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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的知识论依据
1.5.2 第二节 文学研究的学理规则
第二节 文学研究的学理规则

文学研究是一门学问,但又不是一般的学问。一般的学问强调研究者以一种理性的态度来面对对象,而文学研究则始终有感情的参与和投入;一般的学问致力于发掘对象的深层次的性质、意义,这种发掘往往会造成学理意义上的发现,人的经验层次的感受也有所不同。譬如天文学告诉我们,地球每天自转一周,可是我们自己的感官根本不能感受到作为地球的转动,我们倒是看见太阳每天东升西落,这种研究结论和经验的差异,科学家可以引导、纠正人的认识的不足。可是在文学研究中,假如研究者的思想和一般读者有着太大反差,则研究者即使可以坚持己见,也会由于得不到读者的赞同而没有影响力。

那么,作为一个特殊性的研究领域,文学研究又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否则就游离于当今学科的基本框架之外了。在这样的矛盾中,文学研究如何运作,相关学者如何看待文学,就需要在照顾到文学研究特性的基础上,有相对统一的规则。这种规则相当于“学术共同体”的起码要求,由此既能够使得文学研究有一个共同的研究平台,也便于其他人能够在最低限度上理解文学研究的话语。在论者看来,这一规则包括逻辑、历史、现实和心理四个层面。

一、逻辑规定性--人文研究的对话基础

作为人文学科研究的一个方面,文学研究虽然由于对象性质的特性,而必须从自身的实际状况出发来看待问题,但是作为研究就需要尊崇研究的基本规则,这种对规则的尊崇和遵从以不损害文学本身的个性化特点为底线。福柯认为:“在每一个社会,话语的生产过程都不是漫无定则的。”[15]应该说福柯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总是致力于揭示话语权力的运用乃至滥用,但是话语也必须在交往过程中发生作用,而既然处于交往过程之中,就需要交往的双方或者多方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与对话的公共平台,这样就必须有“定则”。

如果说文学研究的基本规则可以被接受的话,那么接下来另外一个问题就又需要考虑了,那就是针对文学研究的领域而言,它的基本规则是什么?实际上,我们阅读各种文学研究的资料时,其实可以明白它们有非常不同的理路。撇开具体观点的倾向性不论,那么仅以学理方式而言,作为东方文化代表的印度文化和中国古代文化,它们往往属于体悟性质的,而从古希腊滥觞的西方文学研究则倾向于认识。这里体悟和认识都涉及关于对象的理解和说明,但是其中有重要区别。东方的文学研究的思维不排斥主观感受,这种感受是一种进入到对象的体验,研究者自我可能融入对象之中;而西方思维则是主体与客体严格区别,主体以一种客观的立场看待对象,并且力图使得这种看待一经指明之后,他人也可以从中得到相近的认识。再以对文学的要求来看,中国先秦以降的文学研究的主流,把文学作为广义的“礼”的一个方面,因此论文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从整个社会的要求来理解文学、评价文学。无独有偶,古希腊时期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也是这样提出文学要求的。另一方面,魏晋时期玄学盛行背景下的文学则可能作为人生的一种修养方式,和个人之外的社会功利目标没有多少关系,那这样的文学研究就别有一番趣味了。再说,中西古代都曾经有过一段时期,把所有文字材料都视为文学,而现在作为“美文”即审美对象来理解的文学是文艺复兴之后的观念,那么,在这种差异的总体格局下,文学的研究也就是五花八门的,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模式。所以韦勒克认为:“我们的研究处在不稳定状态,其最为严重的迹象就是面临着还没有建立确切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方法论(methodlogy)。”[16]这种所谓严重的迹象是韦勒克的想法,他是作为新批评的代表人物,认为文学研究应该探讨“文学性”,而“文学性”作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就应该有相对专业或者专门的方法论。而假如我们跳出他的这一新批评的理路,把文学理解为和社会、文化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对象,对文学的理解也可以从不同方面把握的话,那么这种并没有专门化的现实就只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现象,根本不算什么弊端。也就是说,文学研究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人文学科研究方法论的集成或者缩影,其他学科采用的方法、理路一般也都可以运用到文学研究。

