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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雪岩:做天下人的生意
1.16.4 用“红顶”为生意撑起保护伞

用“红顶”为生意撑起保护伞

对于清廷旧制,胡雪岩还有另外一层看法。许多商人只是畏惧官府,没有想到驾驭官府。胡雪岩一开初倒也不会有驾驭官府之想。但是在他所帮助的王有龄升官之后,他逐渐发现自己借王有龄获得的便利甚多。首先是资金周转便利,因为有了官府之流转金作依托;其次发现官府的好多事自己可以以商业活动完成,既减少了官僚办事的低效,自己也赚取了利润;最后是自己借了官府之名,能做到许多以商人身份很难涉足之事。

所以后来胡雪岩对于利用旧制有了信心。一开头他并不愿捐官,认为生意人和做官的人在一起别扭。后来想法变了,既然官府与生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就不妨捐官,涉入官场。这样做其实也是以最小投入,完成最大产出。

胡雪岩在人们心目中,其最大特点就是“官商”,也就是人们说的“红顶商人”。这“红顶”很具象征意义,因为它是朝廷赏发的。戴上它,意味着胡雪岩受到了皇帝的恩宠。事实上,它意味着皇帝肯定了胡雪岩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的合法性。既然皇帝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所保护的人自然也不应受到掣肘。换一层讲,皇帝的至高无上也保证了被保护人的信誉。所以王公大臣才能很放心地把大把银子存入阜康钱庄。

胡雪岩一面获得了信用,另一方面也清扫了政府在封建时代无所不在的对商人的干预,所以才能让他如同一个真正的商人那样去从事商业活动。

对于洪杨之乱,胡雪岩的应对又有不同。

前边讲到,有许多商人,洪杨乱起,他们抱了投机的心理,想乘机捞上一把。所以他们就没一条准则、一条理念,只知一时的利润。这样做无异于自毁信用。到头来,“长毛”也不信任他了,因为他是依顺官府的,官府也不信任他了,因为他曾暗通“长毛”。

胡雪岩的原则很明确,“长毛”的口号不得人心,总是长久不了的。所以必须帮助官府打“长毛”,以维持一个大秩序。

不过胡雪岩对于因为洪杨乱起而纷扰不安的一般人却有另一层同情的看法。

在胡雪岩看来,“长毛”起事,有好多老百姓都是被迫卷入这场纷乱中。比如周八俊,不堪别人的欺负犯了事,只得投靠了“长毛”。又比如蒋营官,“长毛”打到了家门口,男耕女织的平安日子过不下去了,只好投了军,出来与“长毛”作战。

他们都是不得已而卷入。所以他们对大时局并无太多看法。他们只希望老老实实在其中一边做事。人只要勤勉,不论在哪一边总是会越过越好的。

就是投奔了“长毛”做了小头目的,或者因为“长毛”压过来了,投顺了“长毛”的富户,也大都有难言之隐,不得不这样。你可以说他们糊涂。不过大凡老百姓,有几个是不糊涂的。他们又不是有所图。只是东风来了,他们不得不往西倒,西风来了,他们又不得不往东倒。

有了这种同情的认识,胡雪岩对他们也就不那么苛刻。尤其是在遇到像周八俊这样的人存银子时,他能以同情的心对待,愿意以自己的商业活动,给他们一个再生之希望。

当然也可以说胡雪岩这里边有商业的动机在。不过,如果不是有这种同情的了解,胡雪岩就不会看得那么深,他对这些人手头的银子就会避之唯恐不及。因为很显然,这些人是与“长毛”有染的。

但是胡雪岩不这么看。与“长毛”有染,没错。不过要看是什么原因,什么姿态。这些人都是些老实的小民。你不吸收他的存款,他就不得不把它们给“长毛”用,或者被无理的官差劫掠走。这样于秩序无益,反倒有害。

而且这还牵涉到对商人和官府的关系如何看。是商人也都得从官府的角度看问题,还是商人有商人的原则,官府有官府的目标。假如商人都从官府角度看,效果会好吗?肯定不好。因为士农工商,各有各的位置,各遵从各的原则。乱了位置,变换了原则,就是乱名。而“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遂”。

照胡雪岩的看法,就是商人对客户讲信用,官府对朝廷讲良心。商人只管自己是否说了话算数,是对自己的服务对象——客户——来讲的。官府只管自己做事是否对得起朝廷。两者对象不同,原则不同,假如各行其是,各司其职,整个社会便井然有序。否则就只会增加混乱,而于事无补。

胡雪岩这是超前一层的想法。因为封建社会是各业不分,各业的职业原则也没有并列与独立。士处于社会最核心层,一旦做官,便有了凌驾于农工商之上的特权。这个时候,他便会经常以他的特权来强制要求其他阶层。社会表面上有了秩序,但这种秩序是一种纵的服从性的秩序,而不是一种横的平等平衡性的秩序。农工商业在这种秩序下必然陷于上述的管制中,不能有一个客观的地位。商人在这种秩序下,也就极为费力,极为提心吊胆。

各业分工意味着各业遵从原则的相互独立。各业在一更抽象的原则之下平安相处,相安无事。若依这种原则,官府就无权干预商人的正常活动。上述吸纳存款也就有了一个客观的依据和保证。

胡雪岩的这种思路,保证了他对所有可能不受官府严格控制的私人财产的吸纳。文煜愿意存款于阜康,除了上述的信用好以外,就是看中了胡雪岩在经营钱庄时,坚持钱庄只管吸款,不问款项来源的原则。款项来源的正当与否是款项持有人和官府间的事。在现代,是财产持有人和法院间的事,而不是财产持有人和银行之间的事。胡雪岩之过人之处,就在于不是怕官府,以致不敢按自己的思路经营,而是理清思路,放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