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这个问题的准备:从笛卡儿到鲍姆嘉通
在新的时代到来之前,哲学界在美的问题上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准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多种思想倾向。后来,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也论述过这些倾向,不过他主要只谈了其中的两条。
(1)两种倾向:“普遍性”和“个性”
我们先将这两种倾向归入“普遍性”和“个性”的名下以便于分别进行论述。关于“普遍性”,笛卡儿学派以及他们的继承者莱布尼茨、沃尔夫的哲学都可以归入此类,他们认为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普遍联系的,当然,莱布尼茨的单子说是个例外;关于“个性”,从培根到休谟的英国经验学派是其代表,他们注重个人的实际感受,并要求根据这种感觉去推导出实在的学说。“个性”的倾向在18世纪得到了卢梭和伏尔泰的支持。
不过,“普遍性”和“个性”这两个术语太过笼统,并不能帮我们彻底弄清两种倾向的性质,因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近代都曾存在这两种因素。好在有一个补救的办法,我们可以把“普遍性”的倾向和“个性”的倾向放到康德之前的哲学中加以考察,看看它们与别的思想倾向的表现形态有什么不同。我们先将它们与它们在古代的表现形态区分开来,再将它们与那些占优势的思潮区分开来,这样,我们就无须将康德之前的全部思潮都完整地叙述,也可以十分充实地说明康德在哲学上对于美学问题的态度。因为在这一时期,哲学基本上没有专门讨论过美学问题,倒是有些批评家对美发表过一些见解,对此我将在讲到他们时予以论述。
(2)和古代哲学的区别
现在,我们可以把近代思想家身上的两种倾向同古代的思想家进行对比了,尽管这种对比是很困难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近似于近代意识的倾向,只是不那么明显罢了。再往后,基督教确立了统治地位,基督教意识认为宇宙属于个别的灵魂,这种信仰一直弥漫在整个漫长的中世纪,并渗透到艺术之中。后来,基督教的意识发生了变化,这时,“普遍性”观点和“个性”观点就露出了苗头。不过在那时,这两种因素之间的区别还不像近代那样泾渭分明,而常常是纠缠不清的。
这样我们就不难发现近代思想与古代思想在这两个倾向上的不同:近代思想的两种倾向以富于思想、感觉和感受的主体为出发点,而古代则不是。我们曾说过,怀疑派是古代哲学结束的标志,同时又是近代思辨的开端。奥古斯丁曾有过“我疑,故我思”的表达,这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已经很接近了。但是在那时,人们的思想还是相对单纯的,他们不会像培根与笛卡儿一样,在看待现象时常常抱着一种混合、复杂的态度:既要置身世外,又想要支配和掌握对象。
(3)两种倾向相互间的区别
既然我们说“普遍性”与“个性”两种倾向在近代思辨中是与它们在古代思辨中相对立的,那么这两种倾向是如何在近代哲学中发展起来的呢?我们只要看一下哲学史就知道了。在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沃尔夫、鲍姆嘉通的著作中,已经出现了一种抽象的理性主义和唯智主义的思想;而在培根、洛克、夏夫兹伯里、贝克莱、休谟、卢梭的著作中,则出现了一种抽象的经验论、感觉论的倾向。后来,这两个潮流在康德的学说中汇合起来了。于是,“普遍性”与“个性”的区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成为近代美学的一个课题。
不过,在近代,这两种倾向都充满了争议,到底哪一种倾向更重要,一时难有定论。我们可以列举几个哲学家的观点,通过这些观点,我们应该能看清这两种倾向间的区别。比如,培根注重的是“细节”,这应该属于个性的,但他又把抽象的普遍性看成精密的科学;休谟的出发点是孤立的感觉印象,这是个性的,但他认为还存在一种虚构的普遍性。笛卡儿的出发点是抽象的普遍性,他认为孤立的感觉是一种混乱的观念;莱布尼茨的思想中能找到一点儿“个性”的影子,但他的学说仍是唯智主义的,是普遍性的;沃尔夫则干脆把孤立的感觉看成一种低级的理智观念;鲍姆嘉通继承了这一观点,并以此为依据开创性地把美学列为哲学的一个分支。
(4)同中古时期二元论的联系