那么,是不是说文学研究就完全没有自身独特的立足点了呢?也不尽然。宋代诗评家葛立方在论说李、杜诗歌的表现力时举例分析说:

竹未尝香也,而杜子美诗云:“雨洗涓涓静,风吹细细香。”雪未尝香也,而李太白诗云:“瑶台雪花千万点,片片吹落春风香。”[17]

这里的文字表现特点是美学上的“通感”。所谓“通感”,在人的视、听、嗅、味、触五种感觉中,主体把其中某一种感觉以另外一种感觉的方式来置换,这样就形成一种陌生化的修辞效果。这里就有一个文学的独特性,即其他艺术一般有自身相对专门化的表达手段,如绘画的颜料组成的图案,音乐的旋律、节奏表达的音响等,而文学采用的语言文字和我们日常生活没有截然的区分,而且在有些文学体裁中,如小说,还描写了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谈,那么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文学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就可能使得文学不被看成一种艺术系列的对象。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强调文学表达的特性,诸如它的意义是相对自足的,文学语言作为能指可以是内部指称的,等等。

文学表达采用人在实际交往过程中的语言作为塑造形象的工具,而文学语言又和日常生活语言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凸显自身的个性或者独特性,这里就有一个矛盾。一般在理解上就把文学看成广泛意义上的一种修辞,如荣格所提出的:“《浮士德》除了是一种象征以外还能是什么呢?我所说的象征,不是指对某些熟知事物的比喻,而是指对某些不太明确的然而是活生生的事物的表现。在这里,它是生活在每一个德国人心灵里的东西,而歌德促使它产生。”[18]所谓歌德使得人们心目中的浮士德产生出来,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他作为众人的代言人,表达出人们的心声,而是浮士德其实象征了一种永不停滞的精神。在中世纪时,中欧地区如德国南部、捷克等地就有民间传说的浮士德,这样的主人公代表了一种在当时受到贬黜的形象,就是贪得无厌,而中世纪的道德观教导人们知足常乐,所以浮士德是一个生活在不快乐的阴影中的典型代表。可是歌德在沿用了民间故事人物形象的同时,已经赋予了对象全新的意义,浮士德在永无休止的追求中觅得生活的真谛。歌德的创作的重要性就在于,当中世纪进入到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这一社会转型的过程时,他提出了新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基本框架,而作品中的浮士德就是承载新的观念的载体。那么从文学自身的意义讲,《浮士德》算是自足的,就是说形象的评析可以就事论事;可是它成为一部文学的经典,就在于它象征了一种新的精神,也就是后来韦伯总结的,强调不断进取的资本主义精神。可以说,解读《浮士德》需要有对于中世纪那个民间传说的了解,同时又要超越这样的理解,这样才能够体会到歌德潜心该部作品创作的苦心。实际上,歌德在20多岁时已经就完成了《浮士德》初稿,可是直到80岁之后,他自己感到来日无多,才不得已完成了对该作品的最后修改,也就是说浮士德在故事中的生活历程,体现了歌德自己对于人生的一种探求和终极理解。在这里就有一个启示,即对于文学的理解需要相关的材料,也就是所谓文本间性的理解,同时这种理解又是在荣格所说的把握文学的象征性质的基础上进行的。文学的逻辑不同于其他文字表达的文本,必须从一种特殊的维度来判断和体会。

在谈及文学研究的学理规则时,则我们需要明确作为人文学科的文学研究不同于自然科学。韦勒克表达过一个见解:“物理学的最高成就可以见诸一些普遍法则的建立,如电和热,引力和光等的公式。但没有任何的普遍法则可以用来达到文学研究的目的,越是普遍就越抽象,也就越显得大而无当,空空如也;那不为我们所理解的具体艺术作品也就越多。”[19]因此,逻辑规定性是文学研究作为学科必须具备的条件,可是从另外的角度看,它有时可能和具体的、千差万别的文学现象产生距离。

