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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人才调查报告 2015
1.6.3 三、主要名词解释
三、主要名词解释

从业人员人数。指2015年6月30日(指定统计日)这一天,在本单位中从事劳动并直接在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中包括使用并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务输入人员、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等,不包括:①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②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③本单位的参军人员;④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在岗职工。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关系、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6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使用的无单位的临时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直接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出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1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港澳台、外籍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

人员招聘或人员减少人数。统计对象为2014年1~12月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但不包括保险代理人。

海外招聘人数。指2014年1~12月通过市场方式从境外、国外招聘引进的人员数量(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工作人员等)。

组织委派人数。指2014年1~12月由组织通过行政方式安排任职的人员数量(包括上级任命下级和上级外派下级等)。

辞职。指2014年1~12月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退。指2014年1~12月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文化程度。指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受教育水平相当的学历或学位,凡是没有按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培训或只学单科的人,不能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一律按照原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职称。指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划分。

职业水平或能力认证。国内认证指职称之外的、目前金融保险业比较公认的职业水平或职业能力认证项目,如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保险精算师、中国金融理财师等。国外认证指,英国精算师(IOA)、理财规划师(ChFP)、注册会计师(CPA)、金融理财师(AF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G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金融规划师(CFP)、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精算师(SOA)、寿险管理师(LOM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