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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1.6.4 领导救灾治水
领导救灾治水

我们不能只求治标,一定要治本,要把几条主要河流,如淮河、汉水、黄河、长江等修治好。

——1950年8月24日周恩来在中华全国第一次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1949年夏天,长江和淮河的堤防决口,江苏、上海、浙江的海堤在台风侵袭下几乎全线崩溃,全国被淹耕地约1亿亩,灾民约4000万,粮食供应紧张。为防止水患,造福于民,新中国人民政府决定把救灾治水作为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重点之一。

1949年11月20日,周恩来接见各解放区水利联席会议代表,他用“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勉励水利工作者要下决心为人民除害造福。12月19日,周恩来签发《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要求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把生产救灾作为工作的中心。

1950年3月20日,周恩来和水利部部长傅作义共同签发的《政务院关于一九五○年水利春修工程的指示》指出:今年水利建设的方针,仍以防洪、排水和灌溉为首要任务,春修工程要“以黄河、长江、淮河等主要河流为工作的重点”。

5月19日,周恩来在政务会议上讨论中央救灾工作视察团的工作报告时指出:中国是个农业国,河流长期失修,“是多灾多难的国家”,现在人民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准备大兴水利,治理水灾。会议决定中央救灾委员会主任一职,在董必武健康恢复前由周恩来代理。

1950年6月至7月,淮河再次发生大洪水。安徽省委给中央的电报中说:人和蛇都爬到树上去了,群众生活极端困难。根据毛泽东“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的指示,忧心忡忡的周恩来在抓救灾的同时,亲自过问和指导治淮工作。

为此,周恩来约请董必武、薄一波、傅作义等研究防灾救灾和导淮工程问题,决定由水利部和中财委计划局负责草拟导淮的根本方针和1951年度水利计划。

在周恩来指导和参与下,水利部召开治淮会议,专门讨论治淮计划方案。9月2日,周恩来召集董必武、薄一波、傅作义等13位有关人员开会,会议决定,治淮必须豫皖苏3省同时动手,做到专家、群众、政府三者结合,新式专家和土专家相结合;要求九月份制订出动员和勘探的具体计划,十月动工,以3年为期,根除淮河水患。

9月7日,周恩来召集有关领导和专家开会,研究和分析了淮河上中下各段危险水位及最大流量,提出“蓄泄兼筹,上中下游兼顾,以达根治之目的”的总方针。

9月22日,周恩来写信给陈云、薄一波、李富春并转傅作义、李葆华、张含英,具体部署治淮的有关事项。信中说:“昨晚主席又批告,治淮工程不宜延搁。故凡紧急工程依照计划需提前拨款者,亦望水利部呈报中财委核支;凡需经政务院令各部门各地方调拨人员物资者,望水利部迅即代拟文电交院核发。至华东、中南届时如有修正意见,必关系于勘察后的工程,对于目前紧急工程谅无变更,因此类事业经各方多次商讨,均已认为无须等待。”

经过反复研讨、多方磋商,10月14日,政务院颁布由周恩来主持制定的《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决定》提出了治理淮河的总方针,规定了治淮的步骤、机构和豫皖苏3省配合、工程经费、以工代赈等问题,批准了淮北大堤、运河堤防、三河活动坝和入海水道等系列大型骨干工程的修建问题。

不久,周恩来又审阅了水利部专家根据《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精神制定的《治淮方略》,并指出:这个《方略》我已大体了解,基本上是可行的,再请专家们详细审核后由水利部下达正式施工批示组织实施。

10月,政务院第五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任命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任曾山为治淮委员会主任,任命豫皖苏3省及华东水利部门的负责人曾希圣、吴芝圃、刘宠光、惠浴宇为副主任。同月,毛泽东题词:“一定要把淮河修好。”

11月3日,周恩来在政务会议上讨论治淮工作时论述了治淮工作的一系列原则。这些原则是:统筹兼顾,标本兼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分期完成,加紧进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以工代赈,重点治淮。

治淮工程于1950年下半年开始动工。1951年7月,淮河第一期工程胜利完工,初步解除了淮河的水患威胁,并为以后的全面治理与开发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在以后的几年中,周恩来仍然经常关注淮河水患,保证了治淮工作的顺利进行。

周恩来曾经说过,解放后20年我关心两件事,一个水利,一个上天(指导弹、卫星。——编者注)。从长江到黄河,从三门峡到十三陵水库,为了抗旱减灾,为了人畜饮水,为了治理恶化的生态环境,众多的水利工程都浸透了周恩来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