二、历史参照系--理论观点的源流依据

历史是人认识事物的一个框架,对于人文学科的各个方面都是如此。对于文学而言,这种历史的规定性,至少包括几个方面的意思:文学是在历史中的,文学随着历史变化而发生变化,而“随着”可能是外在于文学的因素所推动的,也可能就是文学自身酝酿的变革动力;另外,对于文学的理解和研究,需要放置在历史的宏观叙事中把握,而这个“历史”固然有着编年意义,但是在不同的角度实际上可以有不同的叙述方式,也就是说,“历史”就是一种叙述。“在实验室里,科学家用显微镜观察微小的对象,这是非常客观的了,可是这种客观中也有发现的预期,而预期就有某种假设,它是依据理论的。”[20]如果离开了先在的预期,则实验的规划就无从建立,更谈不上什么发现。也许偶尔有那么一点意外的收获,譬如偶尔的实验结果导致了青霉素的发现,但是这样一种方式不能作为科学研究的常规模式,这就好比猎人不能以守株待兔方式来狩猎一样。

首先,文学在历史中,意味着文学总是作为某一历史阶段的文化表征出现的,对于指定的任何一个文本,该文本作为文学来看待就是历史的产物。结构主义文论家乔纳森·卡勒认为,西方文化之中的“literature”是晚近二百年来才具有“文学”的含义。[21]其实我们也可以反过来看中国文学的历史状况与之类似,南北朝时期刘勰的《文心雕龙》里面有文体的理论,其中有些如书、记、铭、诔在今天看来应该划入实用文体而不是文学。这种历史的看待在深层次上还包括文本的历史,如莎士比亚作品在各个不同时代人们有不同的理解,那么这些理解可以说是文本与读者的意识的一种结合,当读者的意识发生变化之后,同一文本也折射出不同的意义。文学本身就是历史的造化。

其次,文学的历史性,意味着把文学挪入到相应的历史框架中理解和看待。有人说道:“中国现代学术的确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对西学典籍的译介。如果说,印度佛学的译介流传参与塑造了中古思想学术,以致大量的汉译印度名相早已渗入了汉语思想的血脉之中;那么,主要始于19世纪末叶的西学汉译工作,则既伴随、影响着现代汉语本身的确立,又促成了中国思想学术从形态到旨趣的全面转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仍生活在一个作为西学汉译效果史的‘翻译时代’中。”[22]在这种历史的理解中,我们才可以说,什么类型的文学评价指标和什么样的文学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在相互有关的文学评价和文学文本之间,就可以有一种对话空间,反之就可能缺乏对话,相互隔绝。这种结合历史框架进行的文学研究和理解,才会使得研究具有启迪价值。

再次,历史性作为对文学的参照,应该包括历史感的要求。所谓历史感,其实就是研究者在面对所研究的文学问题时,对于古今不同时代关于文学的观念具有总体的眼光。福柯在《临床医学的诞生》一书中对于近代以来产生的解剖学的认识论意义做了说明。以往,人的认识都只是对事物做一种不改变事物原貌的关注,如黑格尔就说视觉是纯粹认识性的,“对象没有遭破坏,保持着它的完整面貌”[23],可是解剖学建立之后,人们的认识通过打开原先隐秘的躯体器官,进入到躯体内部去发现真理,于是原来的认识作为静观方式的唯一性至少就受到了颠覆。真理的获得可以通过改变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完成,也就是说,原先与认识相对的实践现在也就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那么这样的历史感具体到文学,就是需要在文学的具体语境中考察文学现象和针对这些现象的言说。譬如,当年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出了文学的六要素,他把情节视为最重要的方面;而在黑格尔《美学》中,则明确提出人物性格比情节更重要,如果把它们做单纯的对比,似乎就有一个对错问题,按照逻辑上排中律的要求不能同时成立,可是如果引入了时间-历史的参照的话,那么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各自有其面对的社会环境和文学状况,亚里士多德所针对的史诗与神话往往是塑造英雄或者神,他们在建立丰功伟绩的过程中一般就可以体现出个性特色。而在黑格尔针对的是描写普通人生活的小说,作为普通人可能被淹没在琐屑的生活中,必须要强调性格才便于展现人物面貌,而且在黑格尔时代已经是开始建立法制的时代,社会运作主要不是依靠英雄而是制度,在人物本身可能微不足道的情况下,描写这样的生活的确需要强调性格因素的重要性。所以在各自时代他们的观点都是适用的,而在历史参照点引退之后,就很难看出它们的正当性。

