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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低处走:《老子》天下第一
1.5.39 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今本第七十四章)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也。夫代大匠斲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大义】

这是讲老百姓不怕死怎么办。一是什么情况下可杀,二是杀什么人,三是谁来杀。作者说,如果老百姓连死都不怕,你拿杀头吓唬他们有什么用?不能杀。如果他们怕死,当然可以杀,但不能滥杀,只要把作乱的杀掉,其他人就不敢作乱。杀人,不能自己杀,要交专管杀人的人去杀,用不着自己动手。代替杀人的人去杀,就像不懂木匠活的替木匠斫木头,不伤自己的手才怪。他强调的是,在杀人的问题上,也要无为,第一,不能随便杀,杀是为了吓唬老百姓,第二,不能直接杀。(民不畏死)

【讨论】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如果老百姓不怕死,而且是彻头彻尾、确确实实不怕死,统治者拿杀头吓唬他们,又有什么用。这里,“恒且不”是一种强调的语气。今本省“恒且”,“杀”作“死”。《尹文子·大道下》“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或即所本。

“若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如果老百姓怕死,而且是彻头彻尾、确确实实怕死,假使他们敢犯上作乱,我把他们抓起来杀掉,谁还敢作乱。今本“畏”上是“常”字,没有“且”字。“吾得而杀之”,河本、严本、王本作“吾得执而杀之”,傅本作“吾得而杀之”。“为奇”,是不守规矩,犯上作乱的意思。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如果老百姓怕死,而且是彻头彻尾、确确实实怕死,肯定而无疑,则自有管杀人的人去杀,根本用不着我动手去杀。“必”字也是用以加强肯定的语气。今本无第一句。

“斲”,音zhuó,用斤(锛子)斫木材。

“希”,同稀,是少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