我们说过,早期基督教和中世纪理论中的二元论并不是彻底的,其本质上仍是神性的一元论。因此,但丁所说的实在世界并不在坟墓的那一头,但我们仍能在但丁身上看到双重的倾向,一种是对神的憧憬,另一种是对富于个性的浪漫主义的期盼。到了近代,中古的二元论倾向遇到了自由的思想之后就成了“此岸”和“彼岸”的对立。在近代,仍存在着自由、上帝、不朽等超自然的观点,分别与必然、自然和心灵对肉体的依存等纯自然观念相对立。但是,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近代的唯智主义的思想,即普遍性,就是对超自然观点的继承;也不能说近代的感觉论,即个性,就是对纯自然的观点的继承。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哲学的发展运动中清楚地看到。实际上,不管是普遍性的理性还是个性的感觉,都具有超自然的一面,也有纯自然的一面。所有围绕这种对立的因素的争论,在康德之前总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5)康德以前哲学中的美学观念
在康德之前,虽然有许多哲学家都或多或少地发表过一些关于美的见解,但由于这些见解都不具有进步的近代美学的性质,因此都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近代美学。近代美学是哲学运动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而慢慢产生的,有一定的必然性。正是这样,康德才得以从他之前的哲学家那里借用美学的术语和某些关于美的论述。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说康德之前的美学是近代美学之所以产生的原因和动力,而只能说它们是与近代美学有一定联系的历史资料。
其实,在哲学史上,哲学家们并未对美给予过多的专门关注。人的自由、上帝的性质、认识的范围、意识和社会的性质等问题,吸引了笛卡儿、斯宾诺莎、培根、霍布斯和洛克等哲学家的眼光。在当时,谈论这些问题才是思想界的主流。而且,这些哲学家的观点要么是唯理论,要么是唯智主义或者感觉论,哲学主张不尽相同,但他们对美的艺术的态度都是一致的,都与柏拉图一样,对美持一种敌视的态度。但值得注意的是,笛卡儿曾写过一本关于音乐的著作,但在当时,音乐是归在科学的名目下的,算不上是艺术。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在这个时期发现一些关于美的理论。
①莱布尼茨 莱布尼茨的美学观点与中古时期的美学思想大体是一致的。他对音乐的兴趣较浓,认为“音乐是种被感受到的数的关系”。这种观点显然与奥古斯丁的美学观点是相似的,即美是事物和谐的表现。
②夏夫兹伯里 夏夫兹伯里的美学观点与普罗提诺十分相似,都具有基督教的思想背景。他认为美是神圣生活的表现,而且这种神圣生活是与坏的或邪恶的物质相对立的,从这个立场出发,他的美学理论基本没有论及丑或恶的事物。他还认为,眼睛和耳朵等感觉器官是判断美与不美的最好的武器,而艺术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感官来提高人的道德,显然,他将“美”与“感官”同道德上的善捆绑在一起,这对于美的发展来说无疑是有害的。不过,他又强调艺术感觉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又对各种艺术现象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这也算是对他理论上的不足的补救。
在我看来,夏夫兹伯里的美学理论遵循的仍是古代的形式原则——多样性中的统一。他的进步之处在于,强调了训练感官知觉能力的重要性。他常常被认为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只不过他不像柏拉图那样敌视艺术。他也放弃了二元论的哲学观,而彻底地采用了泛神论的一元论,把理性、普通的物质自然与上帝等同起来。夏夫兹伯里虽算不上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但他的贡献在于敏锐地抓住了当时的流行观念,并及时地加以转述。