或许应该指出,一般人经常用一种比喻说明时间,把时间比作流动的河流,时间从过去流到现在,然后又从现在流到将来。梅洛-庞蒂认为,只要引入一个观察者,时间的关系就颠倒了,假设这个观察者坐在船上,未来就是在前面等待他的新的景色,这样时间就由河流作为表征转到以景色作为表征了。“时间不是一条河流,不是一种流动的实在”,[24]河流作为时间的表征不过是一种隐喻,只不过这样一种隐喻可能成为了正式的表达,毕竟时间的抽象性使得任何具体的描述都不能完全等同于时间本身。那么历史作为时间秩序下的一种建构,是不是也应该这样理解和看待?也就是说,引入历史的参照系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把历史的编年顺序拿来比附到具体的文论观点和文学现象,这还不够。历史参照需要有一种坐标系统,而这种坐标实际上是由人选择的,不同的历史理念可以构筑不同的坐标系统。这样,历史的参照实际上是提供一种看待问题的系统,而不是得出铁板钉钉的、独一无二的真理。有学者认为:“真实性、流逝的时间和有图的行为,这三种前提假设决定了从修昔底德到兰克、从恺撒到丘吉尔的历史叙述的特点,而正是这些前提假设在20世纪的大变革的过程中却逐渐地成了问题。”[25]这里的关键在于,历史的和关于历史的叙事也是叙事。作为叙事,总是叙事主体的某种建构,叙事的客观材料只是叙事的基本出发点,而叙事的整体状貌实在有赖于叙事的一系列主体行为,它包括叙事视点、叙事的节奏、叙事的背景以及叙事者的倾向性。

历史作为一条时间的河流,它成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坐标,同时也成为人们理解和看待事物的依据,但是历史本身是需要认定的,在历史之中和处于这一历史之外,看待的问题会有不同。美国现象学家汉斯·乔纳斯在一篇题为《高贵的视觉》的论文中,提出视觉不同于听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同时性,即听觉在时间中展开,而视觉则在空间中感知,视觉的同时性成为人的经验的基础,“呈现的同时性赋予了我们持续的存在观念,变与不变之间、时间与永恒之间的对比观念”。[26]可是乔纳斯所说的视觉同时性其实只是一种意识形态幻觉。试想,当我们凝望夜晚的星空,月亮和群星同时出现在我们视野中,可是月亮与地球的平均距离约38万公里,光线运行只要1秒多;而织女星则距离地球约27光年。当我们“同时”看见月亮与织女星的时候,其实只是视觉感官的“同时”,而实际上我们看到的织女星的光是约27年前发出的,这才是客观的事实。

三、现实出发点--问题意识的基本视点

学理问题可能和现实的关注有出入。恩格斯曾经论述,作为意识形态的“法”在本质上是为着阶级利益服务的,可是在具体实施中,“法”要求形式上的公正性。于是,在某些情况下“法”的裁定可能并不利于统治阶级,这种情况似乎和“法”的意识形态的属性都有所抵牾,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法”才具有一种公正的面貌。这种显得公正的姿态才会使得“法”具有社会普遍化的权威性。[27]

