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全国人大第一任委员长
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代表共1226人。这次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举行的首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任务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几项重要法律,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人。毛泽东主持了会议开幕式并致开幕词,提出要把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伟大国家。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会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大会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刘少奇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后,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履行宪法规定的职权,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大会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他就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做了说明:第一,关于我们国家的性质问题;第二,关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步骤问题;第三,关于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第四,关于民族区域自治问题。
他最后说:“宪法的意义是伟大的,宪法交给我们的任务尤其伟大。我们只有经过艰苦的奋斗和顽强的工作,经过不断的努力学习,克服横在我们面前的种种困难,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我们一点也不要因为我们目前所已经得到的成就而骄傲自满。骄傲自满,对于任何个人,任何阶级,任何政党,任何民族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当我们庆祝宪法的制定和公布的时候,我们全国各族人民必须按照宪法所规定的道路,加强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努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保证宪法的完全实施而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和其他重要法律一起,进一步加强了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这次会议的举行,结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以《共同纲领》代替国家宪法的过渡状态,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正式确立起来。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正处在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时期。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是领导阶级斗争胜利了的党,现在的任务就是要与自然界做斗争,就是要搞建设。”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八大及时、正确地提出了党今后的任务,那就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力量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以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刘少奇代表党中央在会上作了《政治报告》。在这次会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八大的召开,是我国由革命转变到建设的标志。随着我国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即敌我矛盾、阶级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基本解决,而人民内部的矛盾则逐渐大量显露出来、突出起来,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从1956年下半年起,我国一些地区接连出现了不安定的苗头。如何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已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一个新的重要课题。1957年,刘少奇曾先后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视察工作,深入群众了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情况和探索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的方法。在视察期间刘少奇做了多次重要讲话,特别是在1957年4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就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刘少奇做了系统的讲话。他认为现阶段的矛盾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并就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对于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其存在矛盾给出了解决办法。刘少奇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我们做出了光辉的榜样。
新中国成立以后,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加紧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在抓紧经济建设的同时,如何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以保护、促进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对此,刘少奇根据我国的实际,对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做了深入地探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科学的见解,对促进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主要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物质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社会主义的民主要有社会主义法制来保护;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扩大党内民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
无产阶级法制,就是人民民主的法制,也就是社会主义法制。刘少奇指出,“法制不一定是指专政方面的,人民内部也要有法制,国家工作人员和群众也要受公共章程的约束”,“法院独立审判是对的,是宪法规定了的,党委和政府不应该干涉他们判案子。检察院应该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做斗争,不管任何机关任何人。不要提政法机关绝对服从各级党委领导。它违法,就不能服从。如果地方党委的决定同法律、同中央的政策不一致,服从哪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服从法律、服从中央的政策”。
在中国,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共产党内的民主化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全国民主化的程度。同时要扩大民主,就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此,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在一切国家机关的会议上和日常活动中,都要充分地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我们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来推动国家机关的工作,不断地改正缺点和错误,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使国家机关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正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如果没有充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就不能达到和保持人民的政治一致性。压制批评,在我国的国家机关中是犯法的行为。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权和受教育的权利。刘少奇担任全国人大委员长以后,除了参与决策全国的大政方针以外,他经常到全国各地视察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关系到培养人才、科技进步、发展经济和提高民族素质的教育工作非常重视。根据我国的国情,在新形势下如何围绕经济建设来办教育,刘少奇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为社会主义的新型教育,开创了一条新的途径。
1957年2月至4月,刘少奇先后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省视察。所到之处,他深入基层,同工人、农民、教育工作者谈话,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并专门就教育问题召开了座谈会和做了多次讲话。全国解放后,我国的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但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当时还不能普及中等教育,刘少奇针对当时中小学迅速发展带来的中小学毕业生的安置和就业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利于教育、利于培养人才和利于发展经济的改革教育的科学构想。
1957年3月22日,刘少奇在长沙市中学生代表座谈会上就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做了重要讲话。刘少奇认为,要把接受教育看成是一种平常的事情,不能高看它也不能鄙视它。劳动是光荣的,工作是不分贵贱的,青少年尤其是青年人更应该认识到农业的基础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农村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作用。刘少奇认为,社会主义的农村前程似锦,一代有文化的青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大有作为。同时提倡学生勤工俭学,学生用课余劳动所得的报酬去解决自己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上的困难,这既解决了自己的困难,又减轻了国家和集体的负担,是“普及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更进一步地提出半工半读的教育方式,因为这种教育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里有着明显的优越性:首先,半工半读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内容、教学方法上打破了全日制学校的框框,把发展教育与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培养出既有一定科学理论知识,又有生产操作技能;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的新型劳动者,使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其次,半工半读的学校,能及时为工厂企业和农村培养、补充技术后备力量,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同时也促进劳动制度的改革。再次,半工半读教育能充分发挥工厂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办学潜力,勤俭建国,为国家节约开支。据调查,培养一个中专毕业生所花的钱,可以用来培养四个半工半读的学生。因此,半工半读教育是多快好省地培养中等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
刘少奇不愧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不愧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在教育问题上,他有远大的眼光和科学的创见,特别是关于“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主张,是对马列主义教育理论的重要贡献。他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在50多年后的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