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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本能的人生
1.6.6 自由 平等 博爱

自由 平等 博爱

波埃尔·鲁勒是19世纪法国的一位空想社会主义者,也是空想社会主义队伍中的最后成员。但他本人出身于工匠,是一位自学成才者,没有上过什么大学,他写的《论平等》一书据介绍是一个词条。

他认为自由、平等、博爱是极致,其中自由与知觉相对,博爱与感情相对,平等则与理性(认识)相对。人要行为,所以自由是绝对需要;人有情感,所以博爱,而认识则决定了平等是一种信条、原则、宗教。但现实中的不平等是一种实际,而平等的理想一定会实现。而且自由、平等、博爱是实现政治权力的基础,这是法国大革命得出的唯一结论。

而以往的历史只把政治上升为权力,没有自由、平等、博爱的实事,也没有人把它作为信条和原则,法国大革命后,自由、平等、博爱成为司法的基础,法律之前的法律。

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一定能实现,途径有二:一是改良(协调),二是革命(斗争)。鲁勒主张第一种方式,所以属于空想。

造成现实不自由、不平等、不博爱的原因,他认为有三:一是家庭等级制,这是东方的、远古的;二是国家等级制,这是西方的、近古的;三是所有制等级制,这是近代的,东西方都有的。这三层原因把天赋自由、平等、博爱破坏了。而卢梭认为不平等起源于所有制即财产权,他认为第一个圈地并宣布以之为私有的人,开启了所有制的源头,也开启了不平等之源。鲁勒是很崇拜卢梭的,他主张天赋人权要还原,但方式陷于空想。

自由、平等、博爱也是中国人的理想,“五四”运动之后,中国左派知识分子选择了公有制,认为它是保证这一理想实现的前提,但胡适却提出了相反的意见,提出了没有私有产权拿什么保证自由的质疑。这两种观点反映了一个实事:自由既是一种公权,也是一种私权;既需要制度做保证,也需要权力做基础。自由与产权、平等与产权都是密切相关的问题,而且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没有真正的个人产权,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权利,犹如一个国家没有自主权就没有民族的独立与自由,也没有个人的自由与平等。

现实制约自由、平等的因素很多,除了鲁勒所谓家庭、国家和财产等级制外,社会等级制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还有自然条件、人体条件、经济条件、观念、文化等不平衡因素导致的结果。

不过,自由、平等、博爱仍然是人们追求的理想。至于通过什么途径,则是科学与否的问题了。否则,天赋人权被人间的等级践踏了,一些人奴役另一些人,一些人以另一些人为殉葬品,一些人永远统治另一些人,一些人高高在上,一些人俯首听命,一些人豪华侈靡,一些人贫病交加,食不果腹,一些人是人而另一些人非人,这是极不公平的。

自由、平等、博爱是一种天赋人权,但是天却并没有赋予人权的保证,保证这种人权实现的条件还要人去努力创造。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时代一定会来到,但途径也可能是改良式的,也可能是革命式的,但最根本的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那个时代,物质财富不再是困扰人、区别人的硬条件,权力不再是等级(“真理”)的象征,体力不再是权威的保证,一句话,任何人不再为了私利阿谀奉承、乞求施舍、俯首听命,人的尊严通过人自身完全维护,以人为本也就实现了,自由、平等也实现了。所以,可以列这样一个公式:

自足——自立——自尊——自信——自由——平等

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协调也好,革命也好,以不同的方式可以实现一定的理想。