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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务
1.3.2.1 创新:仅仅是附加品
创新:仅仅是附加品

单从词源以及定义来讲,创新(Innovation)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Innovare”,意思是更新、制造新的东西或变化。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Innovation Theory)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将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从未有过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创新并不是某项单纯的技术、工艺或产品的发明,而是一种不断运转的机制,只有将发现与发明引入生产实际中,并对原有生产体系产生震荡效应,才是创新。

因此,创业中的创新前提是解决问题,有的创新可以称为“匠心独具”,而有的创新就成了“标新立异”。对于创业中的创新,后者是不提倡的。

为创新而创新,增加的只是你的局限;为解决问题而创新,增加的是你成功的概率。一个好的创新的商业机会应该具备:

需求:好的机会可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可行:创新的想法是可以转化为可实现的产品/服务的;价值: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可复制,持续更新迭代。

因此,创新仅仅是附加品,而那些可以满足消费者需求,能够在技术上实现,并且有持续价值的创新,才是伟大的创新。

有些创意实在不能等待! (Some ideas can’t wait.)

——“20 Under 20”计划宣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