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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的奥秘:用《易经》的观点读透《三国演义》
1.6.5.5 5.李肃、王允有功也会被杀:功过不能互抵
5.李肃、王允有功也会被杀:功过不能互抵

我们所说的秩序,实际上就是宇宙赖以生存的自然秩序。往昔大多以上天、老天、神明来表示,后来老子定名为常道,而把显秩序称为非常道。中华民族最喜欢明道、求道和行道,对于得道高人,更是衷心敬佩。

李肃在当时的表现,依显秩序来看,当然有功。他劝降吕布,又折箭为盟,与王允同心杀董卓。但是从隐秩序来看,李肃劝人不忠不义,则是很大的罪恶。如果不是他以同乡的身份劝说,加上赤兔马的诱惑,吕布很可能不会杀丁原。董卓害怕吕布,也可能自我节制,不致如此横行霸道。所以李肃的罪行,可以说十分恶劣。

蔡邕本来罢官返回故里,李儒举荐他时,并不愿意再度任职。由于董卓威胁他,如果不服从命令,便要灭族。这才不得不受召入朝,拜为侍中。从显秩序看,伏在董卓尸体上大声痛哭,固然不应该。但依隐秩序而言,有感于知遇之恩,理应如此,何况他自知罪大,请大家原谅。王允并不答应,把他处死。又认为李傕、郭汜、张济、樊稠四人,大力帮助董卓,也必须受死,逼得他们和牛辅合力对抗吕布。因此王允罪大,必须受到报应。吕布有勇无谋,与牛辅作战时,令李肃先行抵挡。牛辅败下阵去,却趁李肃不备,前来劫寨。李肃败走三十余里,折军大半。吕布大怒之下,把他斩首,并悬其头颅于军门。李傕等人入城,向献帝控告王允谋杀董卓,一定要逮到王允才能退去。献帝不忍,王允却自己从宣平门楼上跳下来,为李傕、郭汜所杀。

就以上这几个人来看,董卓专横残暴,杀人无数,最后惨死于吕布的戟下;吕布勇猛而不讲忠义,亲手杀死前后两位义父,终于被曹操缢死;李肃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劝告吕布投奔董卓,为虎作伥,结果为吕布所斩;王允杀董卓,是出于一片爱国的热忱,但是杀蔡邕就非常不合理。一定要把同情董卓的人一网打尽,便是马日磾所说的:“王允其无后乎!”蔡邕哭董卓,固然是不识时务,而且也得不到大家的支持。然而王允因此而缢死蔡邕,未免也不近人情。又说大赦天下,就是不放过李傕、郭汜、张济和樊稠,同样是逼迫这些人造反。而王允自己,也被这些人所杀,并且连累王允宗族老幼,被尽行杀害。岂不是现世因果,一报还一报?

我们的意思,并不是杀人者一定要被杀。而是杀人的动机至关重要。只能够为除暴安良而动手,并且要合理合法,才是正当的行为。若是为私仇而杀人,为自己的利益而动武,那就是蓄意、恶意的杀人,一定会得到被杀的报应。这并不是迷信,而是自作自受的宇宙规律,就好像驾驶汽车的人必须遵守的行车规律一样,无人能够例外。我们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连其他车道的车辆不至于横向冲过来的信心都没有,请问如何开车?善有善报,而恶有恶报,若是单纯地看成迷信,并没有什么价值。把它当做警戒,视同自然规律,促使自己多行善不作恶,那才是真正的用意。宇宙间的功和过,是不能够彼此互抵的。功必须赏,而过也一定要罚。所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值得我们体会。隐秩序在这方面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明白这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