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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的知识论依据
1.5.1 第一节 文学研究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 文学研究的一般规则

一、两类规则与文学研究规则的侧重点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这一俗语说明,人们进行某一有目的的活动时要依照规则来行事,破坏了规则,那么目的就难以达到。说到规则,它实际上就是达到某一目的的途径和章程。

具体来看,我们所说的规则有两大类型,这可以从两类活动来看。

当木匠要锯下一块木板,或刨平已锯下的木板时,他以墨斗弹出的黑线来作为绳定,因为仅凭自己的个人感觉有可能出现误差,也不便于操作。弹出的墨线就起着路标的作用,使操作显得简易。另外,在用锯和刨时,力量要用在推出阶段,而抽回阶段则宜轻,这是因为推出时才是实际做功,抽回时即使用力也没有实际功效。这些规则是人们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并没去人为规定,可以说这是客观化的规则。另一类规则就有所不同了。在游戏过程中,游戏的参与者都应遵循游戏规则,任何逾越规则者都应受到警告或规定的惩罚。如二人对弈时,兵有兵的走法,车有车的路数,如某一方将兵当成车来走,那么双方的力量对比就不平衡了,也打乱了对方早已熟悉了的战术组合方式。这种规则由人事先规定了,在拟定以后它也有要求人遵守规定的权威性。这是主观性规则。

明确了规则的两种类型之后,那么可以说,文学研究的规则在这两个方面都有所涉及。文学研究必须拟定一个什么是文学的大致范围。并且在此范围内找到一些较为具体的对象,这样才能对“文学”进行研究,就是说不能幻想无米之炊的好事,这是客观性的规则;进一步看,在对文学进行研究时,要想对文学的哪一方面做出评判,评判时的尺度如何,对研究中的倾向性做出什么规定等,这些问题又涉及了主观性的规则。

上述主客观的分别主要是理论上而言的,在现实中可能有二者兼容的状况。有时,同一个规则在其本身就可能体现出客观/主观的双重性。

如孟子在对文学接受问题上提出过“知人论世”的著名命题,他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1]这就是说,要理解一篇诗文的意思,应结合作者的思想状况、写作语境等来看,孟子在与人对答时就实践了自己的这一理论主张。当时孟子门徒公孙丑曾以齐国高子说的《诗经》中的《小弁》为小人之诗来问孟子,理由是该诗充满怨气。问题在于《诗经》是儒学经典,这显然就与儒家的见解不合。孟子指出,机械地看,高子的话是有道理的。但是,假设有人在做坏事,这个人与你的关系疏远,你最好是婉言相劝;反之如果他与你的关系很亲密的话,你就可以严词批评。以此来看《小弁》一诗,《诗序》说它是由“太子之傅作”,是批评周幽王信宠姬褒姒之言放逐太子宜臼之事,由于作者同事件受害人和作为批评对象的周幽王都有很深的交往,所以路见不平就发出怨言。[2]由该事例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对作者和有关写作背景的了解,不从作者写作的角度来体察作者的用心,在批评中就可能出现偏差。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孟子的“知人论世”说是文学研究的客观性原则。

但是,撇开作者的文学研究也仍是可能的。20世纪以来的一些文学理论就是遵循的这一思路。如俄国形式主义认为如果把文学看做是作者情志的表达,当然应联系作者来评析作品,可是对于社会来说,作者想什么已远不如作品是什么重要,而作品是什么并不只由作者想什么就决定的。作者的价值在于把人们日常经验的语言表达方式加以“陌生化”,使人们在看待文学时可以重新体验、而且更真切地体验到作品的魅力。文学表达的陌生化手法是作者营构的,但它一经写出就体现在形式化,根本用不着从作者方面来探讨。20世纪60年代盛极一时的结构主义文论将文学结构提高到自主地位,强调作品的自主性和自足性,罗兰·巴特曾提出“作者已死”,就是说,作品一经写出发表,作者就不再是作品的监护人和看管者,从作品自身的结构和表达形态就应能窥见作品发表的东西。事实上,像列维·斯特劳斯对《俄狄浦斯》神话的分析,认为它写出了人对自己起源问题的困惑,中国当年索隐派“红学”从《红楼梦》中发掘出它的微言大义,这些并不是从作者入手来进行的阐释。从这一角度来看,孟子的“知人论世”说又是一条主观性原则,它是将人之所言与言人之德结合起来认识的伦理批评。