现实问题有时可能会挑战常理。我们按照常理会认为,在一个社会中,人数比较多的群体往往会有比较大的话语权。从自然层面看,人多的一方嗓门的音量就大一些;从社会层面看,人多的一方也有更多的表达倾向性的机会和决策的压力。可是事实上并不都是如此。美国是一个农业高度机械化和集约化的国度,其主要的食糖供给就依靠不到一万的种植甘蔗和甜菜的农民。“在美国:几百户甜菜农,联合了从玉米中提取果糖的加工厂与玉米农,竟然使美国糖价几十年间比国际市场贵几倍,而3亿受害的消费者加上用糖大户可口可乐等食品巨人竟然一路输到底--尽管其总受损量清楚地大于糖业的得益量。”[28]这里以少胜多的关键不是这些甜菜业从业者有多么强大、多么高超的博弈技巧,而是他们作为一个小型群体便于组织,他们组织在一起之后所发出的声音比单个的成千上万人的声音更大,于是他们就在议会和国会取得了支持。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说明美国犹太人在美国的影响力,美国犹太人在全国人口中不到2%,可是历史的惨痛遭遇使得犹太人非常关注自己的利益,于是他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上高度团结。可以说自以色列建国以来,美国几乎所有的外交政策都没有背离以色列的国家利益,其原因不是所谓犹太人通过金钱操纵了美国政府或者国会,而是犹太人群体的声音作为社会压力集团超过了其他不同的声音。这种现象说明了组织的功能,少数人效率在组织中得到了发挥。

现实问题并不是“透明”的,它需要进行一些辨析甚至设定。所谓辨析,一个问题在显示出来时,可能会有不同的意义,辨析就是区分这些不同意义。而所谓设定,现实的现象摆在那里,如果从某一角度看可能没有什么,可是换一个角度就可能有着非同寻常的认识效果。现象本身不说话,而是问题使得现象呈现出来。歌德创作的长诗《浮士德》,是在中世纪时欧洲民间传说《浮士德》的基础上写的。在民间故事中的浮士德,是一个云游四方寻觅幸福的巫师,他总是不断调整寻求的目标,结果,具体的目标可能找到了,但是幸福始终处于未能达到的彼岸,浮士德也成为贪婪的代名词。16世纪时英国戏剧家克里斯多夫·马罗用这一故事作素材,创作了悲剧《浮士德博士》,将浮士德写成文艺复兴思想中理想的新人,他追求知识,力求征服自然。歌德的《浮士德》可以说题材上参照了民间故事,而在思想上参照了马罗的改编,同时他又有了自己的创新。从现象看来,歌德的《浮士德》算是一种取材于民间故事的文人创作,这个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歌德的创作在文学领域为文艺复兴以来新的社会意识提供了一个审美表达的平台。“文学之独特而奇妙的力量在于:它以一种强烈而又高度浓缩的形式,为我们完成了随着我们自己的成熟必须要做的事情--它把我们原始的、幼稚的幻想转化成成年的、文明的意义。”[29]从文化史角度看,文艺复兴的真正实现是以歌德的《浮士德》作为标志,因为这样才使得文艺复兴的观念植根于人的意识的深处。回到问题的角度,那么文艺复兴虽然在字面上有“文艺”,而且《巨人传》、《十日谈》等作品就已经表达了文艺复兴运动的部分意识,但是那些表达都是一种当时的先锋作品,而歌德的这一创作则从历史的角度对已经发生的社会文化的变化进行了总结。具有文艺复兴思想的代表性作品这一参照,使歌德的创作成为世界意义的文学名著,也就是说,由于问题框架的支撑,现象才有了意义。

现实出发点是对理论提出的要求,但是也可以说它就是我们看待事物时通常所秉持的态度。有学者指出:“以马克·吐温的《霍克·菲因》为例,学生们之所以不喜欢它,仅仅是因为这本书里不时把霍克的忠实的小伙伴吉姆称为‘黑鬼吉姆’。这种称呼被现在的学生看做是一种种族歧视,其实,这完全是一种缺乏历史知识的表现,因为在马克·吐温时代,‘黑鬼’并不是用于嘲笑黑人的字眼,而是一种爱称。”[30]这里关于“黑鬼”的说法是可以说明问题的。“黑鬼”一词在汉语中毫无疑问带有贬义,而在英语中本义不过是指尼格罗人,而尼格罗是作为非洲的代称。这就相当于我们今天河南人被妖魔化了,说某人像一个“河南人”就可能具有贬义色彩一样,它是语境中的引申而非语词的本义。就理论的立场来说,这种参照现实的做法也有一定的难度,关键是理论需要考虑到自身的严密性,要能够自洽,这样,理论的角度可能遮蔽了现实的考虑。

