电视台在产业化浪潮下的经营,并能够对节目质量进行把关。“制播分离”已经成为电视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后来出现了省级卫视“改版”,如湖南卫视推出《快乐中国》、天津卫视推出《快乐生活》。很多省级电视把“改版”摆上荧幕,全新的频道定位使电视频道和节目内容丰富多彩,也带来了电视台经营思路的变化。另外,以“合作”为主要特点的经营模式以及资本结构的多元化,提升了电视市场的竞争品质,带来了电视市场的繁荣。

电视产业化打破了中国传统媒介的理念,为中国未来电视媒介带来了新的思考方式。在转型过程中,电视功能也在逐渐改变,中国电视产业化打破以往政府出资经营电视台的格局,转变为电视台迎合市场规律自主经营,出现了许多新变化。频道都兼有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播出、电视节目发行、电视广告代理等职能。而从国际电视媒体发展趋势来看,将功能细分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