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昌耀评传
1.20.4 4. 入赘穆斯林平民院落

4. 入赘穆斯林平民院落

但此时,昌耀在感情和婚姻上的双脚已彻底踏空,没有任何留待他去幻想的空间。就在这时候,昌耀突然有了一个连他自己都吃惊的发现——在婚姻问题上,他与任何一位文化女性都没有缘分。

这就是他的命。造化给了作为诗人的他,以过人的文化艺术才情,他必须将此拿来,与人间那些缺少文化的女人们分摊。现在,昌耀终于弄清了造化的旨意。

因此,在稍后参加青海省政协文史委召开的一个会议时,他与一位专治地方民族史的教授在闲聊中提出,希望对方能为自己介绍一个女友。并明确表示,最好是回族女性,因为在他看来,回族的妇女都比较贤惠、能干。

大概真是由于顺从了造化的旨意,这件事情竟出奇的顺利。就在1997年3月,他在给雪汉青的信中这样介绍到:“本月16日,我经一位教授介绍,结识了一位寡居的回族妇女,45岁,贩卖大饼为生,文盲、生有三个女儿……她五官端正,体形偏胖,不算丑。心地是善良的……她唯一的担心是我能否成为一个真正的穆斯林……”

信中所说的这位妇女姓王,按照青海人将回族中年妇女称作“阿娘”的习惯,我们且在此称她为王阿娘。

什么是“成为一个真正的穆斯林呢”?与藏族民众全民信仰藏传佛教一样,回族民众也是全民信奉伊斯兰教。所谓的“穆斯林”,就是“教民”的意思。而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穆斯林”,就要遵从伊斯兰教的礼仪习俗,包括饮食上的“清真”戒律。

关于这些问题,昌耀应该事先就考虑过了。所以,除了没有从形式上皈依伊斯兰教之外,其他的一切,他都遵从了伊斯兰教的日常生活规范。

1997年8月,昌耀与王阿娘正式结合了。并且,他还带着王阿娘前往北京,搞了一次郑重的旅行结婚。

旅行结婚需要数额不会太少的钱,而此时的昌耀则发了一笔意外的横财——这一年的6月份,他因刊发在上一年度第6期《人民文学》上的《昌耀近作》这组诗与随笔,而获得了《人民文学》的年度奖,奖金:8000元。他此番去北京旅行结婚,就有着领来这笔钱用之于消费的意思。

然而,历史常常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尤其是在昌耀这个始终都被命运监管、操纵着的诗人身上。

还记得1973年的元月,昌耀带着他的土伯特新娘子杨尕三游览西宁,在饭店吃饭时,提包给贼娃子提溜走了那件事吗?24年后,当他带着新婚的穆斯林王阿娘刚刚走进西宁车站时,又一次不知所措地发现,自己的钱包和身份证,给1997年西宁火车站上的窃贼顺走了。狼狈的他随之给《人民文学》的韩作荣打了电话,火车到达北京后,朋友们及时赶到,把他接走。

接下来的一些细节,足以体现昌耀对王阿娘的真诚和尊重。两人在北京游览时,有些时候是由《人民文学》的青年诗歌编辑商震陪同的。穆斯林吃饭有自己的讲究,所以,好几次用餐,都由商震陪同着专门前往牛街的清真饭馆。昌耀本来是一个绝对不愿麻烦别人的人,但为了王阿娘,也就管不了那么太多。到返回青海之前,他又为王阿娘购买了包括首饰之类的一些新婚物品。

这是一桩在诗歌界的朋友们眼中很难理解的婚姻。远在珠海的H在得到昌耀最初的信息通报后,心中甚是凄惶,遂打算在老家常德给昌耀找一位女友,最终却因为没有合适人选而作罢。

而对于昌耀来说,这是没有了选择之后的一种选择,他太想有个家了。与王阿娘结合之后,他竟然又成了穆斯林人民的“赘婿”——没有家的他,再次以“倒插门”的形式,入住在女方家中。

这段婚姻一共持续了8个月,并且还是一桩没有履行法律上的正规手续,而按伊斯兰教的习俗,由阿訇作了“口唤”的婚姻。1998年3月,昌耀从王阿娘的家中搬出,又回到了他所寄居的办公室。

行文至此,我突然有些忍俊不禁:这个时候的昌耀,简直就进入了彻底的归真返璞之境。他就这样像一个皮实的皮球一样,忙忙碌碌地满世界打发自己,在一面又一面的墙壁之间弹来弹去。并且,还在青海这一多民族和多宗教的特殊文化场域:从杨尕三的藏族——藏传佛教,到修篁的汉族——佛教,再到王阿娘的回族——伊斯兰教,之间的弹动中,恍然成了民族修好交流中一位忙碌的民间特使;多种民族宗教的研修中,一位沉实的俗家弟子。

很好,命运在为诗人“脱魅”,把尊贵的诗人赶向大街,赶入滚滚红尘中灰头土脸的芸芸众生,让他在成为一个彻底的平头百姓之后立地成佛,显现大诗人的真身。

的确,昌耀居住了数个月的王阿娘家,位于西宁东关大街以回民为主的平民聚居区,从鳞次栉比的四合大杂院的上空看下来,黄土轧碾的平房屋顶波涛般起伏。沿着街巷铺开的,密密挨挨的穆斯林的各种生意商铺和摊位,以及喧闹嘈杂的市声,构成了一幅无与伦比的俗世风景。而在它的核心,则是国内著名的西宁东关清真大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