③休谟 休谟关于美的观点散见于他的《人性论》一书中,这些观点都是片段式的,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他在这本书中说,美就是人性与灵魂的快感或满足的一致性。美是因为有用才产生的,但这种有用与欣赏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与那些关心这些对象的实际特性的人有关。比如,一般而言,一片长满了金雀花和金雀枝的平原是美的,但对于那些熟悉这两种植物的价值的人来说,它们可能就不那么美了。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休谟提出的美的效用说还不像一般的效用说那样粗俗,他的效用说并不是说观赏者要对美的对象产生实际利益的兴趣,而是旨在说明,对美而言,审美形象与它的实际效用是不同的。另外,休谟以是否能产生共鸣为标准,论述了快感和不快感对于美的作用,这可以说是康德的“没有目的观念的合目的性”与“不关利害的快感说”的前身。他还认为,在美的世界里,鉴赏或感觉并不仅仅是一种感受,它可以同快感和不快感联系起来,从而对物质的结构形式和外观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美的产生。
④进步的性质 大家都知道,在英国,哲学从培根到休谟的发展标志着经验论哲学的胜利。这在理论上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但在美学领域却不是这样。因为在当时,美还不是形而上学的哲学的主要问题。即便当时有少数哲学家在讨论美的问题,也不是站在形而上学的立场上来讨论的,而是讨论怎样让近代的美感与古典的传统相适应。最初,他们所理解的古典传统就是亚里士多德和希腊美的概念,后来,随着讨论的深入,他们又把古典传统理解为希腊艺术和诗歌的概念。在讨论的过程中,人们的思考模式也逐渐突破了传统的束缚,变得更加生动也更加具体了。这些讨论产生了两种倾向:一种是美的内容更丰富了,休谟的美学观点就是这种情况;另一种是美的内容暂时贫乏一些,却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⑤鲍姆嘉通 到了18世纪,欧洲各国的哲学对美学观念的理解似乎比以前都更加明确了。像上文提到的英国学派以艺术感觉和快感的条件来分析美,休谟就是其代表;从莱布尼茨一直到笛卡儿,都是从唯智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美是一种感觉和知觉的现象。到了鲍姆嘉通,他开创性地使用“埃斯特惕克”一词,即Aesthetica的音译,把美学当成一门学问来研究,从此,美学就成了哲学门类下一门专门的学科了。
但鲍姆嘉通的开创工作并不容易。在他之前,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沃尔夫,都是唯智主义的哲学家,其中,沃尔夫的思想对鲍姆嘉通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沃尔夫把理论哲学分为四个部分:本体论、宇宙论、伦理学和心理学。在此基础上,鲍姆嘉通想到,在沃尔夫的哲学分类上还可以加上一门科学,而且这门科学的位置应该更加靠前,这是一种感觉的或朦胧的认识方法,鲍姆嘉通称之为“埃斯特惕克”。按照他的设想,“埃斯特惕克”不像逻辑学那样讨论的是怎样从感官知觉中归纳出一般命题,它所讨论的是那些朦胧的观念,也就是那种保持着感觉形态的东西。
可见,在鲍姆嘉通那里,美实际上指的是一系列的心理能力,可以说,美学的主题在一定程度上和心理学的主题是相似的。但他却不认为美学的朦胧的观念与心理学中的感觉是一回事,而是把感受或感觉的完善性称为美。这确实有些令人费解,我的理解是,在理性认识中出现的那种带有真理性质的感觉就是美。
完善说并不是鲍姆嘉通的发明,是他从沃尔夫那里借用来的,之前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也都使用过这个概念。在沃尔夫那里,完善性象征着事物整体与部分的逻辑关系,也就是多样性中的统一。鲍姆嘉通借用的正是完善性这一层面的意义,因此,美的内容就是多样性中的统一的形式原则。但他又指出,并非所有的完善性都能进入感觉的领域,也就是说,感觉也必须是完善的。
总地看来,鲍姆嘉通的美学仍沿用的是古代的表述方法,但其中渗透的却是近代的意识。在他之后,许多德国哲学家的美学观点都曾在他那里获得教益。比如,他认为艺术是思辨认识的一种准备性的材料,后来席勒与歌德就继承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美是被感受到的完善,这个观点直接启发了康德,康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没有明确目的的观念的目的论”的观点。不过,康德有一个观点是与鲍姆嘉通不同的,康德认为美与欲望的对象是不同的,而鲍姆嘉通却没有意识到这种区别。
到了18世纪后期,思想界就没有出现什么特别的思辨运动,都是批评运动,这部分内容我们将在下一章介绍。总之,这个时期是以鲍姆嘉通提出“埃斯特惕克”收尾的,后来康德从他这里接过了这个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