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务
1.4.1.2 工商注册
工商注册

注册公司,是你创业道路上神圣的一步,从此之后,你的企业将成为所在地区合法的营利机构。在我国,公司是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成立、由数人出资兴办、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再发起人资格、最低资本额、公司章程和公司的组织机构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讲,每个地方注册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根据“简政放权”的思路,大部分地区在注册公司的程序上都有所简化,本书不再赘述了,对于大学生创业项目注册,建议找一个注册办理公司,专业,省力,将更多的精力放到项目打磨上来。

扩展阅读: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国家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 (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 31 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 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三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以及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还可享受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的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可参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更多(更新)资源,请访问:http://www.ncss.org.cn/tbch/dxszzcyxc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