文学理论研究表达对现实的关注,以现实作为理论思考的出发点,而在实际层面上,可能不是文学和文学理论自身的,而是文学之外的因素。从中国来看,当年批判胡风的文艺思想,就不是因为胡风的文艺思想本身如何,而是由于胡风强调文艺创作中主体的能动性,这就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意图通过作协、文联等机构把文艺创作加以组织管理这样一种做法产生冲突,于是当局采取大批判的方式整肃。从国外来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出现了“新批评”,而这样的文学研究模式强调的是对文学的“细读”,在哲学意义上属于经验模式。而在此前的英国文学研究受到了德国尤其是德国古典美学的直接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与德国是主要的交战国,那么强调英国本土的经验论在文学研究的主导地位,是与德国传统的理性主义的对抗,也就成为在文学领域中奉行爱国主义的方式。纵观中西不同的文坛关于现实的风波,也许在政治上会有不同的评价,但是如出一辙的是,并非从文学自身的现实出发而是从政治出发,所以从现实出发的考虑并不一定是文学研究的角度得到的,也并不一定是为了文学研究的进一步拓展。可见,现实的问题既可能为文学研究带来生气,也可能造成某种干扰。

四、心理接受度--目的预设的最终归宿

文学研究要遵循学科研究工作的一般规则,但是,文学研究也有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最主要地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作为人文学科它有着与人相关的性质,不能作为自然科学看待,也就是说主体不能保持在对象面前完全中立,研究者会有一些倾向性;其二,它涉及人的感情、理想等价值观念,也就不可能秉持一种完全客观的态度,适当地投入感情因素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那也是常见的。在这种文学研究前提条件特殊性的情形下,那么文学研究的问题就需要考虑到研究主体心理的方面。

有一个心理接受度的问题。在不计较主体态度的自然科学中,应该有一个基本尺度,就是对于研究的结论持中立立场。譬如,生物学领域的进化论思想,实际上对于以前人类“万物之灵”的优越感是一个严重的挫伤。按照进化论的思想,所有的生物都是源于一个共同的生物祖先,属于同宗。关键就在于,进化论思想是否能够解释更多的生物现象,并且为生物学的学科发展做出更有启迪价值的引导。正是由于进化论具有这种解释功能,所以虽然在人的自尊心意义上属于异类,但还是成为了生物学发展理论的主流。那么从这个角度看,文学研究可能就不会如此放弃原先秉有的立场。它可以在一些事实层面做出若干调整,而在价值的层面上,则会把具体的现象纳入被认可的价值系统;实在不行的话,就要么不承认该现象的普遍存在的意义,要么就是直接地抨击。

文学研究的这样一种表现显得不那么“科学”,从学科研究层面看似乎属于一个缺陷,因此,当论者这样表达的时候,可能会有人认为是对文学研究的诟病;或者有些人能够同意论者的文学研究具有主观性的看法,然后就认为文学研究只能算是一种“准学科”,缺乏作为学科的、以真实作为尺度的意义。因此,这里需要进行简要辨析。

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所谓科学的中立客观的认识只是近代以来的文化诉求,它在当时的意义在于限制教会对于科学的干涉,这种中立态度对教会也发出一个信号,即科学无意于挑战教会的权威,它只是就事实本身说话;另外,科学的这种中立态度也就是在科学共同体中把意识形态的偏见撇开,共同体成员之间达成一些最基本的共识,这样才有助于科学活动的开展。这种中立客观的假定的积极意义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但是,就如布尔迪厄所说:“我认为大量所谓的‘理论方面的’或‘方法论方面的’作品,只不过是对有关科学能力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意识形态的辩护。”[31]其实科学的工作有一个选取材料的问题,而这种选材本身就体现了某种兴趣,这就不是完全中立的。有人曾经对于当今医学的攻关方向提出质疑,即当今的医学前沿所关注的疾病都是发达国家所经常发生的,而广大发展中国家较之更经常出现的疾病在预防和治疗研究上往往被忽略,这里不排除医学研究者大多是发达国家人士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还在于医疗研究的经费来源可能出自实力雄厚的医药公司,而医药公司必然要考虑新的医疗手段及药物投入市场之后的商业回报,这样的话只有发达国家才是理想的目标市场,可见商业规律在研究的选题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的这种非客观性在涉及人的时候经常出现,还有的例子就是诸如人种的差异问题。我们现在都知道黑人肌肉发达,在多个运动项目中占有优势,但是在游泳项目中相反,因为肌肉比重大于水,黑人的浮力相对小一些;另外欧洲人的饮食习惯中动物性食品明显多于东南亚人,在生理上欧美人小肠比例短于东南亚人,等等。这些关于人种问题的研究一旦涉及了诸如暴力倾向、智力因素等方面,就会成为禁区,它比较容易使人联想到当年纳粹关于人种的谬论。另外一个很大的障碍应该是当今的基因研究,它实际上是对上帝创造物种说法的挑战,其中宗教伦理问题使得研究者会产生道德禁忌。