在文学批评的两类规则中,它更主要的是侧重于主观方面。这是因为,规则本身是围绕研究目的的,任一规则在拟设时就考虑到了如何更好地表达出预设的东西。爱因斯坦就曾说:“理论决定着我们所能观察的东西。”[3]如果没有光速每秒近30万公里、且光速不变的理论,我们就无法观察出星体与地球的距离;如果没有现代化学理论,我们就可能对燃烧现象做出是燃素在起作用的错误观察,这些自然科学的道理也适用于人文研究。丹尼尔·贝尔曾说,思想家们在考察社会时,需要从自己的“中轴原理”来认识它,有时还需要找出“中轴结构”来配合分析,他列举说:

对于马克斯·韦伯来说,合理化过程是理解西方世界从传统社会变为现代社会的中轴原理:合理的统计,合理的技术,合理的经济道德,以及生活态度的合理化。对于马克思来说,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的中轴原理,而公司企业则是它的中轴结构。对雷蒙德·阿伦来说,机械技术是工业社会的中轴原理,而工厂则是它的中轴结构。[4]

同样都是对西方近几百年来才出现的现代社会的考察,不同的思想家采用的是不同的理论模式,看到的也就是社会的不同方面。如果说每一模式都可能有各自的局限,都只能看到该模式预置的视野内

二、文学研究规则的四个方面

文学研究有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可以由某个人制订,如上文引述的孟子的“知人论世”说,也可能是文学研究中逐渐约定俗成的传统,如中国美学对于言外之意、空灵境界的标举。问题并不在于它是由谁制订,而在于规则总是同某种研究视野的宗旨切合的,它也体现了文学同所处文化氛围间的有机联系。要了解文学批评的规则,有必要从它的几方面来加以论析。

(一)目标方面

文学研究是有一个目标的,即使是纯粹学术性的研讨,也需假定这一研究要达成什么目标,至少要满足自己认识上的渴求。在目标的拟定上,文学理论在历史发展中经历了不同的类型。

从西方文论的发展看,自古希腊时期一直到近几个世纪以前,其目标拟定大体是在框定作者的创作方面。当年,古罗马文论家贺拉斯提出了他的“磨刀石说”,认为他自己毋需创作,就像磨刀石不能切割什么,但它可以使刀变得锋利起来。法国17世纪的新古典主义文论家布瓦洛在其《诗艺》一书中也指出,一个成功的作家要有一个懂行的批评家指教、引导:“望你选个品题者,要他能坚定、内行,凭理智判别是非,论学问见多识广,要他能运斤成风,一动笔就能指出你哪里意存藏拙,你哪里欠缺工夫。只有他才能解决你那可笑的踟蹰,解除你内心疑难,使得你恍然大悟。”[5]布瓦洛在这里说的指点诗人、作家的人简直就是一个半神式的人物,他的神通来自何处?就在于他是一个懂行的文学研究者。而这一指导者的角色在后来已基本上退出了舞台,因为新的创作变化使得任何一个懂行者都还来不及达到足够引导他人的资格,创作不是按图索骥而更是一种精神求索和表达方式上的试验。文学研究的目标更多地转向认识文学的方面,因为新的创作提供了新的课题,对这些新课题的研究成果又可以反过来对过去的文学研究加以重新检讨。20世纪以来,创作上的求新求变已成为一个普遍的趋势,在此状况下,如果依旧只是对已有的文学现象进行认识的话,那么已经难以跟上现实发展的需要,文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又转向了主动地阐释某种文学的维度,如法国新小说文论与创作的关系,后现代主义文论对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文艺作品的阐说等,都是以理论来对创作加以宣传和说明。

(二)程序方面

文学研究是对文学的总体构成较为抽象的探讨,也是具体地对作家和作品的说明;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总得有一种操作程序。一般而言,传统的文学研究都注重对文学的“德”的推崇,有“德”则尽可能地发掘出它表达的美感魅力,无德则不予正视。孔子说《诗经》的主旨是“思无邪”,这正是对《诗经》中诗作的“德”的推崇,后代在《诗经》上的注、疏就很详备;反过来,齐梁时艳情诗颇为风行,但从儒家的伦理规范上看这些诗是无德的、失德的,所以,很少有人去研究它们,更不用说出现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了。

