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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评新注唐诗三百首(3版)
1.5.2 李 白〔701-762〕
李 白〔701-762〕

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出生于唐安西大都护府所在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托克马克附近),幼年随父迁居今四川省江油县。

作为诗人,“李白斗酒诗百篇”千百年来妇孺皆知,没有哪一位比他更有名了。他二十五岁时“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不几年,便诗名播满天下。但直到天宝元年(742)四十二岁时,才由于玉真公主和道士吴筠的推荐,应诏赴长安供奉翰林。唐玄宗本来很欣赏他的才华,但不过两年,由于宦官和权臣的谗毁,就被“赐金放还”了。这对他无疑是一次极大的心理打击,从此便更加放浪不羁,将任侠轻财,嗜酒爱游,睨视权贵的性格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又求仙学道,精神颇为颓废,生命的意义似乎就靠诗和酒酿成。安史之乱第二年,永王璘(肃宗之弟)慕他的大名把他从庐山招去。后来永王兵败被杀,李白也被流放夜郎(今贵州正安、石矸,湖南新晃,唐天宝前均置有过夜郎县),在未达目的地时遇赦。此后重游洞庭、皖南诸地,宝应元年往依族叔当涂(今安微马鞍山市)县令李阳冰,不久就病逝在那里。

他的诗构思奇特,想象丰富,气势雄浑瑰丽,语言流畅自然,风格豪迈潇洒,不仅在唐代、也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座丰碑。

现存诗约千首,有《李太白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