研究问题的出发点的非中立状况,是人作为生物机体本身就具备的。卡尔·波普尔认为:“知识在其各种主观形式中都是倾向性的和期望性的。知识由有机体的倾向构成,这些倾向是一个有机体的机能中最重要的方面。如今,某一类型的有机体只能在水中生存,另一种则只能在陆地上生存,既然它们能生存至今,它们的生态特征也就决定了它们的‘知识’的基本要素。”[32]这里“知识”的选择性和生物机体的环境的适应性相关联,每一种生物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一套适应环境的法则。我们可以艳羡猫头鹰在夜间的敏锐视觉,它甚至可以看见地上行走的老鼠所留下的痕迹,即红外视觉;老鼠作为恒温动物它往往与地表温度有一些温差,而就是这种温差使得猫头鹰可以通过红外线感知老鼠的活动;可是猫头鹰在获得这种视觉能力的同时,牺牲了它在白天感知五彩缤纷的能力。实际上,在猫头鹰视觉中只有黑白图像,就如同我们观看的黑白照片那样。

回到文学研究的问题来看,研究的客观性不能完全撇开,但是应该自觉到研究是有所取舍的,而取舍的问题就有主观倾向的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中老舍研究是一个重镇。撇开他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创作不论,仅在新中国成立前他的创作就有丰硕的成果和丰赡的意义。“作为30年代中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老舍显示了两个相生相克的形象。虽然今天使老舍闻名于世的是他的《骆驼祥子》(1937),老舍声誉的最初建立于诸如《老张的哲学》(1928)及《离婚》(1933)等滑稽小说之上,而这些小说也为他赢得了‘笑王’的称号……实际上真正使老舍有别于其他中国现代作家的,不是他对社会弊病的客观揭露,而是他通过滑稽与闹剧笔法对社会弊病所作的嘲弄。”[33]这里矛盾的症结在于,如果从老舍的代表作来评定,那就是他的《骆驼祥子》,可是《骆驼祥子》这种社会批判的作品在现代文学中其实并不匮乏;而能够让老舍显示出特色的则是《老张的哲学》等,关键是如何给老舍定位的问题,而定位实际上是研究之前就已经确定的,显示出主观定位的决定性影响力。

五、文学研究学理规则的层次和结构

以上分别从逻辑规定性、历史参照系、现实出发点和心理接受度四个方面论说了文学研究的学理要求或规定性。那么各个方面在论述中只能分别剖析,如果将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平台,就会有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就涉及文学研究学理规则的层次了。

这样几个层次之间相互关联与缠绕。就大的方面来看,逻辑规定性是所有的学科研究的共同要求,它涵盖的范围包括了自然科学,这是属于总的学理的要求;进一步看,历史参照系和现实出发点则是属于所有的人文学科的自觉要求,它是属于相对次级的层次,而剩下的心理接受度则是对文学研究的特殊性要求,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心理内容没有被研究正面看待。在这样的定位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类型的定位。