文学研究在程序上的规则突出地体现在对作品的评论上。刘勰曾提出“六观”说,指出:“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书义,六观宫商。斯术既形,则优劣见矣。”[6]这里的“六观”首先是从“位体”,即中心思想的确立来分析,接下来是语言表达、对传统的借鉴与创新、写作手法的状况、引经据典的状况,最后是音调、韵律效果,可以说其中第一条是内容上德的总要求,中间的几条是德的表达途径,最后的“宫商”则是纯艺术性的问题,这一顺序所表达的伦理教条的要求相当明显。

在程序上的规则不只是说的先后次序,它还体现了重要性的秩序。两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指出了悲剧艺术的批评要注意六个艺术成分:情节、性格、言词、思想、形象与歌曲,亚里士多德给这六个成分编排了一个重要性上的次序,他指出:“六个成分里,最重要的是情节,即事件的安排;因为悲剧所摹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幸福’与不幸系于行动);悲剧的目的不在于摹仿人的品质,而在于摹仿某个行动;剧中人物的品质是由他们的‘性格’决定的,而他们的幸福与不幸,则取决于他们的行动。他们不是为了表现‘性格’而行动,而是在行动的时候附带表现‘性格’。”[7]与亚里士多德把人物性格看做只是次要成分的观点相反,黑格尔则认为人的行动是性格支配的结果,他说:“性格就是理想艺术表现的真正中心,因此它把前面我们作为性格整体中的各个因素来研究的那些方面都统一在一起。”[8]这种观念差异的背后,在于亚里士多德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群体生活优先于个人生活的时代,个人生活在文学上并不是一个力图展示的对象;而黑格尔生活的时代,已经历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对个人主义的张扬,认为个人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社会应尊重个人的性格,在这种语境中,黑氏的艺术观有不同侧重点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范围方面

文学研究的对象是文学,那么,什么是文学?这就有一个划定文学范围的问题。进一步说,当文学对象划定之后,也还有一个对哪些方面加以研究的问题,这些涉及文学研究的范围规则。

应该说,研究范围的规则是较为模糊的,中国先秦时代的散文以策论(政论文)和史著为主,那种单纯抒情言志、写景记人的狭义的散文并不多见,当这些散文被作为文学来看待时,这只是它们性质的一个方面,或者说还只是一个较为次要的方面:《左传》、《战国策》等更主要的价值在于它们是历史著作,《孟子》、《庄子》思想史的影响大于它们在文学史上的影响,等等。文学在早期阶段范围的模糊,在当今也同样如此,因为会不断有新的创作加入到文学中,新的创作的特性可能会打破过去划定的文学疆界。虚构本是文学之别于其他文字系统的重要特性。所以,中国古代的文笔之分,西方的抒情、叙事、戏剧文学的分类,都是相对的,它们之间可能有混淆的状况,并且也不能使文学与非文学就此有了明确的界限。克罗齐就曾说,“区分完全起于经验”,“讨论艺术分类与系统的书籍若是完全付之一炬,并不是什么损失”。[9]他的这一见解确有过激之处,但也说出了几分文学在范围、疆界上的模糊性。

从文学研究的范围上讲,总的状况来看,各家各派的范围并不一致,但具体的各派则有明确的美学界限。欧洲在中世纪以前,将文学与《圣经》的思想来做参照,如果它有助于《圣经》的布道就可以通行,否则便受到限制,甚至认为亵渎了上帝。中国古代也是以“四书五经”来作为对文学的要求,宗经、征圣、明道是创作圭臬,在文学研究中也应加以贯彻。文学研究后来的发展脱离了这一轨道,但是在它的运行中又建立了新的范围规则。如19世纪法国的文学社会学派认为文学是时代的产物,泰纳曾提出研究文学应从考察它所赖以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种族、环境、时代三个方面入手,他将原有的文学研究范围扩大了。而20世纪俄国形式主义批评,把文学视为一种陌生化的语言表达方式,文学之为文学就在于文学语言的特性,因此在文学语言的范围上,他们排除了作家的研究,认为这好比给科学家立传并不是研究科学,给作家立传也不是文学研究,文学研究的范围摒除了作家一环。美国文论家艾布拉姆斯曾以作家、作品、世界、读者来表示文学研究的诸坐标,并指出:“在这个以艺术家、作品、世界、欣赏者构成的框架上,我想展示各种理论进行比较。”[10]实际上,文学研究的范围大体在他所列举的四个维度上,或宽或窄地各自划定其疆界。

