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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低处走:《老子》天下第一
1.4.31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今本第三十一章)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裕者弗居。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是以吉事尚左,丧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杀人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哀礼处之。

【大义】

此章也是讲用兵。《老子》论兵,这章最有代表性。

它说,兵器是不祥之器,不得已才用之,有道者都躲着它。用兵是令人讨厌的事,绝不值得赞美。赞美用兵,就是以杀人为乐,以杀人为乐,是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古人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用兵是属于凶事,即使取胜,也要以丧礼对待,为死者举哀。(兵者不祥)

【讨论】

此章有简本,简本无开头的“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裕者弗居”。

“夫兵者”,“兵”,本指兵器,不指军队,这里也是指兵器,故下文说“不祥之器”。今本添字为说,河本、想本、王本作“夫佳兵者”,傅本作“夫美兵者”,“佳”、“美”都是形容好。《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引《老子》“美好者,不祥之器”,或即所本。今本添了这个字,意思有变化,成了好兵器是不祥之器。现在,最好的兵器是什么?是所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即美国在伊拉克找了半天没找着的武器。好兵器是不祥之器,这叫什么话?兵器都是杀人的。孟子说,“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孟子·梁惠王上》),即用棍子杀人和用刀杀人有什么区别?没有。过去,很多人都以为今本“佳”是隹之误,读为唯,还有人以为“不祥”下面的“之器”是多余,帛书本出来,证明都是错的。

“物或恶之,故有裕者弗居”,已见上面第22章。“物”,指外人,与我相对;“裕”,原作“欲”,今本作“道”。“裕”就是道,上面已经说过。“居”,这里是指居不祥,不是指居不祥之器。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下文“吉事尚左,丧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是类似说法。古人有左文右武之说(如《逸周书·武顺》、《管子·版法解》和《幼官》、《幼官图》)。这是阴阳说的体现。

古人讲阴阳,前后左右是以面南背北而定,如北京城,前门在南,后门桥在北,左安门在东,右安门在西,就是这么定。

方向定了,就有阴阳,如北京城内的主要坛庙,就是以东北为阳,西北为阴。天坛、先农坛在南,是阳;地坛、先蚕坛在北(原在地坛旁,后来挪到北海后门的东边),是阴。日坛在东,是阳;月坛在西,是阴。太庙在左,是阳;社稷坛在右,是阴。

左文右武,文是阳,武是阴,这也是传统。如北京城,南边,前三门,正阳门居中,崇文门在左,宣武门在右;中间,紫禁城,三大殿居中,文华殿在左,武英殿在右;北边,鼓楼居中,孔庙、国子监在左。还有,皇史成在太庙东,贡院在东单的东边,这也是左;杀人在菜市口(明代在西四牌楼),这也是右。凡是和文化沾边儿的都放在左边,凡是和杀人有关的都放在右边,很有规律。

“不得已”,《老子》有“弗得已”(第29章)、“毋得已”(第30章)

“恬淡为上”,简本作“铦”,帛书,甲本作“铦袭”,乙本作“铦”。铦是恬的通假字,可能是詟之误。(1)

“勿美也”,战争很惨,没有美感。打仗打上瘾,喜欢从打仗中取乐的军人,简直是杀人狂。简本作“弗美也”,想本、傅本作“故不美”或“故不美也”,河本、王本作“胜而不美”。

“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先秦诸子都是社会批判家。卫灵公问陈,孔子故意回避,说“军旅之事,未之学也”(《论语·卫灵公》)。《墨子》非攻,《老子》止杀,更是著名者。《孟子·梁惠王上》说,“不嗜杀人者能之一”,和《老子》的说法很相似。但历史上,统一多靠暴力。如成吉思汗,经常野蛮屠城,蒙古帝国,疆域最辽阔。元代有丘处机一言止杀的故事,很流行。(2)其实,丘处机见成吉思汗,不管说了什么,蒙古征服者的杀戮并未减少。有人怀疑,这只是当时的传说,并非真事。(3)

“吉事尚左,丧事尚右”,“尚”,简本和帛书本都作“上”,字与“尚”通,按今本的习惯阅读,应该读“尚”;“丧”,简本同,今本作“凶”,是为了对称,但下文有“丧礼”,“丧事”是对应于“丧礼”。《逸周书·武顺》:“吉礼左还(旋),顺天以立本;武礼右还(旋),顺地以立兵。”《管子·版法解》:“文事在左,武事在右。”是类似说法。古代营阵,一般都是以右为上,右阵为牡,左阵为牝,但楚、越等南方国家相反,以左阵为牝,右阵为牡,左以应右,右以应左。

“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偏将军位卑,上将军位尊,尊者居右,卑者居左,是以右为上。古代战车,车上一般是三人,御者居中,射手在左,执戈矛的在右,如果将帅在车上,将帅居中,执桴鼓,御者在左,执戈矛的在右。右者是甲首,相当队长,要比左边的人尊贵。西方礼仪,男女并坐,男左女右。我国也讲男左女右,理由是左阳右阴。右者为上是属于凶礼。

“丧礼”,是居丧的礼,办丧事的礼,发送死人的礼。

“杀人众”,河本、想本、傅本作“杀人众多”,王本作“杀人之众”,皆添字。

“泣之”,帛书本原作“立之”,整理者读“莅之”,今本作“泣之”,这里读泣之,不读莅之。简本作“敚之”,和它们都不一样。敚,见于楚占卜简,是指解除,即一种为死者除凶攘祟的仪式。丰臣秀吉征朝鲜,杀人众,师还,堆耳成冢,冢前有碑记其事,就提到他怎样为死者吃斋念佛,超度亡灵。

“以哀礼处之”,是服丧的礼,孝子为父母守孝的礼。“处”,和今本一样,但简本作“居”。

参看第71章,俗话说“哀兵必胜”的“哀兵”,本来就是指具有上述态度的兵家。

我在《兵以诈立》中讲耳冢,讲魏列夏庚的画,可参看。(4)

【补记】

“兵”,北大本作“美”,疑读“嫿美”。嫿是匣母锡部字,是匣母支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这一读法与上引《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引《老子》“美好者,不祥之器”最接近。(5)

“恬淡”,北大本作“恬偻”,疑读“铦镂”,指兵器锋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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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零《上博楚简校读记》,27页。

(2) 《元史·丘处机传》:“太祖时方西征,日事攻战,处机每言欲一天下者,必在乎不嗜杀人。及问为治之方,则对以敬天爱民为本。问长生久视之道,则告以清心寡欲为要。太祖深契其言,曰:‘天锡仙翁,以寤朕志。’命左右书之,且以训诸子焉。于是锡之虎符,副以玺书,不斥其名,惟曰‘神仙’。”

(3) 杨讷《丘处机“一言止杀”辨伪》,收入张政烺先生九十华诞纪念文集编委会编《揖芬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523—532页。

(4) 李零《兵以诈立》,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06—107页。

(5)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159页。

(6)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