接下来也可以从文学自身角度出发看待文学研究的学理规定性。就文学自身角度看,则心理接受度是最贴近的一个层次,只有落实到了心理接受度的文学研究才可能切合创作与接受心理,才可能感动人,而这样的文学研究才具有震撼力。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来兼顾历史参照系和现实出发点,使得研究的观点能够有一个社会知识体系的照应,然后是逻辑规定性要求的层面,以此达成文学研究与一般学科工作的接轨。

但是,就文学研究的学科角度看,应该以历史参照系和现实出发点作为基点,其中历史的参照作为学科言说的基础,现实关系则作为提出合法性问题的立足点,只有在此前提下编织出一种关于文学言说的合理化体系,文学研究的言说才有“研究”的性质。文化学家露丝·本尼迪克曾经说:“不能根据一领域的成就来判断另一个领域的成就,因为各个领域都试图到达完全不同的目的。希腊人在艺术中力图表现他们在活动中的愉悦;他们试图展现他们生命力与客观世界的同一性。而另一方面,拜占庭艺术则体现出抽象性,亦即一种与外部自然的深刻的分离感。”[34]这里所说的其实涉及非常关键的事实,即文学研究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强调各个文本和文本类型之间的差异,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强调文学的普遍性,这种对差异和共同点的不同侧重,实际上体现了它要么尊重文学的感性事实,要么则遵循学科的普遍化要求。这里不同方面的强调没有简单地对错或者优劣,它所体现的其实是文学研究学科学理要求背后的某种驱力。在根本意义上,是现实出发点的要求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但是,也应该承认历史参照系转化为某种传统或者学科的统一要求所发挥的影响力。有这样一个实例:旅美作家陈丹燕在2001年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在纽约的生活,该文发表于《作家》第9期。当读者阅读该文时,已经是发生了“9·11事件”之后了。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在纽约的曼哈顿)它从一个荒凉的岩石岛,因为人的力量,和人的欲望,变成世界上最有活力,最富有的地方。它有世界上最高的摩天大楼,它最繁忙的地下,有八层之深,晚上从新泽西看曼哈顿,高楼的窗上总是彻夜亮着灯,比晴朗的夏天晚上,在康州的小镇上,能看到的天上银河的星星还要多”[35]

这是一段描述性的文字,基本上也是客观的笔调。引起笔者注意的是“它有世界上最高的摩天大楼”这句,它所意指的就是闻名的“双塔”。可是“双塔”只是曾经的世界最高,后来修建的大楼包括马来西亚的“双塔”,在高度上超过了纽约“双塔”。问题就在于纽约“双塔”作为曾经的世界最高,它代表了曼哈顿的形象,而曼哈顿是西方世界的金融与商业的中心,这样一个表征性质,是后来的所有高楼都不可能享有的地位。这样的所谓最高,就是当物质意义上它被其他建筑物超过之后,也仍然不能取代它的重要性的基本原因。历史存在的痕迹或者符号成为比现实更重要的方面,现实实际上是历史所编码了的现实。

人们可以通过文学理论的学理规则,更好地把握研究对象,这些规则在理论的认识层面的确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通过这种规则,相近的理论观点可以达成呼应,也形成相互补充的机制。同时,不同的理论观点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有了共同的对话平台,便于交流和沟通。即使这种交流与沟通不能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对话方式把各自观点的依据、思路等更充分地表达出来,这也就是学科产生影响、拓展思维空间的重要途径。而从更大的视野看,学理规则也是学科建立话语权力体系的一种方式,它把不合乎这种规则的话语排除在研究范畴之外,同时给予已经进入话语秩序的言说一种规则允许的保护。

有人提出:“现代科学就是通过宣称它能够将人们从愚昧和迷信中解放出来,并且能够带来真理、财富和进步而使自身合法化。”[36]从一个宏观的、历史的角度看,现代科学本身也可能成为一种迷信,尤其当这种科学成为排他的,不允许异端思想存在时,它本身就站在几百年前它的对立面的立场了。文学理论的学理规则告诉我们如何进入文学理论的题域,可以说具体的解答都是后来得出的,并且也可能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解答。在这个意义上,探讨文学研究的学理规则,是为了该种研究能够更好地在既有轨道上运行;另外,也是为了突破它的窠臼,为研究取得更宏大的视野而必须进行的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