(四)表达方面

文学批评根源于批评家的所想,但他表达的只是他能够言说的。表面看来,所说只不过是所想的外显,所想或者就是所说,或者比所说的内容更丰富、更深刻,没有必要去探讨作为批评家所说的表达。

但是,某种表达并不只是对所思的外显,它也是在表达方式的模铸和规范下来进行的,表达方式对于表达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干涉作用。文化学家美因霍夫曾注意到,在非洲有两个相邻的部落,一个是农耕社会,一个是游牧社会。在农耕社会,耕地和拓荒是两个词汇,而游牧社会里则笼统用一个词。因为在游牧部落看来,耕作是一种没有出息的下贱的工作,根本用不着对它的活动加以细致的区分。实际上,他们没有这种有关的词汇和经验,也可能根本就体察不到扩大农耕面积的拓荒之举与每年都在同一块土地耕耘之间的差异。卡西尔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心智曾经创造的东西,它从意识的整体范围内择选出来的东西,只有当口说的语词在其上打下印记,给它以确定的形式时,才不会再次消逝”[11]。语言是人类表达的主要媒介,它是表情达意的工具,同时它也是模铸所传达内容的工具。如果从上述两个非洲部落的语言差异已能部分窥见语言魔咒的力量,那么结合中国的现实生活则可以见得更加明显。父子两代人的代沟问题,至少在现代社会以来已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对此现象,当今通行的评价是父辈们观念陈旧、思想保守,这些刻板印象使父辈们处于守势;而在20世纪60年代“不断革命”激进氛围中,上一代人常常说儿辈们忘了本,有变“修”的危险,则父辈们处于明显的主动地位。这除了反映出各自时代价值取向的差异外,语词本身也体现出一种整合作用,表达工具在表达中有了自主性。

从这个角度来看,批评的表达规则就有对于表达的限制作用,以防止表达权力的过分扩张,同时也便于表达时的沟通。在中国古代文论中,许多批评是以批注的方式来完成的,有眉批、夹批、旁批、尾批等,这是带有随意性的评点。之所以采取这一方式,也是因为领悟到表达方式可能会影响表达效果,因为评点者力图抓住作品语言中忽隐忽现的东西。西方文学批评则较多地采用长篇大论,力图以整体性、逻辑性的方式来体现出它不同于创作的特点,从理性角度来思考文学的深层内涵。由于表达规则的不同,文学批评可以体现出不同的旨趣和性质。

三、文学研究规则的变迁、失范和重建

文学研究的规则兼具客观性与主观性,换句话说,它兼具文学自身对批评的要求和批评采取何种视角来看待文学的问题。那么,随着文学的变化和人们认识的改变,其规则也就有所变迁。

关于文学的变化,这在文学史上有大量事实可以佐证。中国文学史的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的线索,就表明各个时代有它自己的代表性文体,更重要的是,前代可能还没有后代盛行的那些文体,如唐代时辉煌的格律诗可溯源到隋代,在汉朝时就并不存在。欧洲文学史上,史诗在古希腊时期盛极一时,到近代则无可挽回地难以在创作上重振雄风。黑格尔曾说,史诗中有一个超凡的英雄,而在“一个社会如果已发展成为组织得很周密的具有宪法的国家政权,有制订的法律,有统治一切的司法机构,有管理得很好的行政部门,有部长、参议员和警察之类人物,它就不能作为真正史诗动作(情节)的基础”。[12]就是说,一方面,至少在现代题材的写作上,史诗所必需的条件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它已难以有新的力作问世;另一方面,由于识字人口的增加和出版业的兴起,长篇小说也就在近几百年应运而生,并且它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一个作家创作成就的最主要的标志。

在文学本身变化的同时,人们看待文学的眼光也有所改变。中国古代很少从消闲角度来认识文学,更多地将它视为原道、宗经、征圣的工具,而在今天,文学的消闲性质已经很突出了。这是因为,文学的出版、发行需要投入资金和人力,为了获得利润回报,它要考虑到读者需求,而购书者在购买一部文学著作时,虽有可能同一般商品的购买动机有所区别,但读来“有趣”已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选择的重要因素。这也就使一些作品的本来意义在发行中产生扭曲,如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本是一部严肃的讽刺小说,它在今天仍广为人知,但是已不是它的讽刺性,而是被当成了儿童文学。人们在孩提时代就接触了它的内容,而这最初的文学启蒙是无法理解作品的讽刺意义的。另外,现实的文学需要也会对文学释义产生影响,岳飞的《满江红》写“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它是臣子表达对君主忠诚的本文,而在现代民族危亡时,如抗日战争年代,它被当成了爱国主义的文本,而现代的爱国主义以民族的利益为重。古代的国君首先考虑到自己的权位,民族利益只不过是国君权势的范围而已。尽管如此,这也并不妨碍后人做出爱国主义的意义解释,并且它也起到了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由于文学本身和人们看待文学的视角的变化,在规则上也就不能不有所变迁。如在史诗占主导的时代,史诗中的英雄业绩(情节)不能不放在首位,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悲剧诗中情节占首要的地位,正同当时文学的状况相吻合。反过来看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消解文化深度模式的策略,认为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化产品都是平面化的,则它也有着这一时代文化状况的印记。丹尼尔·贝尔在20世纪70年代就说,当代文化正在从印刷文化(书本)为中心走向了以视觉文化(影视等)为主流的模式。他对此加以反思说:“然而,形成知识的印刷和视觉的相对比重中却存在着对一种文化的聚合力的真正严重的后果。印刷媒介在理解一场辩论或思考一个形象时允许自己调整速度,允许对话。印刷不仅强调认识性和象征性的东西,而且更重要的是强调了概念思维的必要方式。视觉媒介--我这里是指的电影和电视--则把它们的速度强加给观众。由于强调形象,而不是强调语词,引起的不是概念化,而是戏剧化。”[13]在引起概念化的印刷文化时代,人们力图挖掘字面背后更深层的意义,而戏剧化的视觉文化,却唤起人们对各种形象的联想,这些视觉图像大多在现象的层面滑动。

在规则变迁的状况下,原有的规则所起到的示范作用就失效了,文学研究在某种意义上讲有了失范的危险。20世纪以来,文学研究的方法和派别林立。从俄国形式主义,到与它并无理论瓜葛但又如出一辙的英美新批评;从西欧尤其是法国红极一时的结构主义,到从它衍生出来却又与它呈现对立的解构主义;从非理性主义的精神分析批评,到也是嫁接了其他学科,主要是心理学和文化学的原型批评;从几乎没有多少文化根基的女权主义批评,到注重重新发掘文学深层意蕴的新历史主义,等等。这些理论流派所主张的观点个个不同,所采用的方式、方法也大有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它们之间的共同规则受到了破坏。如新批评的话语是肌质、构架、文学性、细读,等等,而新历史主义则讲述历史与现实的“共谋”,各时期文学的“互文性”,历史语境等。它们各有自己的话语系统,相互之间不在同一个对话层次。这种各有一套话语也就是各有一套规则的做法,使文学研究的总的规则解体了。同时,这种失范也就是规则的重构-失范-重构的过程,失范与重构是同一事件的不同侧面。

佛克马和易布思合著的书中曾写道:“为了阐释文学作品和把文学当做人们一种特殊的传达模式来看待,我们必须掌握文学理论;不依赖于一种特定的文学理论,要使文学研究达到科学化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14]借助文学理论才能深入研究文学,这一点可以说是常识;要有一种特定的文学理论,才能使文学研究科学化。当今时代,文学理论在各个派别的文学研究中重构规则。

规则是对行为主体的制约,同时它也是使主体的行为能够顺利进行的制约。了解文学研究中的规则问题,对于我们了解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等领域内的特性,深入地探析它的机制,运用它来考察文学问题,是有所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